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台把病人抬回病床都要家屬自備勞動力。病人吃飯、拉屎、撒尿、嘔吐都是家屬自己處理,護士現在譜比醫生大。我在國內時家裏經常有人生病住院,由於家族人丁不旺所以有機會長期為長輩陪床、在醫院裏值班,已經被培訓出來了。也經曆過送紅包的事,但家屬也是為了病人心安,因為醫院也不可能由於送了紅包而改變什麽。但是像土匪似的病人家屬好像是近幾年的事。
國外醫院咱也住過。護士真的很辛苦。家屬不能陪床,每天允許在某些時刻探視。不能自理的病人吃飯、拉屎、撒尿、洗澡、換衣服都是護士料理。如果病人需要到其它科檢查都有護士陪著或專門運輸工接送。能活動的病人都是自己做事,家屬不能代勞。曾看到一個能走動但病情較重的人每天都是護士攙著他在病區活動。晚上值班護士哪裏可以睡覺,所有病人都要關照到。自己住過院才想明白,護士工作是有責任的,家屬當護士出了事算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