何新:國企全麵私有化意味著國體根本之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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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初來乍到(洛.川.黛.果) [197839:2332], 01:26:54 03/2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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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新:國企全麵私有化意味著國體根本之變
不修憲而推行國企改製,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近期,世界銀行呼籲中國立即實施對壟斷國企的全麵私有化改革。國家發改委也立即推出“新36條”予以貫徹。
但是查考作為確立中國國體根本大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之《總綱》第六條法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製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製,即全民所有製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製。社會主義公有製消滅人剝削人的製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製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製,即全民所有製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製。社會主義公有製消滅人剝削人的製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製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
“第七條 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製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第十一條 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製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製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製經濟的發展,並對非公有製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 ...華嶽論壇 - "http://washeng.net"
“第十二條 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
…………
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製,在農業上表現為土地的公有製,在工商業上的表現是全民所有製的國有企業。
在目前,在憲法所規定的國家基本製度未予廢除的前提下,由行政部門推行國企私有化,不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大法——憲法;而且意味著國體根本之變。對此,全國人大有必要釋憲,國務院法製辦也有責任予以解釋。 ...華嶽論壇 - "http://hua-yue.net"
因此,今年內要實施和推行這一項重大“改革”措施,務須請有關方麵先完成“頂層設計”————修改現行憲法。否則,這不是推進改革,而是進行一場破壞現行國家體製的政變。
中國目前的政治體製確實具有重大弊端,亟須推動政治體製的改革。
當務之急就是必須限製政府行政部門目前所具有的獨立於立法和司法之外,甚至超越其之上的極大行政權力——例如對國企擅自實施違憲私有化,而幾乎不受任何監督而的權力。
因此推進政治體製改革,首先應當實施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權的互相監督和製約:
(1)全國政協應充分發揮建言、立言以及以委員言論監督行政的職能,
(2)全國人大應充分發揮立法、釋法、以及彈劾行政部門違法行政的職能,
(3)最高法院應具有根據國家憲法糾正行政部門——例如發改委製訂之違憲政策——違法行政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