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分析青蒿素發現最精辟的文章:屠呦呦見證中國文化人劣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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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青蒿素發現最精辟的文章:屠呦呦見證中國文化人劣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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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張良槌 於 2011-09-18 19:36:30

屠呦呦見證中國文化人劣根性 精選

已有 320 次閱讀 2011-9-18 13:51 |個人分類:人物評論|係統分類:人物紀事|關鍵詞:劣根性 屠呦呦 大師 拉斯克獎 諾貝爾獎 青蒿素 中國科學院 院士

尋正

以諾貝獎與拉斯克獎得主Joseph L Goldstein(他在1985年獲得這兩項獎)為主席的24名裁判決定授予中國屠呦呦教授以2011年的拉斯克臨床醫學獎。拉斯克獎跟諾貝爾獎一樣,可以多人分享,Goldstein就跟Michael Brown分享了拉斯克基礎醫學獎(Brown也是他諾貝爾獎的伴當)。若論拉斯克臨床醫學獎,在1986年就由三人分享,1996年有四人分享,最近的2009年也是三人分享。中國關於青蒿素的發現爭議多多,累及屠呦呦沒有評上中國科學院院士,為什麽拉斯克獎評獎委員會不考慮給多人頒獎,而隻單授予屠呦呦一人呢?

這一點來自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的米勒*路易斯在《細胞》雜誌上專門撰文說得清楚不過:

“沒有文獻,沒有出版記錄,到底誰才是發現青蒿素的主要貢獻者呢?當我們 (Miller與蘇) 於2007年著手探究青蒿素研發的曆史時,我們對問題的答案還一無所知。 經過深入的調查研究, 我們毫無疑問地得出結論: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藥研究所的屠呦呦教授是發現青蒿素的首要貢獻者。1969年1月,屠呦呦被任命為北京中藥研究所523課題組的組長,領導對傳統中醫藥文獻和配方的搜尋與整理。1981年10月,屠呦呦在北京代表523項目首次向到訪的世界衛生組織研究人員匯報了青蒿素治療瘧疾的成果 (Tu, 1981)。”

事實上,稍有識別能力的人不難得出路易斯同樣的結論,這是拉斯克獎評獎委員會根本不提中國的其他貢獻者與合作者的原因,也基於同樣的理由,屠呦呦在《自然醫學》雜誌上專稿也隻交待她自己以及她的團隊所做的工作,而不提及他人的貢獻,當然,如果屠呦呦願意,她可以選擇提及那些自稱有潛力問鼎青蒿素發現者的合作者與競爭對手,但這是她的權利,縱觀青蒿素發現曆程,屠呦呦這麽做有充分的理由。

不少人仍然在幻想青蒿素得諾貝爾獎,屠呦呦的競爭對手們還在幻想著跟她一起同領諾貝爾獎。這些人多意識不到他們的貢獻距屠呦呦的貢獻差了多遠的距離。我們來做一個思想實驗,假如這些人有資格同領獎,應當如何排次序?

排在屠呦呦後麵遠遠地列居第二位的我認為是雲南的羅澤淵,他的發現是高產量黃花蒿並改良了提取技術。羅澤淵也許是唯一有希望在屠呦呦沒有領先發現青蒿素的情況下能脫穎而出的人。

遠遠地排在羅澤淵之後的,是廣東的李國橋。李國橋的工作主要是臨床鑒定,這對青蒿素的推廣作用幾乎不可替代,後來李國橋在把青蒿素向國外宣傳推薦中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李國橋之後,其他人根本就沒有資格問鼎發現權。上海的李英與廣西的劉旭,已經是開發第二代藥物了。山東的團隊模仿得沒有出彩的地方,所以也排不上號。幫助屠呦呦鑒定化學結構的周繼善院士連李英與劉旭都不能比,他純粹就是做技術員的活,毫無新意。若論青蒿素的化學合成,最先完成的是新加坡的化學家,被人家後來居上趕超,實在沒必要湊這份熱鬧。

