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再次進行文化大革命的決定

新文革隻在特區裏搞,人民自願報名參加,一旦進入特區,全家移民,不得出來,出來者以叛國論罪,勞改,槍斃.

每人每月30斤糧食半斤油(比舊文革稍好),每家無論人口多少,每月隻供500克豬肉,500克雞蛋,500克糖;

住房:老少三代最多兩間,(比文革時天南海北工人住所稍好);

看病不花錢,基本有赤腳醫生看,本科以上的醫生全去種地;

學校不上課,鬧革命,由學生自己管自己,成立紅衛兵,打砸搶;中學畢業就到更加艱苦的特區去沙漠,連定量糧食都沒有,自己自足;戰天鬥地;

每天學毛著,跳忠字舞,在毛主席像前匯報,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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