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頭政治與中國基層民主---中國農村選舉過程中富人治村一種不可逆的 政治過程

寡頭政治與中國基層民主---中國農村選舉過程中富人治村一種不可逆的 政治過程


作者:林(作者單位: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分化,富人治村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逆的 政治過程。從1993年開始,浙江、重慶、吉林、山西等地在農村選舉過程中,一些先富裕起來的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以及養殖業大戶積極參加競選,他們以 較強的致富能力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甚至還以承諾和捐贈的形式贏得多數選民的支持而當選。2005年以來,富人參政的跡象更加明顯,鄉村新富階層紛紛走上 了村莊政治的前台。富人階層的權力固化與廣大群眾的政治失語意味著中國基層民主的日漸式微,而寡頭政治已經開始形成 


 


富人治村是不可逆的政治


 


觀上,富人治村確實為村莊建設注入了不少資本,在一定程度上拉動了經濟的發展。但是經濟精英並不是活雷鋒,在他們的行為邏輯中,純粹虧本的好事是不會做 的。從我們調查的經驗來看,各地的富人治村都有一個共同的邏輯,那就是通過資本的政治化來實現政治的資本化。經濟精英們可以利用自己的財富優勢,形成對選 民投票意向的巨大影響,從而獲取政治權力。然後,再通過手中的政治權力,經濟精英們可以進一步擴大自己的影響,以紅頂商人的身份獲取更多的謀利機會。 更直接的好處是,他們可以非常便捷地將村莊的資源變現,例如將土地承包出去或者幹脆予以征用。在晉西南調查時,村書記為自己和其他關係戶征用村裏的土地用 以修建廠房的現象很普遍,當然,更普遍的是將村裏的煤礦資源據為己有,如果有這種資源的話。而在浙東地區,村書記將村裏的土地用於修建小產權房的情況也不 少。總而言之,富人治村對於經濟精英而言是一件名利雙收的好事


這種背景下,富人擁有更豐富的經濟資本和社資本去爭奪政治權力。村莊選 舉變成一個拍賣會,誰出的價錢更高,誰就可以買下政治權力。金錢政治的第一種表現是賄選,候選人紛紛賄賂選民,以期獲得更多的選票。在浙東地區調查時,有 一個村民花了100萬去賄賂村民,結果依然沒有被選上,因為有比他更舍得花錢的。金錢政治的第二種表現是承諾,候選人在競選時都會宣稱自己願意投資多少錢 用以村莊建設,以此來籠絡選民。第三種表現是貼錢,即候選人事前就有所準備,自己貼錢支持村莊的公益事業。事實上,富人當上村幹部之後,往往也會選擇貼錢 的方式進行治理,而這是普通老百姓無法承受的。因此,經濟條件成為能否進入村莊政治舞台的根本標準


國家的政策支持是富人治村的基本前提, 是其合法性的重要來源。宏觀政策使得追求個人財富和經濟利益獲得國家和政府的合法承認和支持。相應地,國家政策也賦予先富起來的私營企業主幫助和帶領 群眾致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神聖責任。政府提出農村領導人要帶領群眾致富,對農村幹部提出了經營管理和發展經濟的素質要求。如黨中央將五個好 為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目標,並通過媒體宣傳和政府表彰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選準一個人,帶富一個村類經濟能人治理的典範,強調新興經濟精英治理 優越性。國家近年來大力提倡的帶政策,就是要求村幹部帶頭致富、帶領群眾致富。經濟發展是首要的,是村莊治理的唯一重要任務,而村莊政治的群眾根 則處於次要的地位。這就給經濟精英參與村莊政治創造了極好的政策環境


