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林覺民絕筆《與妻書》

來源: chinomango 2011-10-10 22:17:5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872 bytes)

1911年4月27日(農曆3月29日)下午5時半,廣州街頭出現了一批青年,臂纏白巾,腳穿黑膠鞋,手拿武器,匆匆趕往總督署。

兩廣總督張鳴岐早已聞風逃跑,起義者舉火焚燒總督署後衝出,行至東轅門,遭遇清水師提督李準親率的衛隊。

在激烈巷戰中,林覺民被一顆流彈擊中腰部,滿身是血,力竭被俘。林文和林尹民等都中彈犧牲。戰至最後,隻剩黃興一人,斷兩指,改裝出城。

兩廣總督張鳴岐和水師提督李準親自審問林覺民。

遍體鱗傷的林覺民態度從容。他不會廣東話,當時的廣東官員中很多人懂英語,於是改用英語作答。後來,他索性坐在地上,侃侃而談,縱論世界形勢和革命道理,奉勸清吏革除暴政,盡早建立共和政體。

李準覺得此人了得,下令去掉鐐銬,搬來椅子讓他坐下講,始終未有打斷。後來林覺民虛弱難撐,遂向李準要了紙筆,很快寫滿一大張紙。在書寫第二張時,林覺民情緒激烈,以手捶胸,想要嘔吐。李準親捧痰盂到他麵前,林覺民起身道謝。

張鳴岐的一個幕僚見此,歎道:“惜哉!這人麵貌如玉,肝腸如鐵,心地如雪,真奇男子也。”張鳴岐立即板起臉孔:“好人才留給革命黨,為虎添翼,那還了得?”提筆判處死刑。

臨刑前三天,林覺民水米未進。被害之日,他麵不改色,大笑曰:“吾今日登仙矣。”引頸就戮。

林覺民的兩封遺書。一封是寫給父親林可珊的《稟父書》:“不孝兒覺民叩稟:父親大人,兒死矣,惟累大人吃苦,弟妹缺衣食耳。然大有補於全國同胞也。大罪乞恕之。”

另一封即是寫給妻子陳意映的《與妻書》。

一個月後,陳意映早產,兩年後,傷悲而終,年僅22歲。

林覺民去世7個月後的1911年11月11日,福建革命政府成立。據說,福州的第一麵十八星旗是起義前夕,由陳意映與烈士劉元棟和馮超驤的夫人趕製出來的。

對 於這次起義,孫中山1921年在《<黃花崗烈士事略>序》一文中評價道:“吾黨菁華,付之一炬,其損失可謂大矣。是役也,碧血橫飛,浩氣四 塞,草木為之含悲,風雲因而變色,全國久蟄之人心,乃大興奮,怨憤所積,如怒濤排壑,不可遏抑,不半載而武昌之大革命以成。則斯役之價值,直可驚天地、泣 鬼神,與武昌革命之役並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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