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永遠是對的!
國務院及總理對下屬鐵道部沒有失察之責....劉誌軍被撤5月後對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
鐵道部部長劉誌軍
2002.09——2003.03,鐵道部黨組書記、副部長。
2003.03——2011.02,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
2011.02,涉嫌嚴重違紀,被免去鐵道部黨組書記職務。
2011.02.25,全國人大常委會免去其鐵道部部長職務。
2011年12月28日上午,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了對“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決定:原鐵道部部長劉誌軍負主要責任,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另案一並處理。
請閱讀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