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桑蘭打官司話轟動一時的周旋遺產案

桑蘭是誰?

桑蘭曾經是中國的體操女子隊隊員,1998年7月31日星期五,星期五加上數字13,是個不吉利的日子,桑蘭在那天參加了在美國的體操比賽,她當時17歲,摔斷頸椎骨後導致高位截癱

寧波人桑蘭趟在病床上跟記者說她想見當時最紅的帥哥,電影泰坦尼克號男主角萊昂納多去看望她,唱該電影主題曲的席琳·迪翁也能前來有多好,結果,她的願望都實現了,就連成龍也去看望了她,社會多方麵也給與了她熱情地鼓勵。

中國還有句話:久病床前無孝子,前段時間桑蘭的保姆事件就是一個最好的說明,當時桑蘭悲歎找個好保姆難,換了多少都還是那個樣子,但是有新聞媒體引用社區招工保姆的人士的話來說,現在很多家庭都需要保姆,怎麽你桑蘭就有那麽多麻煩呢,要互相理解嘛。當時我就想寫寫這件事情的,拜托了,桑蘭的情況跟普通人家庭需要的保姆,以及保姆的責任,工作量都是兩回事情,而保姆這樣的事情,對於一般有過社會工作經驗,經曆過江湖的人來講都常傷腦筋的,何況讓一個隻練過體操的傷殘人士為尋找保姆,在與人鬥其樂無窮的環境中掙紮,是何其的艱辛,她的處境和現在早在那個時候就不容樂觀了,她身上的肌肉,有多處都萎縮了。反正我見過一個18歲的女孩,因為幼兒的時候被保姆帶著摔在地上癱瘓,肌肉全部萎縮以後那個樣子,慘不忍睹。

說起桑蘭的官司,還讓我想起1986年一個鬧得風風雨雨的官司,那就是周旋的第二個兒子周偉,向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其養母黃宗英歸還保管他母親周旋的遺產。

周旋

“周偉認為,他母親1957年病逝後,留下了一筆遺產,由母親的生前好友、著名電影演員黃宗英保管,但他在訴訟狀中沒有提到這筆遺產究竟有多大數目和什麽東西。在此之前,周偉曾向市電影局等單位反映過此事。擔任一審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受理此案後,正著手進行司法調查,訴狀副本已送達黃宗英。

黃宗英和丈夫趙丹的合影

周璿長子周民質疑周偉的合法身份


  1986年11月20日,香港一家報紙刊登了一篇文章《生母遺產引起糾紛——周璿親子詳說因由》。編者按說:此文由著名影星周璿的親生兒子周民寄來本報,內容包括許多關於周璿遺產糾紛的第一手資料。

  周民在這篇文章中寫道:我從來認為對周璿這樣的女演員完全不必太認真。她既不是英雄,也不是罪人,文學家們實在沒有必要為她而浪費自己的才華。但現在事情既已鬧上了法庭,那還是由我來道個明白。一來可讓那不幸的母親,能夠安息;二來也令我可從作為周璿兒子而帶來的煩惱陰影中擺脫出來。關於周偉的來曆大致有兩種說法:其一,完全是假的,即他不是周璿的兒子,當然也不是我的弟弟。理由是沒有任何原始的文字(除了他自己寫的)、圖片能證明他是周璿的兒子,也沒有可靠的證人。何況就是周偉自己寫的出生年月也比我早,更令人疑竇叢生。1957年初,周璿病情一度好轉,兩度到黃宗英家來看我,並把我接到療養院去玩。這期間我不知有周偉這麽個人,我也沒看到過什麽弟弟。其二,有這種說法,1952年周璿病情很重,她的一個女傭人的丈夫叫做唐棣的借故常來,與周璿生下個兒子(此事是真是假仍搞不清,因當時周璿頭腦已不清醒了)。總之,有這麽個小孩取名叫唐啟偉,一落地就由唐棣抱著東家走、西家串,說是周旋的孩子,要錢要東西。這種行為被文藝界中周璿的朋友告到法院,加上唐棣曆史問題,人民政府將唐棣捕去判刑14年,刑滿後在勞改農場就業。唐棣被抓走了,唐啟偉被送進了孤兒院。以後,被一對無子女的夫婦領養,過了一年,這對夫婦又不想養了,孤兒院又退不回去,大概是想到黃宗英那裏已有一個我,就將唐啟偉送到了黃宗英那裏,她也就收下,這才易名周偉,其時1959年。



周民的這篇文章中還寫道:如今,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庭已受理周偉訴黃宗英關於周璿遺產一案。我以為首先總得驗明正身,先得搞清周偉這個人的來龍去脈;不能因為他說是周璿的兒子,寫了《我的母親周璿》的文章,專吃周璿的飯,而就認為他是周璿的兒子……

  這家報紙,在刊登周民文章的同時還刊登了兩張照片:一張是周璿在影片《馬路天使》中的劇照;一張是1957年在周璿追悼會上,黃宗英戴著黑紗,周民倚在她的身上。

  11月21日,《新民晚報》登了一條新聞,寫道:前天,黃宗英正式委托第一律師事務所王瑉律師為返還財產案訴訟代理人的全權代表,她本人不準備出席法庭的開庭,她說:作為一個母親,在法庭上是很難控製自己感情的……

