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台拉偏架,意欲何為?
昨天晚上,應鳳凰台《一虎一夕談》欄目組之邀,到他們在北京的一個演播廳參與了一檔《藥家鑫該不該殺?》的討論。盡管主持人一再聲明,欄目組沒有要影響司法判決的目的,更沒有通過節目去傷害受害人一方的意圖,他們的一個工作人員在給我的短信中也再三強調“我們力求中立平衡”,但在結束這場討論,走出這個假座於京西一個並不奢華的寫字樓裏的演播廳時,我內心卻不免一陣陣“淒涼”,又激忿。因為將近兩個小時的錄製過程,讓我非常清晰地看到,鳳凰台做這檔節目的意圖就是要使用他們的力量,製造和影響社會輿情,最後達到寬恕藥家鑫這個殺人犯的目的。
我是這個欄目組的“老朋友”了。(如果說去做過幾次談話嘉賓,也能被認為是“老朋友”的話。)有些話,其實我真的不太願意說。但實在是不得不說,不能不說,即便說了以後,欄目組的朋友以後不再理睬我,我也要說一說。
我不知道他們剪接編輯最後的完成片會給觀眾呈現一個什麽麵貌,我隻能說說現場錄製的情況。我不能瞎說,因為錄製現場不隻有我一個人。我也不願意瞎說,因為我下麵那番話的關鍵詞正是“法律尊嚴”“司法公正”和“做人的正直”。
錄製過程中,正反雙方爭論十分激烈。主持人甚至跟雙方嘉賓開玩笑說:“我必須中斷你們的爭論了,否則我擔心節目錄製完了,雙方都不能活著走出演播廳了。”我原先以為,作為節目的製作方,在這樣一個敏感度極其強的節目中,最起碼也應該比較聰明地保持“表麵”上的中立。但事實並非如此。首先,在整個錄製過程中,欄目組事先做好好幾段資料片,以便向參加討論的人介紹相關情況。回家以後,我細想一下,這些資料片,除了有一個畫麵是介紹案發過程的示意圖,竟然沒有一段涉及受害問題的,也沒有一段是披露張妙被害的詳細過程的,卻用了相當的時間和篇幅來讓藥家鑫出場,詳細陳述自己是怎麽受家長、社會的“壓製”和“扭曲”的。欄目組編製的資料片中,沒有出現過一次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屬的圖像。沒有讓受害人家屬說過一句話。一個討論殺人案件的節目居然不讓受害人“出場”,不向參加討論的人介紹這個案件給受害人帶來什麽樣的痛苦和後果,隻是在“揭示”凶手內心的痛苦和無奈,他們的傾向性已經非常明確了,但還不止於此。節目做到最後,主持人突然宣布他要聯線一個與此案無關的人,希望大家在聽了這段電話後,即便有什麽不同想法,也一定耐心聽到底。這個所謂“與此案無關的人”是一個自己的兒子也被他人殺掉的母親。這是位什麽樣的母親呢?是在極其的痛苦中寬恕了凶手,並向法院去祈求寬恕這個凶手的母親。我想,欄目組用這個母親的哭泣哀求法庭寬恕殺子凶手做節目的結束,更是清楚地昭示了,他們希望藥家鑫這個案子以什麽樣的判決來結束。主持人當場也“欲蓋彌彰”地“此地無銀三百兩”地解釋了為什麽不聯線張妙家屬,讓這些無權無勢的農民來講講他們的心情。他們的理由是不忍心重新勾起張妙家屬內心的痛苦。但他們怎麽就忍心再度勾起那位寬恕了殺人凶手的母親的內心痛苦呢?我想答案是很簡單的,欄目組“隻要能達到動員輿情,影響司法判決,最後寬恕藥家鑫的目的,傷害什麽樣的母親,他們其實是並不在乎的”,所謂的擔心傷害張妙家屬等說詞,無非是一種虛偽的托詞而已。
施害者和被害者雙方的律師昨天晚上作為主嘉賓也到場參與了討論。我原來以為會看到很激烈的一場辯論,但事實卻讓我愣怔。讓人匪夷所思的是,他們安排施害方來參與討論的律師有兩個,而受害方卻隻來了一個。受害方的律師氣勢極盛。時有打斷受害方律師的發言。主持人也不去幹涉。而當施害方的律師對場上某人的發言感到不快而提出抗議時,主持人會立即中斷那個讓施害方律不愉快的人的發言。受害方律師在整個討論中幾乎就沒有說出什麽有力的話來,當他要揭示一些案發細節時,施害方律師竟然囂張到立即製止他往下說。而施害方律師自己卻大談談某些有利於凶手的細節,並詳加解釋,也無人製止。這個情景讓我這個門外漢都忍不住地“催促”受害方律師大膽地說話。散場後,這位律師特地到我麵前來向我解釋說,他沒有想到今天這個現場會是這樣的,他覺得有壓力。到底是什麽讓受害方律師感到了壓力,讓他不敢說話,不能說話?
再聯想到近日在網上出現的藥家鑫在看守所裏唱歌的錄相片段,我覺得整個案子的發展越來越蹊蹺了。藥家鑫被拘後,一直在看守所裏。按有關規定,作為未判決的嫌犯,在看守所裏的生活是要比被判決後送到監獄服刑後管束得更嚴格。可以說除了司法人員外,任何人都不可能接觸到藥家鑫。那麽他的這段錄相是怎麽被拍下來的,又是怎麽流傳到社會上來的?為什麽拍他?又為什麽要流傳出來?在法院就要判決前,他們想通過傳播這段錄相究竟要在社會上製造一種什麽情緒?又是什麽樣的人批準或暗中放縱這樣的錄相流傳到社會上的?我想這是必須追問的。
當然,讓人感到蹊蹺的還有主審法院在庭審時居然向旁聽者發卷調查藥案的“民意”。據錄製現場有人揭露,庭審當場有五百人,除了一百多位是各行各業者,其他被邀請來的旁聽者,大多數是西安音樂學院的學生。而正是這所學院的學生聯名要求免除藥的死刑。在這種場合組織了這樣的旁聽者,又向這些人“調查民意”,以此作為判決的參考,不僅是不合法的,也是讓人匪夷所思的。
別的我就不想多說了。公安大學的王大為教授在錄製現場說,藥家鑫殺人故意是清楚的,手段是極其殘忍的,後果是極嚴重的。他比我懂法律。我隻想再問一句,這也是我在昨天錄製現場問過的一個問題,但沒人回答我:如果藥家鑫殺的不是一個農民的妻子,而像楊佳那樣,殺的是警察是官員,那麽還會有那麽些內部的人為凶手製造免殺的輿情嗎?我們還會看到 “此案久拖不決”嗎?
我們一直聲稱我們這個國家是為民作主的,聲稱我們是社會弱勢群體的最佳保護者。那就我們拿出真正的行動來,向全世界的人證明,在我們這個國家裏,我們的法律不僅是保護像藥家鑫那樣會彈鋼琴、上大學時就有錢買小汽車、多才多藝、生活優越的人的生命權的,也會保護像張妙那樣生活在社會最底層、除了眼淚便再沒有任何手段來向社會呼籲公正和正義的農民和農民的妻子的生命權的。請用行動來證明,我們這個國家多少還留著一點“社會主義”的理想意味——在那樣大張旗鼓地號召和組織唱紅歌的同時!!也讓我們一起來證明,在我們這個國家裏,所有的人——包括農民和他們的妻子的生命權確確實實是同樣珍貴的,也是同樣能夠得到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