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國內互聯網裏的論壇很讓人不明白,比如我的年齡早已夠18歲了,沒有任何的犯罪前科,我身心健康沒有任何的精神疾病和心理疾病,我從不偷稅漏稅更沒有什麽灰色收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的選民,我有履行公民選舉的義務吧?選舉不是打麻將拋骰子,如果我不想選誰或者想選誰我不得說說理由嗎?那是我作為一名公民的權利對吧?我一沒發新聞,二沒造謠發消息,三沒罵人說髒話,我隻是說說我對某些公眾事務的看法怎麽就不對啦?可網絡上怎麽就不許我說啦,說了就“和諧”我的帖子、封我的QQ,心中好是鬱悶……
我是合法的選民……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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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紂為孽的帖子侵害了大多數人的利益,但是這樣的帖子是不會被和諧掉的。
-我是小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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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011 postreply
15: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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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省人大代表貪贓枉法當然要傷害到一些人的利益
-LEIM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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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011 postreply
16: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