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冷漠,何至於此?10月13日下午5時30分許,廣佛年僅兩歲的女童小悅悅被來回碾壓後,7分鍾內在女童身邊經過的十幾個路人竟然對此不聞不問。最後,一位撿垃圾的阿姨把小悅悅抱到路邊並找到她的媽媽。對此,《人民公安報》10月21日刊發文章“別拿‘彭宇案’當‘遮羞布’”。
在互聯網上,網民幾乎“一邊倒”地認為這是“彭宇案”的“後遺症”。但是,難道人情冷漠真的就隻是 “彭宇案”惹的禍?筆者認為,在冷漠之中我們更需要重新審視“彭宇案”。
之所以要重新審視 “彭宇案”,不是要“翻燒餅”,而是要提醒全社會注意:針對信息傳播中日益顯性化的種種“軟殺傷”,我們到底該如何麵對?
到底是彭宇欺騙了大家,還是老人欺騙了大家?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本身已不具有太多的意義。對於我們這些“事後觀眾”來說,事實本身就是個謎,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妄加猜測。但是,就算退一萬步,“難以複原的瞬間”也不該成為我們拒絕見義勇為的理由。
文章認為,即使沒有 “彭宇案”,會救人的還是會救人,無動於衷的還是會無動於衷,救與不救主要取決於個人的道德素養。我們有理由相信,那位將小悅悅救起的撿垃圾的阿姨,也許不知道“彭宇案”,但是,“彭宇案”絕對沒有阻擋她救人的良知。
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內因是根本,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彭宇案”充其量隻是起外因的作用,真正的內因還是源於我們心底的良知。從這個方麵來說,我們既不能低估“彭宇案”的影響,然而也不能高估。所謂“彭宇案”造成道德滑坡30年,筆者以為,純屬無稽之談。因此,重新審視“彭宇案”隻是告訴我們一個淺顯的道理:見義勇為與否和“彭宇案”沒有非常大的關係,至少“彭宇案”不能成為不見義勇為的理由。
小悅悅先後被麵包車和小型貨櫃車碾過,生命危在旦夕,然而,7分鍾內在小悅悅身邊經過的十幾個路人,竟然對此不聞不問,竟然連 “哈姆雷特”式的難題也不曾想過。如此慘狀,隻要稍微有一點良知的人都不會無動於衷。如若擔心抱起、扶起的救助方法不對,那打電話叫救護車總可以吧?設一道卡,阻止第二輛、第三輛車碾過總可以吧?然而,讓人難以理解的是,明明是自己的良知已泯、道德滑坡,卻將“罪過”推至“彭宇案”,這是徹頭徹尾的內因外因的本末倒置。
其實,說到底,“彭宇案”不過是一些人為“道德貧血”編織的一塊“遮羞布”罷了。
原載:《人民公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