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雜談』 從留學生因言惹“禍”看美國的“言論自由”

作者:hittler1889   發表日期:2010-5-26 20:20:00
 
    
    4 月15日,西安27歲赴美留學生翟田田與其教授因為學業意見不合發生口角,其間並無任何肢體衝突。但翟田田說了“大不了就拚了”之類的狠話,教授報告了校 警,校警當天拘捕了翟,並將他移送給警方。在校方的起訴書中,翟田田被控為“恐怖分子”,理由是他企圖放火燒毀學校。接下來,先是學校開除了翟田田的學 籍,之後移民局遞解、警察抓人、檢調機關起訴,一夜之間,翟田田從一個普通的中國留學生,變成了一個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的“恐怖主義威脅”的犯罪嫌疑人。

美國向來以“人權衛士”自居,以“言論自由”標榜,怎麽一個中國留學生一氣之下的幾句“狠話”便成了犯罪嫌疑,欲加其罪呢?看來在美國“言論自由”也是相 對的,不是絕對的;也是有條件的,不是無條件的。連美國那樣開放自由的國家都不能夠在一時氣憤之下任性妄言、發泄幾句,這很值得我們深思。翟田田的遭遇讓 人們懂得,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國情、不同的文化決定了“言論自由”程度和範圍,沒有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任何國家都可以沿用的“言論自由”普世模式。中美 兩國有著不同的國情和文化,中國留學生不恰當的言行或文字表達,在國內比較普遍,大家認可,不會導致法律糾紛,而到了美國就會引起衝突,有一些言論甚至會 被美國人當成是威脅而遭到起訴。翟田田在與教授爭吵時,說話是有點衝,但聽他本人說,絕對沒有說過要放火燒學校之類的話。翟田田在班裏學習成績一直不錯, 而且在班上人緣不錯,大家都喜歡這個聰明的中國小夥兒,他的同學不明白這樣的人怎麽會成為“恐怖分子”。然而,在美國這樣一個“法製社會”,人緣起不到保 護他的作用,一切要在法庭上相見。現在大家最關注的是美國的法律怎樣公平、公正、恰當地處理這樣一個跨國法律事件,據翟田田的律師說,即便這次翟田田不至 於以恐怖威脅被定罪,但因執法部門擔心會被反告,所以他應該也不可能被完全無罪釋放,否則執法機關將麵臨天文數字的賠償。現在所能做的就是盡量爭取翟田田 不要被驅逐出境,獲得轉學的權利。

美國政府常常批評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國家限製新聞和言論自由,看來這種批評實質是把“言論自由”當著幹涉別國內政的工具、進行外交鬥爭的手段、推銷美式民 主的幌子,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誠然,今日中國的言論自由在某些方麵還不盡人意,在有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不民主現象,有待逐步改進;但要看到我們各級政 府在依法保護公民的言論自由,發揮新聞媒體和公民的輿論監督作用方麵,與過去比較已經取得了很大的進步。我們國家也正在努力建設更加充分的民主和自由;但 是,我們在倡導和建設民主和自由的進程中,也要立足於中國的國情和文化,千萬不可從一個極端滑向另一個極端。一個法製社會,任何人的言行都是責任和自由的 緊密聯係,如同一枚硬幣的兩個側麵,沒有不負責任的絕對自由。不懂言論責任就不懂言論自由,不負言論責任就不能享有言論自由。

翟田田事件告訴我們,世界上沒有普遍的絕對的“言論自由”,即使在美國那樣一個可以亂罵亂說的自由國家,也要當心出言不慎,口無遮攔,因言惹“禍”而被推上被告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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