另一方麵,隨著稅費改革及其配套措施的推進,國家逐漸從鄉村社會中 撤退出去。農民不需要再負擔任何稅費,並且取而代之用以解決公共品供給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也不具有強製性。在這種情況下,基層組織的治理資源被掏空殆 盡,包括經濟資源、權威資源和暴力資源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經濟資源的喪失。此時,村莊治理的任務不再是向農民提取資源,而是跑部進項,到處找項目、 資金。在治理資源缺失和治理任務轉化的情形下,富人治村成為一種必然的現實選擇。因為隻有經濟精英能夠自己貼錢作為一種治理資源,並且利用自己的人際網 絡從外麵爭取項目資金。當然,這種現實選擇是以政治資源及村莊資源(尤其是集體資源豐富的村莊)的犧牲作為代價的。廣大普通老百姓徹底與政治絕緣,基層民 主成為基層選主


 


頭政治的形成與維係`


 


在富人治村成為村莊治理的重要趨勢下,進入政治舞台的經濟門檻和道德門檻不斷攀升,這就為經濟精英永久性地把持村莊政治權力提供了極好的條件,從而推動了寡頭政治的形成和維係


濟門檻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麵,首先是人際資源。村莊治理任務的轉變,要求村幹部能夠結識大量有頭有臉的人物,跟上麵的幹部要打成一片,而這往往是富人們的優 勢。其次是要講究排場,在家裏可以吃得簡樸一點,但是到外麵跑項目就必須有一定的手筆,這樣才能把場麵打開。第三是要做一些先期投資,跟上麵的人打交道, 免不了要請人家吃吃飯、唱唱歌、洗洗桑拿等,這些都得自己掏錢墊著。最後一點最重要,那就是所有公務費用不能報銷,隻能自己貼錢。可見,經濟能力是擔任 幹部的首要條件,沒有金錢就沒有發言權


富人治村確立了一種經濟準則,即村幹部不能肆意利用集體財產,最好能夠不用。即使真的需要動用,村 幹部也被要求正式召開村民大會和村民代表會議來討論如何使用村集體資源。隻是當富人們完全有能力自己買單辦公時,這些表麵看起來嚴格遵守程序正義的政治民 主就成了一場虛偽的鬧劇。與富人治村中的經濟門檻將絕大多數人擋在村莊政治之外所造成的經濟不民主相比,所謂政治民主(選舉民主/程序民主)的提升就顯得 微不足道了。經濟門檻一旦確立起來,所有的人都必須以此為標準來衡量自己的政治能力。它成了一種硬性規則,支配著人們的行為和觀念。當經濟門檻從作為個別 幹部的政治策略,變成村莊的集體共識,一種道德門檻就形成了。此後的幹部就必須保持高姿態,就必須貼錢,否則就被認為不是一個好幹部


富人們把道德門檻樹立起來後,就必須去踐行它,而每次的踐行又反過來固化和提升了原有的道德門檻。這種道德實踐並不純粹,它的背後其實掩藏著麵子積累和權威收買的動機。雖然村幹部每年都要貼錢,但從來不覺得自己虧,因為他們收獲了無法用金錢衡量的麵子,賺到了政治資本


人治村的道德門檻並非平板一塊,而是分化為四個層次。最高一層是以私濟公,也就是貼錢辦公,這是最高的境界,像書記主任這樣一些重要的幹部都必須做到這一 點。第二層次是大公無私,也就是毫不為己,專門為人。我們在浙東和晉西南地區調查了解到,凡是富人掌權的村莊,村幹部的工資基本上都是由書記貼錢支付的。 第三個層次是公私分明,可以存有私心,但是不能介入到工作中。就算做不到大公無私,也要做到公私分明,再往下走就是道德的灰色地帶。這個灰色地帶就是第四 層次——大公小私。隻要有公心,能為村裏辦事,偶爾撈點私利也是可以的,尤其是當下麵的幹部這樣做時,隻要不是太過分,書記最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道德 檻的分化,實際上是經濟社會分層的一種體現,它適應了村莊政治中不同人群的資產差異。我們可以看到,村莊政治中的人們也是存在分層的,不同階層的人有不同 的價值標準,從而選擇不同的道德規範。經濟、社會和道德相互嵌入,從而實現一種自適應機製。但是無論如何,這些道德表演都是在門檻內玩的遊戲,跟門檻外的 們毫不相幹


