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讀《傷痕》,嘲笑一下我們的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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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新華,這個名字,在30年前,因為一篇短篇小說,《傷痕》 紅遍全國。
當年,我第一次讀它的時候,已經是過了11年。
在夏日冷冷的月光下,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
”為什麽幼稚的上海下鄉知青返城的心路曆程,
居然能引起那麽大的心靈共鳴?”
傷痕文學的短暫生命,到底說明了什麽?
我們根本沒有找到給我們民族帶來傷痕的原因,
總是找一個合適的‘替罪羊’,為執政黨的正確偉大高歌,
或者把社會民族的悲劇原因歸咎於個人,而忽略了深刻的
文化和群體運動的社會根源。
所以,才出現了《傷痕》過後的《曆史的傷口》
製度的問題,而非某個團體的問題,甚至也不是社會階級的問題。
80年的公開審判,和66年的批鬥大會沒有本質的不同。
言論自由,人權,平等參政和社會監督等好多讓民族“傷痕”,
“曆史傷口” 不再重現的基本條件還沒有具備。
“打倒”誰的口號出現,至少有兩個條件:
1。被“打倒”的人,如果繼續執政,就會有無限的迫害別人的權力。
2。我們沒有和平的辦法實現公平的權力移交,政治鬥爭,群眾運動,是
社會進步的唯一出路。
“打倒軍閥”, “打倒反動派”
“打倒走資派”,“打倒四人幫”
。。。。。。
百年反思,而不是30年,60年的回顧。
個人否定自己的時代是痛苦的,民族否定自己的部分文化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