周民說:“這次周偉突然向法院起訴,我事先並不知道,隻是報上發了消息才知道的。所以我認為有必要表明一下自己的態度,第一,我對這筆遺產不感興趣。第二,就我個人而言,我不會向黃宗英去要錢,更不會同她打官司。如果我母親確有這筆遺產,黃宗英完全有資格全權處理。第三,基於周偉已向法院起訴,如果法院判給我遺產,我將全部上交國家。我說這話絕不是感情用事,我有我自己的行動準則。我從1984年起就獨立門戶,我不依靠任何人。我隻是憑著自己的良心和做人的道德說話行事。”……

  周璿次子:打這場官司是為母親正名

  那麽,周偉是怎麽想的呢?

  1987年1月19日,《上海法製報》發表了記者采訪周偉的文章。

  周偉說:“第一,我打這場官司是經過慎重考慮的。我是懂得‘滴水之恩,湧泉相報’的,但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打了這場官司,這中間不是沒有道理的。況且情與法也是兩回事。第二,我之所以要打這場官司,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為母親正名。過去的說法一直認為她是在香港因貧困潦倒、分文皆無才回到內地的。但事實上母親是基於愛國和追求光明才回到新中國的。建國初期,她還幾次捐款,支援新中國的建設,說明她是愛國的。她在香港留下了一筆財產,可以證明她並非貧困潦倒。第三,通過法律來解決糾紛,這也是精神文明的表現……”

  這起遺產訴訟案,牽涉的時間跨度很大,從1957年9月周璿病故算起,已長達29年,而且其中有些情況比較複雜,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去查證、核實。

  1988年11月,法庭向黃宗英發出傳票,通知她11月28日到法庭參加訴訟。不久,黃宗英因病回到上海,住進了華東醫院。法官們便到醫院看望了黃宗英,並且同意了她因病延期開庭的要求。法院將庭期改為12月15日。

  1988年12月15日上午,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周璿遺產糾紛案。黃宗英沒有出庭,她寫了兩份書麵材料《我扶養周璿遺孤的前前後後》、《我的態度》,由委托代理人王瑉律師在法庭上宣讀。

  法庭調查證實:周璿遺產共有七萬餘元,利息五萬餘元,共計本息十二萬餘元。這筆錢一直由黃宗英作為周璿遺孤監護人的身份保管和使用。法庭上圍繞黃宗英使用這筆錢是否構成侵權行為和如何處置遺產,當事雙方展開了激烈的爭辯。黃宗英表示:

  當年,我收養了周民,後來又受組織委托收養周偉,並保管周璿遺款,用以撫養周璿遺孤。在撫養周民和周偉期間,基本上沒有動用此款。在他們成年後,因周民一直不承認周偉確是周璿之子,故無法處理周璿遺款。後為妥善保管才將該款轉移至一個安全的地方,主觀上沒有侵吞的故意,周偉也沒有受損害的事實,所以不構成侵權。現周偉要求歸還此款,應首先確認周偉是周璿之子,才能將錢款分割歸還,但應扣除其領帶期間所支出的教養費用及利息。如果周偉不能出示他確是周璿遺孤之法律證明,也許到某一天,忽然又冒出另一個周璿遺孤來,我將何以作答?……

 

  周民和周偉同母異父

  那麽,周偉是不是周璿的兒子?

  審判長王本俊宣讀了北京市公證處〔1985〕京證字第1734號公證書,認為周偉符合原告資格。

  原來,周民和周偉是同母異父。

  1951年周璿在拍攝電影《和平鴿》時,認識了攝製組幫助搞美工的唐棣。唐棣解放前曾是國民黨勵誌社美術股幹事,上校軍銜。解放後由人民政府分配工作,在常熟中學任美術教師。在攝製組裏,他以給周璿畫油畫的機會,主動與周璿接近。到了1951年5月,唐棣已成了周璿住所——枕流公寓的常客,不到半年,周璿就懷了孕。此時,周璿的身體不好,精神不振。於是,周璿的養母葉鳳妹到法院告了唐棣,罪名是:“誘奸精神病婦女和詐騙錢財罪。”唐棣被判刑,周璿也於8月被送進了醫院。

  1952年8月30日,周偉出生在枕流公寓,根據父親的姓取名唐啟偉。唐棣出獄後,他要求住進枕流公寓,遭到拒絕。於是,唐棣把唐啟偉接走了……

  為周璿治過病的醫生蘇複,寫過一篇文章,談到了周璿的病情:從1951年到1953年,周璿日日夜夜呆坐著。她不敢接觸任何人,很少和人講話,有時做一些下意識的動作,有時伸出手來好像在彈鋼琴,有時唱了半句歌就停住了。她把自己心愛的東西亂扔,半夜走到養母麵前,含糊不清地喊親娘、親娘……

  上海市電影局和上海電影製片廠,對周璿精神病的治療十分重視。他們說,倘能把周璿的病治愈,讓她再拍一部電影,哪怕是一部短片也好。可是,蘇複醫生認為:周璿的病情已久,有將近二十年的病史,緩慢起病,經各種治療無效,已處在精神分裂症的慢性階段,能否治愈,治愈到什麽程度,誰都沒有把握……

