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王立軍事件的斷章取義 (ZT)

來源: hfhfndt 2012-02-13 22:36:04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0961 bytes)

之前對王立軍的事件不是很了解,隻以為是警民之間矛盾加劇,導致明明警察占理的事,媒體也要詆毀警察。看了王立軍的講話全文之後才發現,完全不是那麽回事!
有些媒體要維護的民,根本就不是我原來想的老百姓,而是有權有勢的黑社會老大,而那些被打致殘,被誣陷,被詆毀的警察都是一些沒權沒勢的基層警察
王立軍不過是想要維護這些普通基層警察的利益,不想讓他們流血之後再流淚。
一篇有理有據的演講,被媒體斷章取義,添油加醋到如今這地步。
不得不說,有些媒體真是喪盡天良到極點了。
連最起碼的人性都沒有了。

王立軍原話:

重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王立軍

(2010年10月16日)

同誌們:

今天召開黨委會,專題
研究民警維權工作。主題就是:調查、督辦、維權。這項工作市局黨委高度重視。我在大會小會上講,曾強調過數十次關於維權工作和怎麽維權,這兩年我疾言厲色批了也不下15次。但民警維權工作卻被紀檢督察部門和個別基層領導幹部淡化。這嚴重影響了民警的職業認同感、榮譽感、歸屬感和對組織的信賴,讓民警感到很無奈、很無助,挫傷民警鬥誌,喪失執法尊嚴,損毀警察形象,侵蝕隊伍肌體。

兩年前,有一個老板駕車撞死了警察,光磊書記批的是殺人,刑警總隊認定的也是殺人。那個老板給幾十萬一忽悠,陳洪剛等人就將該案定為交通肇事,把肇事者放了。

如果現在,不僅判他,至少讓他拿 120萬;因公殉職,公安機關還得補償幾十萬,整個費用應該在150萬至200萬左右。當時就準備嚴肅處理陳洪剛等人。按照重慶話講,像陳洪剛這樣的領導幹部是“方腦殼”、“亂劈柴”。

最後陳洪剛來了,拿個小本,說要向我匯報。第三次來的時候,我就說陳洪剛你出去。生命這麽可貴,我們能在乎幾十萬塊錢嗎?我今天講這件事什麽意思?想說明其中折射出的是有的領導幹部良知、德品和職業的缺失,對民警缺乏感情。


極個別領導幹部甚至與違法犯罪人員、與“老板”勾結,一旦發生侵害民警合法權益案件,充當說客,觀望等待,讓民警忍氣吞聲,忍辱含淚。有的民警被打得頭破血流甚至致殘,可最後什麽結果?往醫院一送,給幾萬塊錢就不了了之。

現在甚至出現一個怪圈:發生侵害民警合法權益的案件後,主要看市局領導的批示來決定對違法犯罪分子的處理方式和力度,決定民警被撫慰、被慰問的深度和廣度。大家想過沒有?


我們讓民警麵對急難險重的任務衝上去,讓規避風險是零的民警用生命和鮮血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與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可他們受到侵害、生命受到威脅、形象受到損傷、人格受到侮辱的時候,紀檢督察和相關組織特別是基層領導不能夠為他們撐腰,為他們仗義執言,及時撫慰他們的心靈創傷,安慰他們的家人,維護他們應該得到的尊嚴和正義,你怎麽培養民警忠誠、正直、勇敢、愛民的核心價值觀?


如何提振隊伍的精、氣、神?怎麽能夠讓英雄流血不流淚?而且,如果對戰友沒有真情,對社會怎會有感情;不能為戰友伸張正義,怎麽為老百姓、為弱勢群體伸張正義;對戰友的合法權益都無法維護,怎麽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紀檢督察這次在調查武隆餘海波等人妨害公務案時,對民警缺乏感情,又出現了不認真、不深入、不負責等問題。這個案子老百姓都知道,紀委督察去調查的時候

第一,問民警沒有?如果問了,民警肯定要說砸相機、打警察的事。

第二,餘海波在現場說的那些話為什麽丟了?你們走訪老百姓沒有?