可以說,道德門檻是富人治村的合法性來源,是其自我維續的內在機製。隻有不斷地踐行道德,進行財富與權威的交換,富人治 村才能獲得民意基礎,從而合法進駐村莊政治。富人治村要尋求合法性,就必須不斷固化和提升道德門檻,而道德門檻的固化與提升,必然將普通民眾進一步 排除在村莊政治之外,直接導致基層民主的破產,這又是富人治村最大的非合法性。表麵的合法性越高,內在的合法性就越低,這個悖論將會是富人治村永遠無法逃 避的一個噩夢。


為了逃避這個問題,一種新型的政治倫理被悄悄地塑造出來,並且彌漫於整個村莊社會。這種政治倫理試圖使人們相信,從經濟門檻 到道德門檻的演化是一個天然的過程,每個人都要各安其位。隻要人們是自願站在門檻外麵的,並且欣然地接受從門檻內投過來的禮物,富人治村的合法性危機似乎 就被規避了。通過自身的奮鬥經曆和對公共話語權的操縱,經濟精英們似乎已經實現了這一目標


這種新型的政治倫理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它倡導 的是一種個人主義的致富觀,即每個人要對自己的生活水平負責。個人能力決定經濟能力,能力越強,賺的錢就越多,能上的經濟門檻就越高。窮人被甩到村莊政治 之外,那就隻能怪自己。其次,經濟能力決定道德能力,這是新型政治倫理的核心觀念。一個人的道德能力取決於他的經濟水平,資產越豐厚,道德資本就越高,由 他來當村幹部就不會貪汙腐敗。而如果讓窮人當官,就容易受人懷疑。窮人被認為容易接受不正當的錢財,侵占集體的資產。如果有一天他的經濟條件好了,人家就 說他是貪汙受賄。因此,窮人的道德能力被認為是非常低的,根本得不到村民的信任,而富人則因為自身條件被認為更具有抗拒腐敗的免疫力。另一方麵,在村莊 政治內部,不同經濟分層的人也選擇高低不同的道德門檻。因此,經濟門檻對道德門檻進行了兩次篩選。第一次篩選是根據經濟能力將人群分為有腐敗免疫力的和無 敗免疫力的,從而決定誰有資格進入政治舞台。第二次是根據經濟能力將進入政治舞台的人群進行再篩選,從而形成貢獻能力不同的道德分層。經濟能力成了村莊 最重要的價值指標,每個人都要這杆秤去稱一下,這甚至成了一種政治正確經濟能力決定一切,沒有錢,就沒有道德能力和貢獻能力


由富 人治村衍生出來的這一套政治倫理體係,看起來滴水不漏,而且似乎也得到了人們的普遍認同。經濟能力在某種程度上確實會影響道德能力,但是永遠也保障不了道 德運作的可靠性,而隻能靠富人們的自我約束。群眾雖然對富人的道德存在期待,但這僅僅是一種被動的期待,並不能真正起到約束富人的作用。不像集體時代的群 眾,基於普遍的抽象正義和平等訴求,能夠有力地監督幹部。今天的群眾是隱匿的,幹部離他們太遠。因此,缺乏製度的約束,村莊政治的道德門檻也可能在內部腐 化。經濟能力完全有可能與道德能力相背離,而一旦出現這種背離,受害的還是村民。村莊政治市場的封閉性,其最大的要害就是即使市場內部出現泡沫,權力的傳 還是在內部進行,而普通村民作為村莊的主體卻沒有任何發言權。因此,這一套新型的政治倫理具有非常大的蒙蔽性,它試圖在不經意間轉變人們的政治判斷,從 而推動寡頭政治的形成和維係


 


中國基層民主的走


 


