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買房的人比房產商還要急” 不是房價降不降的理由。 除非房產商賠得起。

來源: 遍野無塵 2011-10-23 16:19:03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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