第三,有沒有縣局或者當地黨政幹部出麵遊說,要把這件事隱瞞下來?

第四,要麽你們根本就沒有認真。四種情況前三種我非常看重。你看網上就寫了,億萬富翁暴打交巡警。餘海波和拆違的縣綜合執法大隊發生對峙,3次堵斷公路,並指使幾十名工人和打手圍攻、毆打執行公務的武隆縣交巡警。還說給我打,打的就是這些小警察,工資他發,有事他負責。網民還稱,“餘海波關係硬得很,與縣上多位領導是鐵哥們。”

這些帖子的訪問數是多少?10月3日晚上 10時46分開始,到4日下午4時,訪問數達到 4120。大多數網民支持警方秉公執法,希望嚴懲凶手。紀檢督察去調查的民警難道還沒有老百姓有正義感?

現在武隆縣局一看事不好,把砸相機的事報上來了。餘海波在當地能成為黑社會,肯定有幾個公安幹警包括縣委和政府的幹部要跟著進去。你們調查的人到那兒幹什麽去了?為什麽沒把餘海波的黑社會背景查出來?為什麽餘海波到場說的那些話給丟掉了?為什麽砸相機的事沒寫上來?對這件事,市局黨委責成紀委對負責調查武隆餘海波等人妨害公務案的民警予以嚴肅問責,並通報全局。



我們本身的定位就是,和平時期最不能享受和平的人,寓意就是舍小家為國家,舍一人為大家。公安機關如果自己不維護民警的權益,隻依靠社會輿論和憐憫過日子,這是一種悲哀。我們是□□領導下的警察,是代表廣大人民利益的警察,是維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警察,執法權威絕不容挑釁,法律尊嚴絕不容褻瀆。


國外的黑惡組織和有組織犯罪,他們甚至和政府對抗,但從來不敢和警方對抗;一旦與警方對抗,造成警察被傷害,全國的警察都將誅之。重慶警方也將如此,同仇敵愾,全力以赴。誰膽敢藐視法律尊嚴,挑戰執法權威,妨礙民警執行公務,侵害民警合法權益,威脅公安民警和廣大人民群眾安全,無論其背景有多深,經濟實力有多雄厚,都將予以嚴懲。危及民警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要果斷處置,依法擊斃。維係民警和群眾的生命指數,確保最大安全,先發製敵,減少中間過程,各級公安機關都要負起責任。


對餘海波這樣的不法之徒,就是要重拳出擊,嚴懲到底。要立即成立專案組,選派精兵強將迅速全麵突破。要嚴查其涉黑背景,深挖“保護傘”。對已抓獲的涉案人員,要采取異地關押,立即突審。對涉案人員,要依法全部緝捕,至少勞動教養三年。對用於堵斷公路的渝.ANV678號寶馬車及其它幾台車輛,全部以作案工具罰沒。要查封其全部的涉案公司。要加強對外報道,強化輿論導控,彰顯公安機關捍衛法律尊嚴,維護執法權威,打擊犯罪,伸張正義的堅定信心和決心。

對於這個案子,我第一時間就明確批示:建華:肇事者全部教養三年,不投送。我還批了一條:另:其寶馬車等以作案工具罰沒。派人指導。昨天武隆的幹警就說: “這小子在我們這兒是一霸,打警察算什麽?這下可為我們爭了口氣,不然這事又完了。”我們領導舉手之間一個批示就能為民警找回一點尊嚴,讓全體民警深受感動和鼓舞,讓老百姓感到公安機關有能力、有正氣。現在梁平、大足、武隆的警察在當地沒底氣,抬不起頭。過去還有合川,張克孝去了以後改變了。就涪陵發生的事情,我告訴值班的領導要有敏感性,要導控,要具備經驗,任何時候都要從容應對。