在集體 代,隻有成分較好的普通群眾才有資格踏上村莊政治舞台,領導村民搞生產。而那些地富反壞右分子是被唾棄的,永遠隻能處在權力邊緣地帶。那是一個窮人 真正當家作主的時代。如果說大數原則是民主的基本內涵,那麽集體時代的基層民主算得上是真正的民主,當然,它在某種程度上也損害了部分人的權利。當時的社 會中存在著統一的抽象正義,每個人心中都有一股強烈的平等訴求。生產隊長和其他幹部跟普通村民一樣,都必須參加集體勞動,並且要以身作則,走在群眾的前 列。幹部的身份僅僅是為人民服務的一種標誌,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好處。為人民服務是一種集體共識,而不是村幹部的道德選擇。如果拒絕服務,村民有權把他趕下 台,因為當時不僅有民主集中,也有群眾運動。在這裏,群眾是一種突現的、生機勃勃的政治力量,在村莊政治運作的整個過程中,它都是在場的,而且是能夠使力 的。這種強大的群眾壓力,使得村莊政治始終保持開放的狀態,而不會形成寡頭政治。這個階段的村幹部往往是一些好人,強調的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德心


了稅費時代,人們對村莊政治的熱情開始消退,轉而紛紛關注起自己那一畝三分田。村幹部沒了群眾的約束,往往就肆意行使權力,假公濟私。但是在分戶經營前 期,村莊並沒有出現明顯的經濟和社會分層,因此村莊政治還相對開放,幹部和普通群眾幾乎沒什麽區別。雖然當時的村莊政治仍然開放,但卻是一種鬆散的開放, 缺乏群眾監督的開放。為人民服務往往成為一句空洞的口號,村幹部隨意喊喊,群眾也不以為然。尤其是稅費征收工作和計劃生育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引發了幹群矛 盾。由於有向農民提取資源的強大壓力,這個階段實行的政治民主往往將那些強人(有時候就是惡人)推上村莊政治的舞台。但是由於資源在農民身上,這就賦予了 們與村幹部談判的資本。一旦農民拒絕合作,村幹部就有下台的危險


費改革之後,基層治理資源的缺失使得富人治村有了可乘之機。通過經濟 門檻和道德門檻,經濟精英階層牢牢地壟斷了村莊政治市場,普通百姓再也無法參與進來。此時的幹部又開始談為人民服務,但此時的為人民服務並不是共同的集體 訴求,而是少數人的道德標榜,缺少群眾的監督和約束。換句話說,今天的富人治村是通過為人民服務收買麵子,固化權威,從而形成村莊政治的高準入門檻


社會主義傳統的背景下,中國憲政的本質是通過憲法保障人民對國家的統治,也就是確保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力。毛澤東很早就指出,憲政的兩個主要原則就是人民民 主和社會主義。這兩個原則非常準確地揭示了社會主義憲政的本質特征,即通過民主的方式實現最廣大人民群眾對國家的主權。可以說,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 命,也是社會主義憲政的核心。當國家掏空基層治理資源而使基層治理陷入困境之後,村莊社會為了尋求出路,隻能現實性地選擇富人治村,並以基層民主的犧牲作 為代價。於是,人民民主變成了人民選主(王紹光語),不是人民自己當家作主,而是選一個經濟精英來統治自己。在選主的體製下,廣大人民群眾 的作用就是每隔幾年參與一次近乎狂歡節的選舉儀式,選出新的主子,同時得到心理上的慰藉:主子是我們選出來的。


這種形勢下,我們必須 認真反思中國基層民主的走向,尤其是警惕浪漫的政治民主(選舉民主)的泛濫。如何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力,單單靠程序性的選舉是不夠的,更關鍵的是讓每個 人都有可能通過民主進入村莊政治。經濟民主是一個核心的問題,推行經濟民主,並不是要剝奪私人的經濟權利,而是要對經濟資源所帶來的權力進行控製。一方 麵,限製經濟資本大量地轉化為政治資本,另一方麵,保障廣大群眾可以在缺乏經濟資本時也能夠分享政治權力。否則,在選主的體製下繼續前進,將會產生一 惡性循環,即經濟不民主導致政治參與的不民主,政治參與的不民主導致決策的不民主,而決策的不民主又反過來強化經濟的不民主。一旦經濟精英壟斷村莊政治 進行權力的自我複製,參與政治的經濟門檻和道德門檻必然會不斷提高,精英們可以利用手中的政治資本謀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從而實現資源與權力的自我循環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