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當時隻是嫌疑犯。有的篤定的罪犯跑了很多年後向警方自首都算自首。藥為什麽不算?

自首的定義法律上一定有。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如果藥不算自首,別人類似情況也不應該算。

如果藥算自首被殺掉,別人類似的情況也應該殺掉。

以此類推,以後誰還敢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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