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更深一步去想:殺人者償命無可非議,天經地義;但殺人動機才更讓人悲哀。不去除這個殺人動機背後的深層社會因素,光殺這個人用什麽用?這種恨不得殺人的動機天天都在重演,不在車禍就在醫患糾紛和其他意外傷害事件中或謀財害命事件中,有人隻是有賊心沒賊膽罷了。藥一個小年輕隻是出於恐懼就如此喪盡天良,他恐懼什麽呢?如果他不被抓到,地球還不是照轉嗎?張妙,李妙,陳妙還不是這裏一個那裏一個天天在出現嗎?死刑是殺一儆百,但死刑不能是這個國家機器的唯一的工具,而應該是最後一個工具。當到了使用這個最後工具的時候,國家機器無救了。
同意,兩條鮮活的生命被剝奪,無疑是悲哀,本來可以避免。請大家
所有跟帖:
• 是的,判死刑是平民憤,是"公正",但不是治本。是唯一和無奈。 -WienFan- ♀ (0 bytes) () 05/22/2011 postreply 09:47:26
• 你去治本,行不? 死刑犯全送你家教育 -wangguan8888- ♂ (19 bytes) () 05/22/2011 postreply 14:20:43
• 勸你把尾巴藏好,省得被俺踩著,滅九族。 -WienFan- ♀ (0 bytes) () 05/22/2011 postreply 23:03:06
• 哈!“兩條鮮活的生命”? 一條是無辜被剝奪,一條是殘酷剝奪他人生命,能相提並論嗎? -huahualan- ♀ (0 bytes) () 05/22/2011 postreply 1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