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嚴友良采訪鎮江水汙染事件,稿子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來源: ijt7epn 2012-03-05 16:48:34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064 bytes)

但副所長食言了,嚴友良隻等來黃春林。嚴友良說,那一晚,徐所長介紹黃的身份,是市委宣傳部的蔣主任。

與南都周刊記者的短信往來裏,黃春林對此矢口否認,他說:“沒有,可能是別人介紹時,嚴友良本人沒聽清楚,弄錯了,也或是語言障礙造成的這一誤會?”

嚴友良卻回憶,“蔣主任”曾讓他寫保證:保證不寫有關鎮江水汙染的報道。

嚴沒答應,說寫稿是職務行為。

“蔣主任”退一步,又說寫稿可以,但要接受鎮江相關部門的審查。

嚴友良又沒答應,他說:“對媒體有事後審查製,如果報道有失實,你們可以起訴我。”

黃春林同樣否認有過這樣的對話,他以短信告訴記者:“不對,隻要求他客觀報道,這是與嚴達成的共識。”

所謂的共識,是嚴寫了一紙說明,說明上寫:“本人嚴友良采訪鎮江水汙染事件,稿子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鍾表走完一天,在2月13日淩晨,嚴友良才從九裏街派出所走出來。

2月14日,嚴友良已經回到《時代周報》上海記者站。在鎮江市公安局兩位領導到訪前2小時,晚8時06分,嚴友良又接到了徐純勇的電話。電話裏,這位派出所長問:“小嚴,你在我們九裏街派出所沒錄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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