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期到中國南海邊境內巡邏,凡是發現非法入境者,帶回國內受審,按非法入境處理,每次巡邏都要拉一批,判一批。
2。凡是受到雇傭的,非法在中國境內工作者,其所在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和高級管理人員將要非別收到針對個人的傳訊,不到庭接受審判者按敗訴處理,直接判其個人的罪。
3。全部執法過程與國家無關,如果有哪一個政府敢動武,馬上以10倍的火力當場解決問題,正當防衛。並且此國家的政府必須交出打第一槍的凶手,接受中國政府的審判。
4。以立法的形式,將上訴措施立法,依法辦事,並宣告天下。中國的這個法律不是首創,日本也在實施類似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