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在救夫,可是她馬上又見底了:“我是公司法人,但我到現在都不知道,他們為甚麽被帶走,關在甚麽地方。”
這裏的關鍵詞是“但我到現在都不知道,他們為甚麽被帶走”。
作為法人代表,如果真如新華社前日“透露”的艾未未麵臨兩項指控:“巨額逃稅”和“故意毀滅會計憑證”那樣(本人沒見消息原文,特注),路青至少應該說,這些事我都是知道的(但到底有或沒有呢?),但如果確實有,路青甚至還應加上“是我(要某某某)怎樣怎樣做的”等等。這才是一個完整版的挺身救夫。這就象是老早以前國民黨抓共產黨時,總有某個共黨英雄人物挺身出來,“這些事情是我做的,我知道來龍氣脈,不幹其他人任何事情”雲雲,一籃子都兜了下來。
或許有人也可以說,這是沒有憑據的事情,但如果當局真的拿出證據來呢?那麽是不是可以這樣說,在“巨額逃稅和故意毀滅會計憑證”這事上,當局還真找對人了呢?
中國的事情,說複雜也很複雜,說簡單也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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