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走近顧準 (4)

來源: pintai 2011-09-29 18:51:03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682 bytes)

這當然不能怪顧準。當時,他也在千方百計打聽家人的情況,甚至在為家人攢錢攢糧票。但他被牢牢地管製住了,一點消息也得不到。他同樣叫天天不應,哭地地不靈。可惜這些情況子女們都不知道,知道了也未必能抹去心頭的陰影。至少是,一邊是很少回家、卻不斷給家裏惹麻煩添亂子帶來災難的父親,一邊是受盡驚嚇、含辛茹苦把自己拉扯大的母親,做子女的站在誰一邊,將心比心,還不難理解嗎?

子女們毫不猶豫也別無選擇地站在了汪壁一邊。

汪璧的立場,就是“毛主席無產階級革命路線”的立場。汪璧也是個老黨員,早在三十年代就參加了黨領導的地下革命鬥爭。六十年代她幫顧準“銷毀罪證”時手法熟練動作敏捷,就因為她當年用這辦法對付過特務。對於這樣一個老黨員來說,黨的立場就是她的立場,黨的思想就是她的思想,黨要她奔向何方她就奔向何方。因此,當一個足以逼死人的兩難問題擺在她麵前時,她的內心世界就分裂了。

這個問題就是:要革命還是要顧準,跟黨走還是跟顧準走,相信毛主席還是相信顧準?她當然是要革命的。顧準也要革命。這本來不成問題,他們是“革命夫妻”麽?問題是,一個人是不是革命,並不由他們自己說了算。顧準說自己是革命者,別人卻說他是“反革命”,而這些“別人”又據說代表黨。這一下,汪璧就像哈姆雷特一樣,不知道該生還是該死。甚至就像祥林嫂一樣,連“死路一條”都沒有(請參看本書《懺悔與做人》)。誠如顧準次子顧南之(高梁)事後回憶所說:“她實在是沒有一條好路可走啊?”

汪璧一開始也想兩全。但即使她願意犧牲自己的政治生命和政治前途,子女呢?難道讓他們也淪入萬劫不複的地獄黑牢?倒是作為父親的顧準想得“周到”。1966年,當他看到女兒的思想與自己尖銳對立時,為了保護子女的前途,爽性與汪壁議定,今後就讓子女把他作為“反黨右派”來看待,讓子女和主流文化融為一體。他甚至很少回家或不回家,以確保子女和自己劃清界線。由於同樣的原因,汪璧也痛苦不堪地同意了丈夫的決定。她隻是衷心祈望,“顧準能逐步向組織靠擾,而組織上則逐步諒解顧準,於是,一切又恢複常態。”

然而她盼來的卻是失望。顧準並沒有“逐步向組織上靠擾”,反而越走越遠;組織上也沒有“逐步諒解顧準”,反倒越整越凶,最後,連劉少奇、鄧小平、陶鑄這樣的黨的最高層領導都被打倒,她一個“右派老婆”、“反革命家屬”,又能有什麽指望?

汪璧自殺了。留下的是無法彌合的裂痕。

從六十年初開始便已和顧準“劃清界線”的子女們,此刻已再也無法理解他們父親,站在他們父親一邊。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算下來他們已冷凍了十四年,已是“積重難返”。看來,顧準當年的決定實在是錯了!本來,顧準是可以爭取自己的子女的。至少長女顧淑林,就“一向與父親平等地討論問題”,而且“善於思考,愛鑽研”,怎麽就不能好好談談?張純音也坦誠地對顧準說:孩子們今天對你的態度,你自己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因為你以前隻對他們說社會上那些‘正麵’的話,而我對孩子說真話。我告訴孩子,右派分子其實是受委屈的好人,還帶她去見了幾個右派。結果,張純音養育了咪咪這樣的好女兒。這個好女兒不但沒有和張純音“劃清界線”,還成了顧準的“女兒”。

然而轉念一想,恐怕還是不行。就算顧準和子女們說真話吧,他們能理解嗎?就連汪璧,其實也理解不了嘛!她自殺前對顧準好,一是夫妻情分,二是憑直覺相信顧準不是“壞人”,再就是還有改變情況的一線希望。至於顧準的思想,她未必理解讚同。但顧準是思想家。沒有顧準的思想,就沒有什麽顧準。不理解顧準的思想,也不會認為他是“好人”。再說,如果子女們理解並讚同顧準的思想,又該怎麽說話,怎麽做人呢?照顧準的思想去說去做,要挨整;不照顧準的思想去說去做,不願意。莫非在外麵說主流意識形態的話,回家和顧準說“黑話”不成?那豈不變成兩麵派了?以顧準之正派耿直,又豈能把子女培養成兩麵派?