論及屠呦呦發現的創新性,國人常把“兩彈一星”掛在嘴上,顯示國人完全不懂得什麽是創新。要理解屠呦呦的貢獻與其發現權之無可挑戰性,就要了解什麽是創新。

創新是無中生有,原子彈最早有人在1934年提出,遲至1939年美國開始嚐試,到1945年成功,這個過程是從無到有的,所以稱為創新。繼美國開發出原子彈之後,蘇聯研製了他們的原子彈,但這個過程已經沒有創新性了,他們是在“模仿”。“模仿”遠比創新容易,因為第一,模仿者有必然成功的希望,絕不會在不成功之前就放棄。第二,模仿者有模仿優勢,比如可以從公開的信息中獲得相關信息,還甚至可以偷竊別人的設計。

打個比喻,創新者是在曠野中遊蕩,要找到寶藏所在,創新者可能走到寶藏所在地,隻需要一轉身就能發現,但偏要錯過,他們很多時候並不知道能發現什麽。而模仿者則有一個粗造的指南針,如果偷竊別人設計成功,則有一個精致的指南針,而且他們知道他們在找什麽。

所謂的“兩彈一星”無非模仿遊戲,模仿的對象還不隻一家,其創新性完全無法跟青蒿素的發現相比,幾乎是零。這是為什麽北朝鮮這樣的國家也能進行模仿的原因,真要叫他們搞這樣的創新,其成功率為零,但隻是模仿,即使是北朝鮮彈丸之國,還民不聊生,也極有可能成功。

你如果明白了這個道理,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麽我說列於屠呦呦之後的羅、李等人根本無法跟她相比。羅澤淵、李國橋的工作在有了屠呦呦的工作的前題下,如果他們不做,其他人完全可以取而代之。但屠呦呦的貢獻抹去,則不會有青蒿素這個發現的存在,或者必須有另外的機遇產生。

正如“兩彈一星”這個模仿遊戲產生大批中國院士一樣,中國人不懂得原創的價值,導致了屠呦呦的貢獻被忽略低估。屠呦呦被拉斯克獎評獎委員會列舉的文獻有六篇,共有四篇是中文,隻有兩篇是英文,在中國數論文篇數計算貢獻的背景下,少得可憐,也土得掉渣,然而,她的貢獻就是不能抹殺,那些發表英文幾十篇的,都隻能遠遠地排在她的後麵。

屠呦呦的經曆,見證了中國顛倒的學術評估體係,如果說中國有學術評估體係的話。屠呦呦本人從未獲得她應獲得的榮譽,“國家重大科技成果獎”不是發給她的,而是“523”這個大項目的,甚至不是她所領導的團隊的。遲至1979年,屠呦呦得到了一個“國家發明二等獎”!國家發明二等獎就獲得了僅次於諾貝爾獎的拉斯克獎,那中國的國家發明一等獎豈不是都是諾貝爾獎水平級的?我很好奇1979年國家發明一等獎有些什麽東東。(網上搜一下,有這個“高鈦型釩鈦磁鐵礦的高爐冶煉新技術”,嗬嗬,不用說了吧?)

屠呦呦競選中國科學院院士幾乎又是一場屈辱。中國科學向來是政治的二奶,正如其發明“二等化”一樣,無數看不見的黑手伸向了屠呦呦的政治前途,毫無疑義地,她落選了,如果落選而抱怨恐怕都會最嘲笑得鼻青臉腫。最稀奇古怪的嘲笑是,她動用了政治力量試圖糾正阻礙她當選的黑勢力。屠呦呦麵臨的是中國文化的勢力悲劇,眾口灼金,作為一個資曆淺的科學研究者,屠呦呦是因為當時特殊的政治環境而成為領軍人物的,他的老公在牛棚裏,說明她沒有政治後台,既沒有政治後台,又沒有科學資曆,她在自己的團隊中都恐怕不是很能鎮住台。其結果是連她的團隊都有人眼紅她的成果,處處要求她承認他們的貢獻——他們忘記了,她連自己那份貢獻都還沒得到承認。