今後,凡是報紙歪曲事實真相攻擊我市公安機關和民警的,就以單位起訴當事報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個人,且造成後果的,民警拿著證據到法院起訴記者,相關部門和民警所在單位要支持和協助。這就叫“雙起”公安機關起訴報社,民警起訴記者。我們不是不懂政治,因為政治上我們沒有駕馭權。但他如果把政治變成法製,這是我們的強項。如果他要把法製過程當中的問題變成案子,咱們搞了這些年案子,他行嗎?搞政治我們隻有一半的主動權;進入法製軌道,我們就有了全部主動權;要把這事變成案子,他就是觀眾了。




今天為什麽緊急召開黨委會研究民警維權工作?
就是要通過強有力的維權,讓民警及其家人在精神上得到安慰,讓他們感到有強大的後盾支持和堅強的政治保障,讓民警敢於大膽執法、理直氣壯執法、有尊嚴地執法。

政治部績效處和紀委要拿出全市公安機關民警維權的量化考核標準,納入績效考核。民警任何時候受到侵害,都必須第一時間維權。政工是先導,單位政委、政治處主任及有關政工幹部必須第一時間前去看望慰問,不問對錯,首先撫平民警心靈創傷;紀檢督察要第一時間跟進維權,敢於叫板,敢於拍桌子;對不法分子,全市公安機關都必須同仇敵愾,依法嚴厲打擊,毫不客氣。慰問民警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麵:一是重大節日和傳統佳節;二是英烈及因公犧牲民警家屬、傷殘民警;三是執行急難險重任務群體以及因公負傷民警。養廉怎麽養?就這麽養出來的。如果民警都能得到慰問、得到關心、得到維權,感到組織時刻在關心、慰問和鼓舞他,有領導為他仗義執言、操心奔波,那麽民警的精神就會得到安慰,物質就會得到保障,那些社會渣滓、流氓地痞、黑惡勢力乃至黨政說客,就根本沒有機會和可能讓民警放棄尊嚴和權益。要強大,首先要自己強大。

本次會議的新聞信息,要以市局黨委緊急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民警維權工作,強調帶著責任和良知維護戰友及其家人生命安全為題盡快掛網。本次會議紀要和我在會上的講話一並掛網。要以科所隊為單位組織民警認真學習感悟,並在會議紀要的首頁簽字。要圍繞價值觀、人格、尊嚴與維權深入開展討論。近期的警營文化沙龍,也要結合市局黨委的要求,專門組織討論活動。區縣局、各直屬單位主要領導和政工紀檢部門負責人,要手寫出2000字以上的心得感悟。各單位要收集民警在學習討論中的具體反映,並形成專報。簽字首頁、心得感悟、收集民警反映的專報,要分別上報市局政治部和紀委。政治部和紀委要以簡報形式擇優登載



--------------完結---------------------



“南方網”斷章取義,是無知還是故意?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134ba900100o8ql.html

來自劉仰新浪博客(已同意轉載)

        重慶市公安局長王立軍的一個講話在網絡上奇怪地出現後,“南方網”發表了一篇較長的批駁文章,《公安局長的“雙起”論讓輿論齒寒》。該文中說王立軍“通篇講話的措辭卻又讓人不能不有後背發涼的觀感”,該文還說到:“反觀王立軍先生的‘雙起’言論,不能不讓輿論齒寒”,“不問青紅皂白已經到了顧不上對錯的地步,這是在為警察維權,還是在為權力暴虐張目?”該文還用引號的方式引用王立軍局長的講話,並闡述評論說:“‘一旦與警方抗,全國警察共誅之’,這是怎樣的一個權益共同體?”這句被引用的話:“一旦與警方對抗,全國警察共誅之”成為很觸目的強悍之語,似乎讓人看到重慶警察隨時準備對任何敢於反抗者,徹底行使最終的暴力手段。如此一來,“南方網”評論中提到的“跨省追捕”、“網上通緝”,簡直就是小兒科。因為,在“南方網”的文字技巧下,重慶警方已經是一副殺氣騰騰的形象。“權力暴虐”是“南方網”的用詞,就差直接將重慶警方指責為“暴政”了。