顧準同樣兩難。

這樣一想,問題就不在顧準、汪璧和他們的子女,而在於:為什麽一個社會隻準有一種聲音?為什麽一個人“一旦因為說出淺人庸人所不懂的真理,就被置於萬劫不複之地”(王元化《〈顧準全傳〉序》)?高建國說:“倘若要問當年毆打顧準的青年,為什麽如此殘忍?他們必定會說,顧準是頭上戴著幾頂帽子的壞人。可是,帽子底下是什麽事實?他們卻從來沒有看見。”又說,許多人隻知道要和“反革命分子”劃清界線,“至於這人是探索者、思想家,還是把牛弄死,把糧食燒掉的反革命,無需弄清也不許弄清”。我要問的是:難道帽子下的事實證明他是壞人,就可以毒打?難道當真是“把牛弄死,把糧食燒掉”的反革命,就該斷絕父子關係?

我的回答是“否”!就算顧準是那樣的“犯罪分子”,也不必斷絕父子關係,因為這違背了天理人倫;也不能任意毒打,因為這侵犯了基本人權。不能因為現在證明顧準當年思想是正確的,就來翻這個案!這仍然是以思想言論定罪,而思想言論是不能作為定罪依據的。如果因為顧準思想正確,就說當年不該打他,子女不該和他斷絕關係,那麽,如果明天又發現顧準的思想是錯誤的,是不是又可以給他再戴一次帽子,把他從墳墓裏拖出來鞭屍三百,然後讓他的子女們登報聲明斷絕關係?不能吧?

時至今日,我們實在不能再那樣看問題了?為了確保顧準的悲劇不再重演,我們必須大聲地說:思想言論的自由,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任何人都不得剝奪,也不能因為他的思想言論而給他定罪,哪怕他的思想言論是錯誤的!

錯誤的思想言論當然要批判,但隻能是對等的討論,並必須保證對方的答辯權,也不能因此就把他關起來,更不能動用私刑。把糧食燒了牛弄死了,當然要處以刑律,但不必把他打入“另冊”,讓所有的人都和他劃清界線。這些最起碼的法律常識和人權常識,難道還要一講再講嗎?

五 做人實在是很難

文章寫到這裏,不禁感慨係之。做人,實在是很難、很難的呀!在顧準是家國難以兼顧;在他們的子女,則是忠孝不能兩全。難道就沒有一個可以通融的辦法,一條讓大家都能過得去的道路?

我曾經一遍遍問自己,有些話,有些事,顧準能不能不說、不做?結論是不能。1962年秋,顧準曾在蘇州和張秀彬、徐文娟夫婦徹夜長談。在說到曆次運動和極左路線造成的種種災難,說到“大躍進”和“共產風”時,顧準悲從中來,憤怒地喊道:“老和尚不出來檢討,不足以平民憤啊!”表妹徐文娟聞言大驚失色,這不是“犯忌”嗎?顧準當然也知道這話有“違礙之處”,但他不能不說。因為他在商城縣之所見,不是什麽“形勢大好”,而是哀鴻遍野,人相爭食,親眼看見一個個老百姓活活餓死,生計無著,求告無門。如果他不說出來,天良何在?

不能談,又不能不談,這是矛盾所在,也是痛苦的根源。

這種痛苦於知識分子尢甚。因為知識分子非他,及是社會的良知與良心。如果知識分子發現了社會的錯誤,看見了社會的不公,也裝聾作啞,視而不見,充耳不聞,甚至昧著良心說假話,那就愧稱“知識分子”,沒臉在世上做人。但是,麵對社會的錯誤和不公,知識分子又是最無能為力的。百無一用是書生。他一無權,二無勢,三無財,四無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又能幹什麽?唯一能做的,也就是把目之所見耳之所聞心之所想說出來吧?叫他不說,哪裏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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