  經過醫生的藥物治療和醫院內外各方麵配合的心理治療,周璿的病情竟奇跡般地好轉了。到了1957年6月,中央新聞紀錄電影製片廠特為周璿拍攝了住院療養生活的紀錄片。周璿想重上銀幕,關心周璿的朋友和廣大觀眾也希望周璿能重上銀幕,多拍幾部好電影,多唱幾首新歌。可是,意料不到的情況發生了,周璿得了中暑性腦炎,於1957年9月22日不幸病逝了……

  兩審均判定黃宗英歸還周璿遺產

  法院已經查明,周璿遺產有四部分:第一部分,由上海電影局保管的金銀首飾、紅木家具、鋼琴、衣服及寓所內的其他物品。第二部分,1959年12月調回的周璿在香港上海銀行的港幣。第三部分,周旋在香港匯豐銀行保管箱內財產,有美元、港幣、銀元硬幣、金元硬幣。第四部分,周璿依合約享有的香港百代唱片公司所支版稅款。周璿的這些遺產兌成人民幣 125841.29元,存在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周璿戶和黃宗英戶上。黃宗英作為周璿兒子的監護人負責保管。

  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告周偉是周璿之子,有事實依據和公證證明,應予確認。周璿死亡後,所遺財產已歸其法定繼承人周民和周偉所有,故其中一半應歸周偉所有。周璿死亡後,周民和周偉未成年期間,黃宗英為他們的監護人。作為監護人,黃宗英保管周民和周偉所有的財產,並可以為教養他們而處分保管的財產。監護人的這些權利和義務在1963年上海電影局致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函中已予明確。在周民和周偉未成年時,黃宗英盡了監護責任。周民和周偉成年時,設立監護的原因消滅,黃宗英對周民和周偉的監護自行解除,則應將所保管的被監護人所有的財產予以返還。黃宗英既未將財產返還,也未將財產情況告知原告或有關組織,沒有履行因監護關係所產生的該時財產保管人應盡的義務。在周偉向黃宗英詢問財產情況時,黃宗英仍未告知,而且提取了全部錢款,至今不提供財產去向。黃宗英的行為侵犯了周偉的財產所有權,應負民事責任。據此,黃宗英除應返還周偉所有財產外,還應賠償由此造成的周偉所有存款的利息損失。周民主張繼承財產的權利,但不主張由黃宗英返還,是對自己這部分民事權利的處分,本院予以準許。周民否認周偉是周璿之子,否定周偉繼承財產的權利無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黃宗英在周民、周偉未成年時所提取的錢款視為已用於被監護人;所墊付的用於周偉的必要開支加利息後,可在返還款中扣除;用於周偉的必要開支以黃宗英提出賬目為準;周偉成年後給付周偉的錢款,以周偉認可的為準;支付給保姆洪雪珍的費用,部分作為周偉的生活開支計算。據此,本院確認黃宗英用於周偉的費用和給付周偉的錢款總計本息為人民幣10318.61元。另,黃宗英和洪雪珍分得繼承財產沒有法律依據。

  1989年9月5日下午二時,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決:

  一、被告黃宗英返還原告周偉錢款人民幣53920.16元。

  二、被告黃宗英賠償原告周偉利息損失款人民幣31459.20元。

  三、以上二項總計人民幣85379.36元,在本判決生效時給付。1989年5月起至本判決執行時的利息損失以53920.16元為本金,按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原周璿戶同種類存款利息計算累加,由黃宗英賠償給周偉。

  本案受理費人民幣732.28元由黃宗英承擔。

  如不服本判決,在接到本判決書的次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時,黃宗英沒有到庭,她因病在廣州住院。

  1990年8月30日上午九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審理周璿遺產糾紛上訴案。

  法院認為:原審法院確認周偉是周璿所生之子,有事實依據和合法有效的證明文書佐證;原審法院確認黃宗英的行為侵犯了周偉的財產所有權,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民事責任是正確的。黃宗英要求扣除在周璿生前撫養周民而墊付的生活費作為債權可予支持,應在周璿遺產中償還。關於黃宗英和洪雪珍以對周璿盡了義務為由,要求分得周璿遺產,無法律依據,不予支持。法院判決如下:

  一、變更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1986〕滬中民字第37號民事判決書主文第一、二、三項。

