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的6。3,我媽手拿菜刀堵在家門口對我說:如果我要出門,她就用刀砍斷我的腿,然後養我一輩子。腿斷好過被人橫屍街頭。經曆過中國曆次運動,又是哲學係的老師,五千年的文化都不能讀懂,妄為人師。如果家在外地,孩子在京上學,出事還可同情。在家的孩子居然不能管住,妄為家長。
如果政府在戒嚴令以前一直強調不準出門,你還偏要試試政府的底線,就是自找。如果沒出過國,還可以幻想下國外的警察政府多愛人民,不會對人民動刀動槍。出來了,就知道法律的尊嚴,如果已經警告還要以身試法,會發生什麽事我們每個人心裏都有數。希望中國有法,卻總想踐踏,兩種標準的人呐,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