         我不得不說,“南方網”對“據說”是王立軍講話的評論,完全是斷章取義,是一種非常拙劣的文字手段,是嚴重的歪曲。他們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媒體權利,任意拚湊、裁減,做出背離本意的解讀,對社會和公眾造成誤導,並且醜化了重慶警方的形象。這種寫作手法、評論技巧使得“南方網”丟盡了媒體、記者的臉。“南方網”《公安局長的“雙起”論讓輿論齒寒》這篇文章,我沒有看到署名,因此,我不知道它是出自某一個人之手,還是出自集體討論的結果。不管是哪一種情況,這篇文章都背離了新聞工作者起碼的職業操守。

       “南方網”這篇文章的第五段一開頭,用引號的方式寫到“一旦與警方對抗,全國警察共誅之”。隻要有一點寫作技巧就會知道,這種方式的意思是說,引號中的文字,是被引用者的原話。事實上,在我們能夠看到的“據說”是王立軍講話的全文中,原話並不是這樣的。完整的原話是:“一旦與警方對抗,造成警察被傷害,全國的警察都將誅之。”因此,“南方網”的文章在這裏犯下的錯誤是,把中間“造成警察被傷害”一句話去掉了,甚至不用一個省略號來表示,由此誤導讀者嚴重曲解王立軍的講話。而且,即便加上了“造成警察被傷害”,“南方網”的解讀也是片麵的。“據說”是王立軍講話的那段完整內容如下:

“國外的黑惡組織和有組織犯罪,他們甚至和政府對抗,但從來不敢和警方對抗;一旦與警方對抗,造成警察被傷害,全國的警察都將誅之。重慶警方也將如此,同仇敵愾,全力以赴。”也許,“南方網”看到“重慶警方也將如此”,氣便不打一處來,便開始指責重慶警方要施展“權力暴虐”。我不知道“南方網”的此種解讀是無知還是故意,因此,我在這裏不得不做一點常識的普及。“據說”是王立軍的這段講話前麵說的是“國外的黑惡組織和有組織犯罪”,用通俗的話說,就是外國的黑社會。“南方網”經常在中國推廣美國社會的“普世價值”,我就拿美國黑社會的例子來解讀一下“據說”是王立軍局長的講話。

       我們看很多美國警匪片,尤其是美國警方與黑社會較量的電影,常常會看到一個場景:代表正義的警察大大咧咧地到黑社會的地盤找黑社會的小嘍羅,一點也不害怕。美國警察對黑社會小嘍羅聲色俱厲地訓斥,甚至還動手打人,讓人覺得美國警察非常勇敢。實際上是什麽原因呢?在“南方網”心愛的美國那裏,黑社會與警察早已經成為共生的關係,誰也離不開誰。黑社會團夥開協調會,有時候警察都會參加,或者是警察促成他們坐下來談判,不希望他們動不動殺人火拚。美國黑社會也意識到,與警察對著幹會使得自己的生存環境惡化。因此,至少在半個多世紀以前,美國黑社會的各個幫派共同開會達成一個原則:盡量不殺害執法人員;如果一定要殺死某個執法人員,必須經過黑社會高層開會達成共識。因此,美國黑社會的小嘍羅不經眾位黑社會老大的允許,是不可以殺害警察的。這也是我們在美國電影中看到美國警察在小嘍羅麵前異常勇敢的重要原因。“據說”是王立軍講話的那段內容,說的正是美國黑社會眾位老大的這個原則。因此,在“南方網”心愛的美國,一旦有黑社會不守規矩、殺害警察,必將引起全美國警察的同仇敵愾。如果這段話是王立軍局長說的,那麽,這段話說得的確是美國社會的事實。