  二、準予黃宗英從保管財產中扣除墊付周民六年生活費人民幣14083.99元。

  三、黃宗英返還周偉錢款人民幣45739.85元,賠償周偉利息損失款人民幣26686.45元,兩項共計人民幣72426.30元,在判決後三十天內給付。

  四、黃宗英、周民其他上訴請求不予支持。二審受理費人民幣732.28元,黃宗英、周民共同承擔632.28 元,周偉承擔100元。

  這起曆時四年之久的為海內外廣為關注的案件終於有了結果。


後記: 周偉自述在黃宗英家生活淒慘

  對在黃宗英家幾年的生活情況,周偉是這樣敘述的:打我從在黃家生活起,衣褲從裏到外就是補了又補的,短了拿到外麵的裁縫鋪去接,接長了再穿,鞋子更不用說了,補到最後前後左右都是補丁(球鞋或布鞋),當已經補過一次前掌的鞋底又穿漏了怎麽辦?再拿去補,在漏洞上再鑲進一塊疙瘩式的補丁,接著穿,走起路來腳前掌被咯得生疼生疼的,把腳骨都扭傷了,最要命的是鞋穿小了不給換,正是長身體的時候,腳也跟著長,鞋小了,擠得大腳指頭疼痛難忍,迫於無奈,我隻好自己動手把原來的補丁割掉,再重新縫一個兜兜式的小補丁,好讓大腳指頭伸展出去,使疼痛能夠緩解一下。記得曾有一次我的班主任找我要自己一雙洗淨補好的白球鞋參加一個什麽展覽會,可見我當時的針線活已有相當水準。十五歲時,黃宗英把她棄之不穿的一雙女便鞋硬要我穿上,不僅要穿女鞋,我還要穿黃宗英媽媽的舊女襪,當年上小學時,我最怕老師把我叫到講台上去背誦課文,眾目睽睽之下,一副寒酸相,很自卑,黃宗英不僅剝奪了我的幸福童年,還給我造成了更多身體上的傷痛,如慢性膝關節炎(因冬天白天穿不暖,晚上蓋不暖所致)和精神上的種種委屈,恥辱,在我上小學二年級時,全家人去杭州等地遊玩,偏偏把我一個送到一家幼兒園住了幾個星期,上山下鄉時我得了肝炎,她竟給我寄來了一本工農兵豪言壯語,同學的母親還給我寄了二斤白糖,請問這能算是一家人嗎?

  黃宗英家名貴家私竟與周璿一樣

  周偉在黃宗英家生活期間,憑記憶後來與有關當事人和見證人仔細核對後,發現黃家於五十年代就已經擁有的大量家私,如德國造立式鋼琴,法式四爐頭帶烤箱的煤氣灶,可供十幾人坐的歐式大西餐桌及配套皮椅,鏡麵有一人高的墨綠色梳妝台,真皮長短沙發若幹,兩側下端安有抽屜的法式席夢思雙人床等等,這些家私竟與周璿去世前家中的物品一模一樣,周偉認為:上述家私價值不斐,僅一個法式四爐頭帶烤箱的煤氣灶,少說也在一千大洋以上,他查閱當年報紙得知,(止於某年)這種煤氣灶在上海隻有四家人擁有,周璿是其中之一,新中國成立前,趙丹和黃宗英生活狀況平平,趙丹還蹲過幾年大牢,即使建國後,夫婦二人被評上文藝一級360元人民幣和文藝四級240元人民幣的工資,就其購買力來說也不可能在短短幾年內買下上述所有名貴家私。後來一位老幹部曾向周偉進起他於五十年代初到訪趙丹、黃宗英家的印象,即“子女較多,尚有老人,擺設簡單,家境一般”,周偉說,黃宗英就算一腳踢到了一個大錢包,也不可能在五十年代中後期買到、買齊與周璿家那麽多一模一樣的居家貴重用品。


周璿悲情人生的最後片斷 黃宗英談周璿和周民
上官婉兒

    當上海人沉醉於懷舊情緒之中時,從手搖唱機裏傳出來的老歌依然能勾起無限的遐想,所以蔡琴演繹的懷舊金曲才能在浦江的夜潮聲中贏得強烈的共鳴。同時,人們不由得懷念起許多懷舊金曲的首唱者——金嗓子周璿。

    在剛剛落幕的上海圖書交易會上,一本剛剛出版的《周璿日記》吸引了讀者的眼球。這本書之所以讓書商和讀者不忍釋手,是因為它最真實地記錄了周璿在悲情時刻的縷縷思緒。

    1951年春天,周璿在拍攝她最後一部電影《和平鴿》時,突然精神錯亂,不久被送進上海虹橋療養院。這本日記就是她在療養院以及回家後那些日子裏記錄下來的文字。從這部日記裏,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患病後的周璿,可以看到一代影後、歌後生命漸漸殞落的餘輝,以及在她身後的整整一個時代。

    但是,無論在中國電影史上,還是在上海當代文化史上,提及周璿,不能無視黃宗英的存在。後者不僅頻繁出現在《周璿日記》裏,更是周璿悲情故事的見證者,也是周璿的兒子周民的養母。讀者一定記得,10年前,周璿的另一個兒子周偉,與黃宗英打了一場官司,最終以黃宗英敗訴而告終。其時,這個消息被媒體渲染得沸沸揚揚,各種說法撲朔迷離、莫衷一是,許多曲折至今也無人梳理得清。從此,這位白發蒼蒼的老藝人似乎“退出江湖”。最近在某網站上,圍繞周璿的身世與患病,又有人無端地掀起了一陣似是而非、混淆視聽的波瀾。

    近來這幾年,黃宗英先後兩次腦血栓發作,今年3月底又做了一次腹部手術。得知《周璿日記》即將以出版物的形式公開後,在北京中日友好醫院,一場大病後的這位著名作家和表演藝術家,接受了我們的采訪。

    甜姐兒捧金嗓子

    筆者說:“您就從怎麽會收養周民開始說起吧……”

