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國人看問題總是熱衷於用簡單的善惡來給一個人的好壞下定義,卻忘記了我們每個人應該擁有的權利。其實要給一個人扣上帽子或者處決一個人非常簡單,但法律和法製沒有任何變革,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情況也不會得到根本解決。
看看西方的法律和體製,不正是由於多個充滿爭議的案例開始,最後以案例當事人命名的法案變得越來越相對完善的麽?
大多數國人看問題總是熱衷於用簡單的善惡來給一個人的好壞下定義,卻忘記了我們每個人應該擁有的權利。其實要給一個人扣上帽子或者處決一個人非常簡單,但法律和法製沒有任何變革,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情況也不會得到根本解決。
看看西方的法律和體製,不正是由於多個充滿爭議的案例開始,最後以案例當事人命名的法案變得越來越相對完善的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