       美國黑社會在達成“不輕易殺害警察等執法人員”這一共識的同時,還有一個共識是:“不得隨意殺害新聞記者”。因為,一旦黑社會殺害了新聞工作者,也會引起整個輿論界的憤怒,黑社會的日子也不好過。美國警察與黑社會的共生關係,造成警察內部有很多腐敗分子,其實,美國媒體也一樣。舉個例子來說,西曆1930年6月,《芝加哥論壇》報的記者傑克-林高被黑社會槍殺,震驚了整個芝加哥和美國社會。事件發生後,全美國很多報紙都在頭版登出黑色通欄標題、頭版社論和悼文,甚至刊登賞金消息:提供線索者獎勵5.5萬美元。調查發現,傑克-林高在報社的每周工資隻有65美元,但他的年收入至少為6萬美元,被稱為當時美國最富有的記者。進一步調查顯示,林高在芝加哥警方與黑社會之間,充當了重要的中間人,被芝加哥黑社會稱為“非官方警長”。而且,不僅林高一人,許多新聞記者都收取了黑社會的好處費。隨著真相的揭露,美國公眾對於媒體的態度,也由此從同情轉為憤慨。然而,林高為何會被黑社會殺死,至今仍是一個謎。人們隻能猜測,可能是他對黑社會太貪婪了,以至於誤了卿卿性命。

          由此,我們再來解讀“據說”是王立軍的講話。首先,“一旦與警方對抗,造成警察被傷害,全國的警察都將誅之。”這句話說的是“國外”的黑社會和“國外”的警察,尤其是美國。其次,“據說”王立軍也說了“重慶警方也將如此”。對此,我不知道中國目前的黑社會有沒有“不得隨意殺害警察”的原則,我隻知道王立軍對於黑社會從來都勢不兩立,他打黑除惡的果斷、力度和魄力,全社會都有目共睹。王立軍將警察稱為“和平時期不能享受和平的人”,因為,在他的心目中,警察隨時隨地要與危害人民群眾利益的犯罪分子作鬥爭。聯係到“南方網”心愛的美國社會,警察、媒體都與黑社會同流合汙,那麽,當王立軍對重慶的黑社會采取絕不姑息的態度時,“南方網”卻在批評、質疑王立軍,按照“南方網”一貫親美的立場,我不知道“南方網”是否因為是站在了黑社會一邊,才對黑社會的死敵王立軍有這麽大的反感。

        我認為,如果最後證實“據說”隻是子虛烏有,那麽,“南方網”應該收回《公安局長的“雙起”論讓輿論齒寒》這篇無的放矢的文章,並以同樣的宣傳力度消除影響。其他媒體也一樣。如果“據說”被證實是確切的,那麽,“南方網”應該為自己在《齒寒》一文中的斷章取義、歪曲誤導而道歉。否則,人們將永遠記住這家新聞媒體糟糕的職業素質。


法律依據:

提倡“雙起” 依法維權
(中國犯罪學學會副會長 張 淩)


近年來,全國連續發生多起別有用心的媒體、記者在報道中故意歪曲事實真相,甚至無中生有,追求新聞曝光率,攻擊公安機關、民警的事件,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及民警的聲譽,在社會上產生惡劣影響。部分公安機關為了維護自身形象、保護民警合法權益,濫用公權對媒體和記者采用跨省追捕、刑事傳喚等方式進行維權,經再次報道後在全國掀起軒然大波,火上澆油,愈燃愈烈。

如果媒體、記者進行歪曲事實的報道,對社會上很容易引起混亂,對公安機關和民警的帶來負麵影響,甚至會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在此情況下,重慶市公安局提出了“雙起”的維權方式,無疑是開拓了依法維權的新思路。王立軍局長提出“今後,凡是報紙歪曲事實真相攻擊我市公安機關和民警的,就以單位起訴當事報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個人,且造成後果的,民警拿著證據到法院起訴記者,相關部門和民警所在單位要支持和協助。這就叫雙起,公安機關起訴報社,民警起訴記者。” “雙起”值得提倡。

