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上,恐怕不存在所有人都同時可以接受的“公平”。由於人的天生的差異,機會的均等恐怕也是奢望。有些人天生聰明一些、漂亮一些、身高體壯一些,等等(且不論存在先天的缺陷與不足),都可以成為進入社會為自身謀取財富的優於他人的先決條件,何來的天生的機會均等?如果要建立人為“機會均等”,政策就須傾斜,這樣又扯上了“公平”。如果不均貧富不公平,均貧富就公平嗎?這裏又扯上了“效率”,也就是積極性。我想說的均貧富不僅指收入的分配,還包括對社會資源的占有和使用。這樣的“均貧富”事實上是做不到的。所以,公平和機會均等可能嗎?隻能是非常、非常相對的,但必須保證社會的安定和平穩的發展,談何容易?
很可能沒有說清楚,鑒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