屠呦呦在內遇狼,在外則有群虎,幾乎所有在相關領域工作的人都或多或少感覺到她的發現的重要性,都急於在該領域確立自己的地位,他們確立自己的地位的唯一方式,就是“站在巨人肩上”。她的貢獻的確偉大,但還沒有得到承認之前,就被眾多的小巨人壓垮了。中國人最為可恥的劣根性,就是他們站在巨人肩上不是看得更遠,而是拉屎拉尿,竭盡詆毀之能事,狂貶科學巨匠搞偽科學,就能證明中國人的科學功底。得諾貝爾最多的大科學家鮑林,在中國科普作者的持續詆毀下,幾乎變成了偽科學的代名詞。

在人類合作模式中有兩種方式,難的是把工作做好,老板因之得名氣,升職,接著自己被提上來。從短期上來說,很難,但長期卻是最有效的投資。易的是不專心工作,專找老板的難堪,讓老板被解雇走人,接著自己被提上來。從短期上來說,較易,在中國喜歡陰謀的環境中,老板很容易被暗箭射傷落馬,但長遠來說,老板未必是省油的燈,嚐到陰謀的甜頭,就此變成陰謀家,反而不會做事了,最終隻有刷馬桶的份。

青蒿素中國領先世界十多年,如果在該領域內工作的這些人能精誠合作,不踩屠呦呦,你們投之以李,屠呦呦報之以桃——順便說一下,國外大師們的生活環境大抵如此,相互提撥,皆大歡喜——真正的原創工作可能會為中國科學院增加一大批有實力的院士!然而,整個青蒿素行業成了典型的三條龍變成一條蟲的悲劇,十年優勢在1980年代就幾乎化為烏有,到現在已經在研發水平的上遠遠地落後於世界了,由於非洲引入黃花蒿的種槙,中國幾乎連原料基地都保不住了。

青蒿素領域做出傑出貢獻的都沒評上院士,周繼善做點技術性的工作,反而評了院士,實在是莫大的諷刺。在屠呦呦獲國際大獎的情況下,周院士的舊聞再次被翻出來,好象自己真有份這個拉斯克獎一樣,不能不說國人實在是糊塗,也有些臉厚。

我從數月前關注青蒿素與屠呦呦,閱讀過大量的競爭者對相關事件的描述,這些人都或明或暗地詆毀屠呦呦的學術能力與水平,但翻來覆去,我就沒有看到基於事實的評論,捕風捉影幾乎是司空見慣,攻擊者都暗示自己有無數的證據,但沒人舍得拿出來,拿出來的,如我前文所述,又經不起檢驗。看看這個關於競選院士的評論,再看看這個教育她要謙遜的建議,這就是我在眾多屠呦呦的批評者寫作中最常見到的形態,每個人都有一肚子怨氣與怨恨,但沒有人願意提供實證,而願意提供的實證,反而顯示了屠呦呦的行為光明壘落。

回到我命題上來,我認為屠呦呦見證了漢文化的劣根性與肮髒之處。如果屠呦呦身處外國它鄉,極有可能她的成果能得到極早的承認與傳播,隨之興起一批大師,一個產業。中國,有一個滅殺大師的文化,那就是陰謀詭計,政治無所不在,如果一個人要獲得成功,就得要擅於政治,如果嚐到鑽營的甜頭,就成了虎頭大師——有架子,沒內容;如果象屠呦呦成了政治的犧牲品,就被踩在腳下,沒資源,沒成長環境,更多的潛力沒有發揮就被無休無止的詆毀陷害給消耗掉了。

在我結束本文之前,我用“屠呦呦 獎 2011”這個組合搜索Google,共獲得48.3萬個結果。在這個結果之上,我加入“爭議”一詞,共獲得6.7萬個結果,說明詆毀屠呦呦的,仍然陰魂不散。有不少新聞,描述屠呦呦獲得拉斯克獎的篇幅,遠不如他們描述所謂“爭議”的要多。我實在不明白,哪裏來的爭議?中國人好糊弄,但國際專家不好糊弄,所謂發現權“爭議”,也可以休矣。連拉斯克獎都不能熄滅嫉妒之火,中國科學環境的險惡,可見一斑。

編後按:國外也偶出現過發現權爭議,爭議者遠不如屠呦呦文靜低調,除了強調自己的貢獻,幾乎不還擊詆毀者。真正有爭議者,的確會影響到授獎評估。不綴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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