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功勞隻說改開三十年,說到黑暗就是六十年GCD,這個邏輯不對啊

我可是過來人,這種事喪盡天良的事,在毛時代哪裏可能發生?哪個司機要是有膽子做,估計他還沒到公安局就被人民群眾揍個半死了。那可是個人民是非觀明確,壞人不敢為非作歹的年代。這樣的事發生在今天的中國有什麽好奇怪?同樣醜惡的事不是每時每刻以不同的麵目在中國大地上上演嗎?那些路人為什麽如此麻木?不肯對一個可憐的幼小生命伸出援手。不就是他們已經習以為常了嗎。那麽多更黑暗的事已經讓他們的神經不再敏感。而這些是自從我們有了貓論才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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