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絕對沒有為藥家鑫辯護開脫的意思,他的行為的確應該構成一級謀殺

但人性和正義在沒有法律以及製度的保障下,能有公信力麽?任何人在麵對利益麵前,良知和道德往往是靠不住的,更別說在自己的生存權受到威脅的時候,人更是會作出很多自己不敢想象的事情。正是由於保障我們基本生存權的法律有那麽多的漏洞,才會鑄就了藥家鑫這樣泯滅良知的人。

就好比彭宇案,經過這樣的判罰之後,還有誰敢去幫助別人?

藥家鑫隻是微不足道的一個人,死了雖然暫時的能表現司法的威嚴,讓普通群眾覺得大快人心,但社會保障製度以及法律製度不建立起來,還有更多的張家鑫,李家鑫,王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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