    “這大概是前世的緣分啊……”老人是這樣開場說第一句話的。她是指的周民,她的意思是和周璿的兒子周民之間似乎有著一種前世的緣分。

    接著,她便陷入對往事的回憶中:“大約是在1935年還是在1936年吧(筆者注:應是1937年),我記不準確了,趙丹和周璿一起拍《馬路天使》,那時周璿還是一個小姑娘,她在片場拍戲,休息的時候還趴在地上和別的小朋友打彈子。趙丹和她,一個是大人,一個是小孩,沒什麽來往的。

    “我呢,在上個世紀40年代,大概在1946年1947年間,在上海金都大戲院演話劇《甜姐兒》(筆者注:這部話劇幾年裏連演數百場,使“甜姐兒”黃宗英馳名上海灘)。一天演兩場,下午一場,晚上一場。中間從5點到7點是周璿的獨唱音樂會。這樣就碰到、認識了。有時我會站在側幕裏聽她唱歌,給她捧場,圈裏說,算是‘角兒捧角兒’吧,但也沒有什麽深交。

    “1949年解放後,她從香港回來時,趙丹和我與周璿也沒什麽往來。

    “上海解放不久,周而複出麵組織成立了戲劇電影工作者協會。我擔任了這個協會婦委會下的福利部部長。這個婦委會由袁雪芬、筱文豔、丁是娥等各個劇種的成員組成。福利部為了解決演員的後顧之憂辦了一個托兒所。

    “這個劇影托兒所先是在靠近巨鹿路675號(上海作家協會)那裏,先是接收3歲到7歲的小孩。後來應大家的要求又辦了一個1歲到3歲的班。這個托兒所後來轉到延安西路、定西路那裏。這個劇影協會第二托兒所的所長叫朱茂琴。

    “第一托兒所的所長叫薛素珍。我十六七歲在上海時就認識她了,薛家是大老板,相當有錢,家裏有洋房、轎車、遊艇,複興西路上越劇院的房子過去好像就是薛家的。他們全家都傾向和支持共產黨。

    “劇影托兒所成立了一個理事會,我擔任了理事長。袁雪芬也是理事,我們之間的感情蠻好,她也知道這件事的來龍去脈。現在她就住在我家對麵(上海淮海中路上的新康花園)。這就是50年代初的情況。”

    周璿在枕流公寓突發精神病

    “大約在1951年吧,有一天,有人匆匆趕來說:快、快,周璿在枕流公寓的家裏,精神病發作了,在房間裏燒東西,要把小孩從窗口摔出去。枕流公寓居委會的幹部也來電說:趕快去人處理,否則要出人命了。在這種情況下,我便和黃晨(筆者注:著名導演鄭君裏的夫人,也是劇影協會婦委會成員)、吳茵等人趕到枕流公寓周璿的住處。

    “到了那裏,見周璿的房間裏一片混亂,她在燒什麽東西,也看不出來。我趕緊安撫精神紊亂、煩躁不安的周璿,黃晨便抱起周民,把他送到朱茂琴的劇影第二托兒所去。當時周民隻有10個月大。按托兒所的規定,起碼要1歲的小孩才接收,但周民是個特殊情況,隻能特殊對待,我說先把他送去再說。他們說床位也沒有。我說把這裏的小床搬過去安置他。

    “劇影協會的張立德、老淩也趕來了,還有在場的居委會幹部,麵對這個突發事件,大家覺得必須立即作出處理,我們商量下來,決定要把周璿送進精神病院。

    “周璿的養母在一邊說,她用盆子敲我,我嚇煞了、嚇煞了……我安慰她說,不要怕,我們會處理好的。我們當即叫來劉瓊和韓非,讓他們兩人把周璿哄出去,說帶她外出散心,其實是把她送往精神病醫院。”

    就這樣,周民離開了他的親生母親周璿,劇影第二托兒所成了他的棲身之地。

    “周民大約是1951年8月被送進劇影托兒所的,當時他大約10個月左右,所以我們填他的生日是1950年9月。

    “小時候,周民長得虎頭虎腦,很可愛,大家都很喜歡他,叫他‘大頭’,爭著要抱他回家。那時候托兒所裏有一個炊事員叫洪雪珍,她在民民的生活裏也起了很重要的作用。當時在托兒所裏民民年紀最小,洪雪珍特別喜歡他,常常把民民抱在手裏,給我印象很深。”

    說到這裏,黃宗英眼神裏流露出慈祥的母愛,她說:

    “那時候,小孩小,費用很大,我把工資幾乎全花到托兒所裏了。當時趙丹一個月的工資是360元,我是230元。第二年冬天,上海麻疹流行得很厲害,有的托兒所出現了一些事故;我們理事會開會商量這件事,我們已經把工資都貼進去了,但還是沒有條件請專職醫生24小時看護,小孩都還小,我們責任很大,就請來上海最有名氣的兒科醫生俞鼎新,抽空來托兒所檢查一下。

    “在這種情形下,我們理事會決定把劇影第二托兒所停辦。理事會在開會時提出,其他小孩可以由家長領回去,周民怎麽辦?商量下來,大家都說,吳茵你年紀比較大,有點經驗,你就把周民領回去吧。好的好的,吳茵說,我也喜歡這個小孩。於是,理事會共同把這件事決定要來了。”

