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互掐,隻會掐出“亂”,掐出鬥爭。
1978年12月18日,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在北京開幕,共302名十一屆中央委員、候補委員出席會議。並有9人被允許列
席會議,分別為宋任窮、黃克誠、黃火青、胡喬木、韓光、周惠、王任重、習仲勳。
三中全會主要繼續對以兩個凡是問題、平反冤假錯案發表意見並落實決定。全會並繼續討論農業及經濟問題。會議否定了“以階級鬥爭為綱”、“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高度評價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所作的作用。並批準中央工作會議上所作的決定,平反了六十一人叛徒集團案、彭德懷冤案。會議召開後,加快了平反冤假錯案速度。全會並回顧了建國以來經濟建設的教訓,提出要按實際情況來發展經濟,反對不顧實際情況的經濟理論,洋躍進方針被否決,取代之的是鄧小平的改革開放政策。另外,從文化大革命時期開始對領袖的個人崇拜問題,在會議上亦受到批評,會上提出了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及法製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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