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重慶人眼中的王立軍

一位重慶人眼中的王立軍:“打黑破壞了法製”,及李莊那點破事
作者:一位重慶人


民主與法製,是老百姓永遠的追求。估計還要幾十年的努力才有希望。

但打黑和法製是兩碼事。難道不打黑就法製了?難道法製沒有建設好就不打黑了,也可以任由公安係統人員腐敗了?

其實,說打黑在破壞法製的人,根本不了解重慶真實的打黑。他們的論據都是網上的謠言,是打黑中利益受到損害的人編造或者臆想出來的。

首先是李莊案!有人以李莊案為依據,說明打黑在破壞法製。

李莊這人是幹啥的?李莊本身就是司法腐敗的象征,抓了他怎麽能和破壞法製掛鉤呢?

李莊這人當律師掙錢靠民主與法製嗎?狗屁!

大家都知道的一個事實:現在多是不講法製的,講的是錢,講的是關係。誰有關係誰有錢,法院的天平就傾誰。這是公開的秘密。李莊就是這樣一個販賣關係的人。

有個律師朋友講,中國的律師,最不喜歡接的案件是刑事案。最喜歡接的案件也是刑事案件。

如果你是老百姓,沒有關係也沒有什麽多少錢。肯定律師不願意接,因為這種案件他掙不到多少錢。如果他接也是被迫接,因為律師有考核指標,似乎接的刑事案少於一定數量是通不過年審的。

但如果你有很多錢。肯定有律師願意接你的案子。他會給你講,我有關係幫你減刑。你這個案子本來應該叛多少年,如果少判1年,你給我多少錢。

李莊就是這樣一個律師,他的辦事方法就是先收150萬元。事成之後,再收300萬元(150萬元300萬元隻是舉例)。據重慶司法界人士講,李莊來重慶,猖狂之極,宣稱自己關係有多麽的硬,根本不把重慶放在眼裏。莊哥要找關係,總要找點理由吧,於是他告訴他的客戶,你要對外講,他們對你刑訊逼供,...,然後我就找人把你弄出去。

沒有想到他的客戶想要免死急著立功,把他出賣了。所以李莊就坐了兩年的牢。

很多律師界的人為李莊喊冤,不過為了他們的利益。作為一個律師,他們必須適應司法腐敗的環境,他們同時也是體係腐敗的受益人。他們在這個體係中,販賣關係賺了不少錢,但整治司法腐敗,他們有可能成為法製進步犧牲品。

李莊案,給重慶司法界扣了一頂破壞法製的帽子,誇張了一點。

有人以程序為由,說明打黑破壞法製。

網上有很多不靠譜的傳言,把打黑描繪成文革式的運動。其實這些都是不了解真相臆想出來的。

打黑不就是抓了一些貪官,打掉一些團夥麽?這點事是人民公仆應該幹的活。不然我們老百姓納稅養他們幹啥?沒有什麽能夠把打黑與文革與運動掛起鉤來。

打黑的程序,基本上是在現行體製下進行的,當然與普通的司法程序的確有些不一樣。不過老百姓覺得沒有什麽不好的。

打黑為什麽難打?

要是有個黑社會搶了你的錢?甚至汙辱了你的女人,你敢告他嗎?

老百姓是不敢的,因為黑社會會告訴你,要是你敢去告,殺你全家。

不僅受害人不敢,也沒有人敢去作證。“殺你全家”這個武器的威懾力太強大。

曾經看到一個意大利黑手黨的書,說以前黑手黨在意大利很猖狂,當街殺人都不當回事。因為根本沒有人敢作證,法院問證人,證人隻敢一言不發。再大的案件都不了了之。

對於黑社會分子,過於講究細節程序就是對老百姓的不負責任。所以反黑有點特殊程序是正常的。至少要受害人和證人不能被黑社會殺全家。

要讓黑社會分子失去殺人全家的能力,重慶的做法無非是兩種。第一,一網打盡,留幾個在外,證人和受害人的安全就沒有保障。第二,偵破階段,把涉黑的人關在農家樂,不讓涉黑的人與外界接觸。這樣他就無法去布置殺人全家,或者威脅殺人全家,當然也不能和家人和律師聯係。當然這僅僅是限於偵破階段。

打黑程序是否合適,要說清楚很難。因為老百姓沒有參加過打黑程序。被打黑者說出來的可信度也不高。網上傳的更是謠言滿天,不如換種思路,被打黑的是否是真正的黑社會分子。有沒有被冤枉的?如果打的都是黑社會分子,說明這種程序是對的。如果很多人被冤枉了,這種程序一定有問題。

幾個黑社會團夥以及政府官員中的涉黑人員是沒有異議的。他們的問題老百姓都知道,隻是以前沒有人能夠辦他們而已。

有爭議,其實是幾個黑道出身,但已經金盆洗手的地產商。如彭治民等。

作為一個老百姓,我覺得彭治民等屬於可打可不打的。抓他有理由,畢竟都知道是黑道出身的。不抓也有理由。畢竟已經放下屠刀了。

但真正擴大化的,可能是這些企業家的手下工作人員。例如彭治民公司很多員工也當涉黑人員被抓了。按照打黑一網打盡的原則。如果被列為涉黑團夥,涉黑公司的很多員工也自然要被牽連進來。公司幹非法的事情,給他做事的員工難免脫不了幹係。但這些所謂的涉黑人員他們是比較冤枉的。他們應該屬於從寬處理或者免於處理的範圍,很多事情他們僅僅是知道或者按照批示辦而已。他們和動不動就殺人全家的團夥是完全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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