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條規定:“煽動群眾暴力抗拒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文混淆視聽, 並不能解釋原樓主的質疑: 即, 荊中秀煽動了, 卻被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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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荊中秀最高,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hillhawk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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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2012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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