    趙丹的父親說:“這是老天爺把他送來的……”

    “上午決定了這件事,到下午,我下班回家吃晚飯時,忽然見門廳裏怎麽有一張小床,一看這是周民睡的小床嘛,是誰把他送來、扔在這兒的?說好送到吳茵那裏去的,怎麽送到我這兒來了?再看,民民這個小鬼頭和趙青、趙矛(筆者注:係趙丹和第一任妻子葉露茜所生的兒女)爬在地上,三個人滾在一起白相(玩)得起勁。

    “我就問了,周民怎麽到我們家來了?家裏人說,吳茵的婆婆不肯收下。那時,吳茵、黃晨他們和我們住在一幢樓裏。

    “這時,趙丹的父親就說了:宗英啊,我們沒要這個孩子,這個孩子自己就來了,這是老天爺的意思,我們就收下來吧。

    “我說,多一個孩子倒沒有什麽,可是我工作那麽忙,沒有時間來教育他。

    “趙丹的父親說,這你就不要管了,孩子就交給我吧。這個小孩大頭大腦的,很活絡,非常討人喜歡。於是,就把他留下來了。(筆者注:2003年4月1日,趙矛和周民去南通祭掃趙丹墓地,又專程趕到如皋騎岸,找了很久,才在別人家的地裏找到爺爺的墳,燒了紙錢。)這樣,民民就成了我們家的孩子。

    趙丹喜歡和小孩玩,趙青、趙矛那兩個孩子大了,十幾歲了,周民才一歲多。”

    周民曾改名叫趙民

    “1950年10月底,我到波蘭華沙出席世界和平大會。回來後在全國各地做了兩百多場報告,宣傳世界和平,曆時3年。還要參加各式各樣的社會活動,這些日子裏我特別忙,很少回家。

    “回到家後就聽到風言風語:黃宗英收留了周璿的私生子。

    “民民已經3歲多了,已經完全融入了我們的家庭。因此,我們聽了心裏就很不舒服,想小孩長大了,被人私下議論,也對他不利。

    “這時,我們正巧要搬家,搬到一個新的環境裏去,這是一個機會,幹脆趁此機會把民民的姓改了。

    “於是,我們就去找了地段戶籍警。當時的那個戶籍警和我們家關係蠻好的,我們對他說民民他媽的事情劇協在管著,我們有時去看一看,她的毛病是抑鬱型的,我幾次見她躺在床上連腳上的棉鞋也沒脫,這個小囡就隻有我們來管到底了。結果沒費什麽周折就把周民改成了趙民。

    “那時,上海虹橋精神病院的院長叫粟宗華,在他主治下,周璿的毛病還是時好時壞。星期日,周璿也回家。我們去探望她,離開時她總是送我們到電梯外,她會伸起雙手,向我們揮動,像一個小孩子似的嚷嚷道:‘宗英姐姐,再會再會噢!’其實她要比我大幾歲。

    “我在1953年12月27日生下了大女兒趙橘(筆者注:因趙丹演過《屈原》,《屈原》裏有“橘頌”,所以取名為:橘。)。第二年夏天,天氣熱嘛,我讓橘橘和民民理了一樣的男小囡頭發,並排坐在一起拍了一張照片,兩人像親兄妹,一模一樣。我常指著照片對別人說,喏,這是我的大兒子,這是我的小閨女。

    到了1956年,周璿的毛病有所好轉了,精神病院的粟宗華院長和劇影協會領導要求我們配合治療,讓我們帶民民去探望他生身母親,帶周璿出來玩。

    “當時是組織上派汽車,讓劉瓊和韓非去醫院接周璿,由他們兩人安排,帶她出來喝咖啡、吃西餐,要讓民民陪著去西餐館。

    “我想趕快要把民民的姓改過來,否則會影響周璿情緒的。我又去找了戶籍警,把戶口簿上的趙民又改成周民。

    “還有一個有趣的小插曲,趙青、趙矛的娘是葉露茜。每到星期六,葉露茜就打電話過來,要趙青、趙矛到她那裏玩。劇影協會領導也打電話過來,和我商量怎麽安排周民去看望周璿。

    “這時候,我的小孩也開始懂點事了,趙橘就在一邊問我:‘姆媽姆媽,他們怎麽有兩個姆媽,我怎麽隻有一個姆媽?’有一次,周恩來總理接見我和趙丹,我就把這個笑話講給周總理聽,周總理聽了,哈哈大笑起來:‘蠻有意思蠻有意思的’。

    “1956年,周璿出來活動,新聞紀錄片廠還給她拍了一段片子。記得是在我們家裏拍的,周璿一邊彈鋼琴,一邊還唱了歌,趙丹也在旁邊。這段新聞紀錄片公開放映過,當時影響蠻大的。這都是組織上為了配合她的治療作的精心安排。觀眾看到了電影,也很高興。”