首先,起訴是公安機關和民警的權利。顯然,公安機關、民警與法人、普通公民一樣享有名譽權,當他們的權利被侵害時理所當然地應當得到法律的保護。我國《憲法》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榮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公安機關和民警承擔著巨大的社會義務,同樣他們也享有相應的權利。“雙起”並沒有超越法律的界限,隻不過是將公安機關和民警的基本權利具體化了而已。公安機關和民警維權意識的提高,是社會進步的表現。

其次,“雙起”是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爭端。公安機關以及民警與包括媒體、記者在內的他人發生糾紛時,通過什麽途徑去解決,對於社會穩定具有重大影響。在一個國家中,公安機關以及民警具有強大的權力,而且這種權力是以國家的強製力為後盾的。如果公安機關以及民警直接憑借自己的力量(即行政權)解決與自己有關的糾紛,導致的結果就是權力的濫用,國家公信力的破壞。“雙起”觀念明確提出:公安機關以及民警不應當動用警察權來維護自己的權利,而應當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公安機關以及民警的維權問題。用訴訟程序取代行政程序,用法律手段代替行政手段,這無疑是一個重大的進步。


第三,“雙起”的主體是具有平等地位的當事人。公安機關以及民警的維權一旦納入了訴訟程序,公安機關和民警失去了原來的執法機關或執法者的身份,而成為訴訟程序中的一方當事人。他們不再是警察權的所有者,也不再享有原有的權力,他們作為訴訟程序的一方當事人必須服從法院的裁決。他們的行為是否正當、起訴是否有理由、是否侵害了對方的權益,都由審判機關做出最後的判斷。公安機關以及民警能夠作為一個普通的當事人在法庭上提出自己的主張,這是一件多麽令人期待的事情。“雙起”強調審判權在我國社會生活中的作用,無疑是一個重大的進步。


最後,“雙起”是強化對警察行為的監督。一旦公安機關以及民警與媒體以及記者發生糾紛,必然要通過某種方式去解決,如果不用訴訟的方式,就會通過其他非公開的方式。訴訟的方式比非公開的行政方式要好得多。訴訟是在公開的法庭上進行的,公安機關以及民警的權利是否被侵害不是自己說了算的。在公開的法庭上,公安機關以及民警既是一方當事人,同時也是被監督者,他們執法行為的正當性、維權的合理性,將置於法庭以及廣大公眾的監督之下,他們同樣將麵對勝訴或者敗訴。如果勝訴,將彰顯公安機關的浩然正氣不畏邪惡的氣勢;如果敗訴,則要深刻反思。


綜上,“雙起”公安機關以及民警與媒體以及記者的糾紛交由訴訟程序去解決,是觀念上的更新和司法的進步。今後的問題是如何將“雙起”理論化、規範化、可操作化。“雙起”是具有進步意義的,是值得大力提倡的。


網友評價:

警察起訴記者,走法律路線,不就是有些媒體天天嚷著“民主國家”法治、人權的體現麽?
他們還嚷什麽嚷?隻要是權力部門真的做什麽都是錯的,沒錯人家也要橫挑鼻子豎挑眼給你整出幾個錯的!
我反而覺得警察通過法律手段起訴記者是中國的真•民主自由進步的體現!用身份壓你了嗎?暴力執法了嗎?訴諸法律不是那群民主鬥士的最向往的程序麽?通通無視了!

所有跟帖: 

前提得司法公正,要不隻會讓警察覺得有靠山而知法犯法.當人有權時,心自然會偏. -鋼鐵媽媽- 給 鋼鐵媽媽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14/2012 postreply 03:21:54

必須在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警察執法權必須受到保護,但在法律麵前,不是警察說了算。 -相當冷靜- 給 相當冷靜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14/2012 postreply 06: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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