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黨發慈悲也好,被壓力所迫也罷,在被關押了80天之後,艾未未終於以某種方式“被回家”了!
我沒有很多的藝術細胞,不是能夠完全欣賞艾未未的作品;
我也沒有條件去調查取證,不知道艾未未是否有偷漏稅行為;
我更沒有時間去整理艾未未的一切談話與文章,不清楚他是否經常發表不和諧言論。
我隻知道,艾未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該享有憲法所賦予的一切權利。
我隻知道,即使他有罪,也應該有逮捕證,應該被起訴,被“明正典刑”,而不是無端被關押,不是突然消失!
在號稱人民當家作主的共和國,一個公民有80天是處於“生不見人,死不見屍”的狀態,想一想,你不覺得脊梁骨冒冷氣嗎?
如果說以前中共在抓人的時候還想方設法地給被害人莫須有罪名的話,艾未未事件告訴我們,現在這一步已經不需要了。
通過艾未未事件,中共明確地正告天下:從前我是立牌坊的*****,現在我是從裏到外貨真價實的*****,老子就是為所欲為的*****,讓牌坊見鬼去吧!
一個政黨,可以淩駕於國家之上,隨意處置公民,這是什麽社會?
白色恐怖,隻在書本上讀到過,沒有親曆;而紅色恐怖,我輩何幸,適逢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