    周璿究竟是怎麽死的

    “轉眼到了1957年。那年夏天,周璿突然生病了。她住在當時的虹橋精神病院。那年夏天上海流行急性腦炎,她感染上了,被緊急送到華山醫院治療。

    “當時我正懷孕,產前我曾到醫院探望過她。有一件事,我很受感動。那年夏天,上海的天氣很熱,當時又沒有空調,我見到她的病房裏擺滿了很大的冰塊。

    “護理人員對我說,你知道嗎,這是市委市政府開會研究決定的。他們專門調用了工業用冰,放在周璿的病房裏給她降溫,這種規格和待遇,在那個年代屬於破例的。可見政府對她的重視。

    “周璿在華山醫院治療了一個多月,終於沒能挽回生命。她是因傳染上急性腦炎去世的,在這一點上沒有什麽疑問,那種無端的猜測是沒有根據的。

    “周璿逝世後的治喪活動,我因為生育很少參與。隻是在追悼會上,電影局安排由我宣讀了一篇悼詞。那麽多年過去,具體內容記不清了,隻記得,我表示要帶好民民,把她的兒子培養成一個好孩子,讓她在九泉之下安息。她的遺體火化後,香港報章上也刊載了種種猜疑。我看沒有什麽意思,也是沒有必要的。

    “而周民就到了趙家門裏,跟定了,成了我和趙丹的兒子。

    “我們又把周民安排到榮毅仁的妹妹榮素珍開的上海第一婦嬰托兒所,這是當時上海最好的托兒所了。

    “為了照顧好這個特殊的兒子,我特意把在劇影協會第二托兒所的炊事員洪雪珍接到我們家裏來,專門照料周民。因為周民從小是洪雪珍帶大的,和她熟悉,和她有感情。民民長大後,也沒忘記這個體弱多病的老保姆,還常去探望她,塞錢給她。”

    “說到這裏,黃宗英似乎動了感情,忽然提高了音量感慨地用上海話說:

    “民民疊格(這個)小人是有良心格(的)噢!”

    關於周璿的遺產

    筆者提到,周璿病故後,海外陸續有善款匯到國內來,據說折合人民幣有40多萬,後來被有關部門退了回去。筆者問:“這件事您知道嗎?”

    黃宗英答:“這件事我不清楚,50年代,我們不會對組織上提這種問題。”她又說:“大約在三年自然災害時期,中國銀行有人找我,對我說周璿在海外有一筆遺產,他說你撫養周民已經有將近10年了,你是他的養母、是他法定的監護人,隻要你出麵簽個字,就可以把這筆款子轉到國內來。

    “我說,我們不要這筆錢。中國銀行的人說,這不是你們要不要的問題,國家需要這一筆寶貴的外匯。這樣,我就簽了字。具體有多少數目,我已經記不清了。

    “我記得,我們隻取過1000元港幣,後來這筆錢到底到哪裏去了,我也不知道。那時候什麽都要憑票,我記得取了這一筆外匯後,還給了一大堆布票,我買了布,請裁縫到家給周民做了幾套新衣服,橘橘(指趙橘)都是穿民民穿下來的棉襖,外麵罩一件衣服。

    “‘文革’抄家的時候,周璿還有像三五牌香煙那麽大一個首飾盒被抄走了,後來歸還抄家物資時,是民民去取的。東西沒了,好像折了21元5角吧。還拿了兩隻女式手表回來,給孩子作個紀念。”

    “我和趙丹從來沒對民民談過周璿”

    “我們私下裏還說起周璿,但我和趙丹從來沒有正式或非正式地對民民講過有關他媽媽周璿的事。從來沒有,也沒有對別人講過此事。在你們這次采訪前,也沒有對別人講過這件事。我們覺得不應該去揭別人的隱私,這不符合我和趙丹做人的準則。

    “周民不喜歡電影和電影圈裏的事,趙丹的事讓他整理,他不寫。周璿的事,我先讓他寫,他不寫,他不願聽,他說聽了這種事就煩。他好像還挑挑揀揀,不知他心裏怎麽想。他有怪脾氣,家裏好了,熱鬧了,他就走開;困難了,不太好了,他就回來了。

    “有幾次我從側麵看毛毛(筆者注:周民的女兒),像周璿,非常像,輪廓像,神態像。

    “民民從小頭就長得大,小時候外麵買的現成衣服都套不進去,要請裁縫到家裏專門為他做。趙丹和我,還有弟弟、妹妹都叫他大頭。我們家裏經常唱上海流行過的那一支童謠:大頭、大頭,下雨不愁,人家有傘,我有大頭……

    “趙丹從小就特別喜歡民民,經常把他扛在肩上,帶他去吃西餐,帶他到文化俱樂部去玩。在家吃飯的時候,趙丹總要說:‘來,大頭,坐到我旁邊。’

    “有一度政治空氣緊張,趙丹很迷信,外麵碰到什麽事情,或者要出席一個什麽會議,總要在小紙片上寫幾個字,吉還是凶,好還是不好,去還是不去等等諸如此類的卜語。他每次占卜的時候,總是會把民民叫到身邊:‘來,大頭,你來給我抓鬮。’仿佛隻有大頭抓的鬮,才會給他帶來好運似的。

    “‘文革’中,趙丹被審查期間,總要在紙片上寫幾個字,也要民民抓鬮。”

