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家鑫案件續:法庭發問卷調查 旁聽變“陪審”

來源: 阿童 2011-04-13 23:28:25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092 bytes)

發布時間:2011年04月13日 18:41 | 來源:北京晚報

  法庭發放問卷調查 旁聽者變身“陪審團”

  500份調查問卷,多少人說要殺,多少人希望刀下留人?法官會否按調查問卷的結果來量刑?西安市中級法院就藥家鑫一案,向旁聽群眾發放調查問卷一事備受爭議。法律界人士認為,現行刑事法律對於定罪量刑的規定中,沒有可以參考“民意”來定罪的規定。

  新聞源起 

  法官表示將參考問卷結果

  給旁聽人群發放調查問卷,西安市中級法院並非首創,但選擇了這樣一個敏感的案件,又是就判死緩還是死刑立即執行來調查,想不引起爭議都難了。

  西安音樂學院學生藥家鑫駕車撞人後,因擔心被受害者記住車牌號,竟持刀連刺受害者8刀,致使本來隻被撞成輕傷的受害者死亡。而在西安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藥家鑫一案時,現場500名旁聽人員,每人都收到一份“旁聽人員旁聽案件反饋意見表”,問卷上除了庭審的合議庭成員名單,還有兩個問題:您認為對藥家鑫應處以何種刑罰?您對旁聽案件庭審情況的具體做法和建議?

  據該院一名法官介紹,向旁聽公民征求量刑意見,該院以前就這樣做過,隻不過這次是該院發放調查問卷數量最多的一次。鑒於藥家鑫案影響重大,受到輿論積極關注,西安中院希望通過這種形式聽取不同意見,可以使合議庭在聽取控辯雙方意見的基礎上,參考調查問卷結果,確保最終的判決更加公平公正。

  各方反應 

  受害者代理人堅決反對

  然而,法院向旁聽人員發放調查問卷,征求量刑意見的事,受害者家屬事先並不知曉。在通過媒體報道知道此事後,受害者代理人張顯向西安中院提出,堅決反對在此案中“問卷調查作為量刑參考”。

  張顯表示,有500人參加旁聽,但其中400人都是大學生這一特定的群體,而受害者是農民,農民群體參加旁聽的人很少,村民和受害人親屬才區區的25人。此外,在400名大學生中,參與問卷調查的有藥家鑫所在西安音樂學院的學生,該校學生的人數比其他學校的學生還多,這難道不會使調查結果嚴重偏護故意殺人犯藥家鑫嗎?

  “其實有很多村民要來旁聽,但法院對村民參加旁聽的人數做了嚴格的規定,卻對學生群體給予如此多的旁聽名額,這種做法嚴重缺乏公平性。”

  張顯認為,民意調查必須具備一定的代表性和廣泛性,而且還需要對參加人員有必要的法律程序,人員組成上也要有合理的結構(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等社會各界所占的人員比例),而法院對此案的做法是十分草率和不負責任的!

  學生表示填寫意見時很慎重

  據媒體報道,參加完旁聽的一些大學生表示,事前通過媒體了解過案情,填寫刑罰意見比較慎重。

  “當我意識到填寫的意見有可能會對一個生命的去留產生影響時,經過了反複斟酌後才敢寫下意見。”西北政法大學司法官教育院研究生陳某沒說自己的意見到底是什麽,但他表示,這種調查促使他對案件有更深刻的思考。

  然而,也有學生稱,藥家鑫極端殘忍的行為不僅毀滅了個人的前途和生活,也毀滅了兩個家庭,但他希望能給藥家鑫一線生機,終生贖罪。

  專家意見 

  參考“民意”沒有法律依據

  北京市國漢律師事務所常務副主任趙三平律師分析說,刑法的一個重要原則是“罪刑相適應”,這個原則要求對於犯罪的處罰要和所犯罪行相當,在現行刑事法律對於定罪量刑的規定中,沒有可以參考“民意”來定罪的規定。因此,西安中院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也不能夠把調查結果作為量刑參考的依據。而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以民意調查的結果影響判決,是一種瀆職行為,最起碼很不嚴肅,褻瀆法律。

  “其實這種由旁聽人群來定結果的形式,有點像陪審團製度。但西方的陪審團製度首先是其法律製度的組成部分,並且對陪審團成員的資格、篩選等都有嚴格規定,對於陪審團的成員,檢方和辯方律師都有否決權,必須是雙方都認可才能入選。用這些嚴格的製度,來保證陪審團成員沒有傾向性,沒有利害關係,從而保證判決的公正,並且一般由陪審團定罪,量刑是法官的事。”

  趙三平律師認為,西安中院的做法顯然是荒謬的,發放調查問卷沒有法律依據,沒有任何措施以保證參加調查的人員沒有傾向性,並且把量刑這樣的專業問題也作為主要調查問題,讓那些音樂學院及其他專業的年輕學生對“量刑”這樣嚴肅的、專業的問題提出可以影響判決的意見,太荒誕了。

  對藥家鑫應依事實和法律判決

  趙三平律師表示,對藥家鑫應依法判決。根據刑法規定,死刑隻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而藥家鑫的行為非常殘忍、對人民利益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應當處以死刑。

  因藥家鑫一案,社會各界甚至展開一場是否應廢除死刑的爭論,而趙三平律師認為,在當前的法律製度下,不應該廢除死刑,隻可以慎殺、少殺。這是因為我國的有期徒刑最長15年,數罪並罰不超過20年,即使判了死緩,在死緩兩年考驗期滿後可減為無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按照將於5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總合刑期超過35年的,數罪並罰的上限也不能超過25年,而被判死緩的,考驗期滿後也可根據情況減為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25年。根據刑訴法的規定,有期徒刑需要保外就醫的可以監外執行。也就是說,隻要藥家鑫不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那麽理論上就有可能三五年後走出高牆。

  但是,在廢除死刑的西方國家,對於重犯所處刑期很長,動輒就判個幾百年,並且不得保釋,這就杜絕了留命然後脫身的漏洞。比如美國最大的騙子、詐騙600億美元的前納斯達克主席麥道夫,就於2009年被紐約聯邦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0年。因此,廢除死刑必須和其他刑罰製度相配套,否則,就變成了縱容犯罪。

  網友評論 

  一路看天:故意殺人,死刑,兩千多年了都是這樣,為什麽這次非要把簡單的事情搞複雜?大學生就是免死牌嗎?孔慶東說得對,如果藥家鑫不死,那就是公理不存了!

  吳公正:從法院開庭給在場人員發調查問卷時起,該法官就已經存在輕視法律的情形,若再輕判,此法官,那就是瀆職與濫權,當追責!

  專業高級伴讀書童:在沒有法律明文規定的情況下這樣做就是違背法製原則。法律的執行不應該由未經法律明確許可的人員來影響。

  Fengqingcn:藥家鑫的死能換來法律的公平,藥家鑫的活會導致國法的滅亡,這事的結果太關鍵了。

  相關鏈接 

  北京法院

  也曾做民意調查

  北京的基層法院也曾在審理案件中對旁聽人員做民意調查,隻不過該法院選擇的是民事案件,沒有藥家鑫的案件轟動罷了。

  在北京某基層法院審理的一起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法官向旁聽人員發放40份問卷,在庭審前發放,由旁聽人員根據庭審情況進行判斷填寫。庭審結束後,40份問卷全部收回,27票認為病曆真實,2票認為偽造病曆,11票對此說不清楚。

  合議庭評議後,當庭認定病曆真實有效,可以作為鑒定依據。同時,當庭公布了調查結果。(記者楊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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