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化”是拯救中國鐵路的唯一出路? -就是分了那個能吃的掉?

本文內容已被 [ 周伯通 ] 在 2011-07-30 10:13:38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鐵路私有化急不可待

王建勳

“7·23”動車追尾事故造成的災難,迫使人們反思鐵路製度安排的種種弊端。聯係到近年來鐵路係統出現的諸多問題,從高官腐敗到建設大躍進,從一票難求到黃牛橫行,鐵路的變革不能再等。

眾所周知,中國的鐵路由擁有“鐵老大”稱號的鐵道部把持,且獨此一家。在幾十年的特權經營中,“鐵老大”早已成為一個目中無人、財大氣粗的帝國。它(曾)擁有自己的公檢法,擁有自己的學校,擁有自己的醫院等。哪怕出了事故,它也不必真誠地道歉、認真地追責、嚴肅地反思和改進,因為它知道,沒人能拿它怎麽辦。

鐵道部既是一個大權在握的官僚機構,又是一個營利謀私的壟斷企業。這兩種角色集於一身,權力和金錢交織在一起,權力為其攫取和聚斂財富鋪平了道路,而金錢為其獲得或者腐蝕更大的權力提供了資本。這樣一個機構,既驕橫傲慢,又貪婪無比,其行政權力和斂財能力都不受製約,可以通過雙重手段侵蝕或者擊垮任何外來力量。這樣一個機構,既是規則的製定者,又是規則的執行者,還是規則的遊戲者,而且是唯一的遊戲者。這樣一個機構,既不會對作為納稅人的公民負責,也不會對作為消費者的乘客負責。

麵對這樣一個不負責任的機構,我們該何去何從?有人說,我們還得保留這個官僚機構,還得讓它獨家經營,為了國計民生,為了億萬民眾的交通運輸,我們需要做的,隻是對它加強監管,讓它負起責任。可是,如何做到這一點?誰來監管它?如果確保監管它的機構不被它腐蝕或者征服?怎樣的監管者既能看住它的權,又能看住它的錢?如何讓它對納稅人和消費者負責?不負責如何製裁?誰來製裁這個“利維坦”?……

顯然,這些問題對於一個既擁有權力又能營利賺錢的機構來說不那麽容易解決,甚至找不到可靠的解決思路。問題在於,它是一個不倫不類的“怪物”,一個同時擁有兩大殺手鐧——權力和金錢——的組織,要想約束它,必須從其組織特性出發,剝奪其手中的權力或者壟斷營利能力。也就是說,必須對鐵道部進行徹底改造,否則,很難讓其對納稅人和消費者負責。

根據政治經濟學原理,從性質上講,鐵路運輸同航空、公路、水上運輸一樣,是一種私人物品(服務),而非(嚴格意義上的)公共物品(服務)。一方麵,鐵路運輸排除他人消費是可行的,且排除的成本不高,通過售票的方式很容易將可能的“搭便車者”排除在外;另一方麵,盡管鐵路運輸可以同時供多個人消費,但一個人的消費會阻止另一個人的消費。這兩個特征基本決定了鐵路運輸是一種私人物品(服務),而非公共物品(服務)。

既然鐵路運輸是私人物品(服務),那麽,私人提供就不僅可能,而且可行,甚至效率更高,更加負責,因為引入了競爭機製。如果存在多家鐵路運輸提供商,它們必然受製於市場規則和競爭壓力,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務水平,將消費者視為上帝,否則就會被競爭對手淘汰,就會關門大吉。市場的運作邏輯非常簡單,誰能提供更好的產品,誰能滿足消費者的需要,誰對消費者更加負責,誰就會受到消費者的青睞。這不僅適用於麵包、圖書、電腦這樣的物品,而且適用於航空、鐵路運輸這樣的物品(服務)。

也許有人會說,鐵路運輸帶有一定的“自然壟斷”性質,不象一般的私人物品,因而不應由私人所有和經營。且不說關於“自然壟斷”的理論論爭,用它來反對鐵路私有化很難成立。一方麵,如果鐵路運輸行業中的“自然壟斷”真是“自然”形成的,則往往是因為某個公司物美價廉,擠走了其他的競爭對手;另一方麵,如果鐵路運輸市場是完全開放的,如果私人公司可以自行修建鐵軌,那麽,打破“自然壟斷”是非常容易的。

並且,即使在存在“自然壟斷”的情況下,鐵路公司也麵臨著來自航空、公路、水運甚至私人汽車的競爭壓力,很難獲得額外的利益。其實,“自然壟斷”的形成,在很多情況下都是因為政府不當管製造成的,尤其是不當地限製進入等。隻要市場是開放的,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進入這個行業,“自然壟斷”就很難長久存在。

退一步,即使承認鐵路運輸在一定條件下會出現“自然壟斷”的格局,也隻需由政府擁有鐵軌,而不需要由政府擁有和經營鐵路公司。政府可以將鐵軌免費交給或者租給多家私有的鐵路公司,由它們經營鐵路運輸即可。這樣,多家鐵路公司之間就可以展開競爭,消費者就可以享受這種競爭帶來的好處。

鐵路私有化不僅在理論上是成立的,而且在經驗上是可以獲得確證的。無論是曆史上還是現在,很多國家都存在私有的鐵路公司。譬如,在1920年代之前的美國,在鐵路是人們長途旅行主要交通工具的時代,幾乎所有的鐵路公司都是私有的。後來,隨著汽車和航空業的發展,以及政府的管製和對這些行業的補貼,鐵路運輸逐步衰落。盡管70年代之後聯邦政府設立了國有鐵路公司——美國鐵路公司(Amtrak),那裏仍有不少私有鐵路公司,諸如諾福克南方鐵路公司(Norfolk Southern Railway)和CSX鐵路公司等。

在日本,除了國有的日本鐵路集團之外,至少有16家主要的私有鐵路公司,包括東武鐵道株式會社、相模鐵道株式會社等。英國的鐵路曾經國有化,但1994年之後又逐步私有化。德國、瑞士等國也有為數不少的私有鐵路公司。私有鐵路公司普遍存在的事實也可以反證出鐵路運輸的私人物品性質。如果它是公共物品,由於難以克服搭便車的難題,私人鮮有動力去提供鐵路運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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