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聞報導說《潛伏》裏演員張國鋒原來是“潛伏”十三年的逃犯吉思光,禁不住要豎大拇指,這生活版的“潛伏”,人物和情節都不輸電視劇,最驚奇的是他在電視上拋頭露麵這麽久才意外地被發現,估計要不是《潛伏》這部戲熱播,也許還沒人會注意到他。
新聞裏提到他在犯事後逃亡深圳,曾在夜總會裏做歌手登台獻唱,後轉到橫店做群眾演員,在這段時間裏不曾和家人聯係。但是看他的行事作為並沒有刻意地低調,一味掩飾自己,他敢在舞台上演唱,麵對台下的觀眾,是否有過擔憂,在他麵對鏡頭的時候,不知道他有沒有想到過如果被熟人認出來他該怎麽辦?以他這樣的做派居然還能“潛伏”十三年,正說明現今國內的生存空間相對於改革前要寬鬆了很多。
這種事在七十年代是不可想象的,過去從小學開始,每個人都有一份檔案,並被告誡它將伴隨我們的一生,任何的過錯都將記錄在案。人人都被單位或街道嚴密控製著,戶口和檔案把每個人都綁得死死的,動彈不得。從生活必需品到工作都由政府來安排,黨的手無處不在,一個人要是脫離開組織,在社會上幾乎沒有生路,想潛伏都難。這樣看來,這次的事兒,說明民眾的生活自由度寬鬆了,政府對人民的控製力減弱了。
報導中沒有說他在逃亡的這段時間裏再犯有其它的罪行,也許他當初隻是一時的誤入歧途,沒有繼續犯案說明他不是一個慣犯,他自承也擔心過被人發現,甚至“睡不著覺”,對自己的罪行有悔意,這回落網對他也是解脫。
常聽人講,監獄是一所大學校,不少人隻是一時的失足,有的人出來之後卻成了精通各種犯罪技巧的職業罪犯。改造犯罪人是個高難度的話題,還是不去說它,惟希望這位“潛伏者”能有一個光明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