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國函〔1992〕24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長江是我國第一大河,流域麵積占全國總麵積的19%,養育著全國三分之一的人口,工農業總產值約占全國的40%,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占有重要地位。長江中下遊的洪水災害曆來頻繁而嚴重。新中國建立以來,國家在長江流域進行了大規模的防洪建設,對保障中下遊地區的經濟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很大作用。但由於多方麵的原因,長江資源還沒有很好開發利用,水患尚未根治,上遊洪水來量大與中下遊河道特別是荊灌河段過洪能力小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兩岸地麵高程又普遍低於洪水位,一旦發生特大洪水,堤防漫潰,將直接威脅荊江兩岸江漢平原和洞庭湖區的一千五百萬人口和二千三百萬畝良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和一批重要的大中城市、工礦企業和交通設施,將會遭受巨大損失,嚴重影響國民經濟全局。這是我們國家的心腹大患。
如何解決長江的防洪問題,更好地開發長江資源,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一直很重視,社會各界也十分關注。經過幾十年來的治理實踐和對各種意見、方案的反複研究和論證,解決長江中下遊的防洪問題,必須采取綜合治理措施。興建三峽工程是綜合治理的一項關鍵性措施。三峽工程興建後,可將荊江河段防洪標準由目前的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配合其他措施,可以防止荊江河段發生毀滅性災害;還可減輕洪水對武漢地區及下遊的威脅。同時,三峽工程還有發電、航運、灌溉、供水和發展庫區經濟等巨大的綜合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三峽工程建成後年發電量八百四十億千瓦?時,占目前我國年發電總量的八分之一,可為華東、華中和川東地區的經濟發展提供重的能源;可以大大提高川江航道通過能力,萬噸級船隊有半年時間可直達重慶,為發展西南地區的經濟和繁榮長江航運事業創造條件。三峽工程還有利於長江中下遊城鎮的供水,有利於南水北調。總之,三峽工程的興建,對加快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提高綜合國力,具有重要意義。
國務院對興建三峽工程曆來采取既積極又慎重的方針。近四十年來,有關部門和大批科技人員對三峽工程做了大量的勘測、科研、設計和試驗工作。特別是一九八四年以來,社會各界提出了許多新的建議和意見。一些同誌本著對國家、人民和子孫後代高度負責的精神,對庫區百萬移民的安置、生態與環境的保護、上遊泥沙的淤積、巨額投資的籌措和回收等疑難問題,從不同角度提出各自的意見,這些意見對於開拓思路,增進論證深度,完善實施方案,起到了十分有益的作用。
經過多年的研究、論證和審查,三峽工程壩址選在湖北省宜昌縣三鬥坪鎮。工程的攔河大壩全長一千九百八十三米,壩頂高程一百八十五米,最大壩高一百七十五米。水庫正常蓄水位一百七十五米,總庫容三百九十三億立方米。水電站總裝機容量一千七百六十八萬千瓦。工程靜態總投資五百七十億元(一九九O年價格)。主體工程建設工期預計十五年。工程建設第九年,即可發電受益,預計在工程建成後不太長的時間裏,即能償還全部建設資金。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對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了認真審查,認為三峽工程建設是必要的,技術上是可行的,經濟上是合理的,隨著經濟的發展,國力是可以負擔的。
三峽工程規模空前,技術複雜,投資多,周期長,特別是移民難度很大。對於已經發現的問題要繼續研究,妥善解決,對今後可能出現的各種困難和問題,要有足夠的思想準備。要謹慎從事,認真對待,使工程建設更加穩妥可靠,努力把這項造福當代、蔭及子孫的事情辦好。
國務院常務會議經過認真討論,同意建設三峽工程。建議將興建三峽工程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由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的實際情況和國家財力物力的可能,選擇適當時機組織實施。
請審議。
國務院總理 李鵬
一九九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