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最大的問題是沒有通過法製的途徑來表達民主訴求

實現民主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如果能夠在體製內逐步實現,就不要通過革命暴力。如果能夠通過正常的法製途徑,就不要走極端的非理性方式。64運動的前半段,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果,而且也基本上是在法製的框架內。這個時候,如果各方麵能夠達成妥協,不僅社會可以恢複秩序,矛盾雙方也都可以在一個理性的氛圍下繼續協商。一年不行,第二年64還可以繼續搞民主遊行和政府對話。沒準幾年下來就開放黨禁了。從胡耀邦到趙紫陽,黨內對三權分立和多黨製感興趣的不在少數。

但64的後半段,基本上是幾個能力有限,權力欲很大,投機心極強的民運“精英”把整個運動綁架了,走上了必須通過你死我活的方式和黨內實權派攤牌的不歸路。既然64一定要用革命方式清算黨內的實權派,而且又沒有足夠的法製體係來運作,那隻能是逼著實權派出手了。這個和泰國的民主運動多麽相似,一方不達利益就絕不善罷甘休,又不尊重法製,最後是國無寧日。

民主的目的不是為了民主,而是一種讓社會的各方麵力量在法製的框架下實現妥協的方式。英國可以通過君主立憲來保護王權和貴族的利益來推行民主。這代表了智慧,容忍和理性。西方國家為什麽民主比較成功,就是因為大家認同通過法製和妥協的精神來處理社會事務。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