    周民在紅衛兵的皮帶下撲在趙丹身上保護他

    “‘文化大革命’了。大字報上寫著:‘趙丹是反革命’,民民就在大字報旁邊寫:‘趙丹是革命的’。

    當時大字報貼到了我家門口、走廊上、房間裏。一天要來五六十批紅衛兵,許多市民也圍在我家門口看西洋鏡,看了大字報,還要上樓來湊熱鬧。

    “周民就去撕大字報,用毛筆去改大字報,用紙去覆蓋大字報。他帶著弟弟妹妹趙橘趙左趙勁,到處撕寫趙丹和我的大字報。

    “他是趙丹和我的鐵杆‘保皇派’,他也是我哥哥、他的大舅黃宗江的鐵杆‘保皇派’。我的孩子裏,黃宗江最喜歡他了,我的嫂子阮若珊也喜歡他。

    “他還要和別人和紅衛兵辯論,人家說趙丹是反革命,他一定要說趙丹是革命的。北京電影學院的紅衛兵衝到我們家,抄家、搶東西,還用皮帶抽打趙丹,他就衝上去和紅衛兵撕打,被家裏人拉開。紅衛兵繼續毆打趙丹,周民不顧一切地撲在趙丹身上,對紅衛兵說:‘不準打我爸爸!’

    “紅衛兵轉而打民民。事後,我就對他說:‘民民啊,我求求你,你走吧,你和趙丹、黃宗英沒關係,你和我們脫離了關係,人家不會尋到你的,你走吧……你再這樣下去,要被人家敲死的。’但他不肯,他不吭聲。

    “在那個非常時期,他變成了家裏的老大,庇護著爸爸媽媽,庇護著弟弟妹妹。在那些日子裏他常說一句話:‘做人要像一個人樣子。’所以,後來趙丹就更加喜歡他了。

    “趙丹‘解放’後,第一個就想到周民,想方設法把他從農村調到省城。那次他到江西的一個劇組去,部分原因也是為了周民。他見到當時江西的第一書記江渭清,又和管文教的省委書記黃知真講了,最後黃書記把周民安排到了省文聯。

    “後來趙丹去世,根據政策可以調一個孩子回來。當時我們有三個小孩子在農村,我們就先把周民調回上海,進了《萌芽》編輯部。

    “不久,我又找了當時擔任文化部副部長的陳荒煤,要求落實政策,把那個人(指周偉——筆者注)從內蒙古調到北京中影公司。

    “後來,那個人寫了一篇文章《我親愛的媽媽黃宗英》,寄給一家報刊,那家報刊的編輯把這篇文章拿來給我看,問可以不可以發表啊。我說,這麽寫啊,把我抬得那麽高啊,我沒有那麽好,這不行,等我死了以後再說。太肉麻了,我就沒同意發表。你們知道,我父親是工程師,我們是知識分子啊。對有些事情,我們不能太在乎。

    “那時候,隻有我的女兒趙橘還在外地,她是先去插隊,後參加高考,進了當地的師範學院。當時,一個朋友從美國寫信來要幫助我女兒出國,我想先把她辦出去也好,將來回來也可以不受戶籍的限製,也可以回上海。

    “‘文革’結束後,趙丹補發工資,大概是2萬元。趙丹講這是血汗銅鈿啊!上影廠來電話要家裏去取錢。他就讓民民去拿。取了錢,民民直接存到靜安寺那家銀行,當時給每個孩子和親戚賬戶上都存了一千元。

    “後來,搬到新康花園,也是民民到電影局去跑,才解決的。

    “1980年,趙丹追悼會上,捧骨灰盒的也是民民。

    “所謂遺產官司,那些錢,最後也是民民出麵到外省去辦來的。我不要,一分也不要。我給民民的要比那個人多得多。

    “人是要憑良心的。”黃宗英一字一頓地說。

    一個永遠解不開的謎團

    筆者問:“那麽周民的生父究竟是誰呢?”

    黃宗英答:“最後都不能肯定。朱懷德不承認,解放後他害怕人民政府,我們讓他一個月送48元來付周民的托兒所費,他乖乖地送來,就是不承認。

    我們都有這個懷疑:就是生父另有其人,誰呢?那是周璿在香港的事(筆者注:指懷孕),難說,周璿不說,誰也說不清。都沒有根據。有一位社會名流說像某個人,但也沒有醫學根據。當然,現在這些人都不在世了,不能下最後的結論。”

    筆者又問到了唐棣。

    黃宗英答:“不太了解這個人,50年代,領著個孩子跑東跑西,到處要錢,要知道周璿是個精神病人啊,怎麽受得了!他到我們家,我們還給了他100元錢,‘文革’中又到湖南路來,我們那時也沒有錢,都領生活費,就沒給。

    “反正我和吳茵、黃晨幾個到周璿家去時,見到周璿大櫥裏有許多東西,裘皮大衣什麽的。後來她瘋了,送精神病院後,再去時就什麽也沒有了。許多人都說是他串通女傭人,做了手腳。”

    黃宗英最後說:“這都是曆史了,都是過去多少年的事了,就讓它過去吧……”

    她的聲音越來越輕、越來越弱,就仿佛是那個年代的回音。

   《新民周刊》


資料來源: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0371090100nha7.html

          2: http://www.people.com.cn/GB/wenhua/1088/2044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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