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蘇誌佳參加市人大和市政協兩個小組討論時,主動談起廣州公車監管措施,稱最快將在今年6月對包括市管幹部在內的全市公務車實行更嚴格的監督管理,屆時,公車將安裝GPS跟蹤係統和身份識別係統,實行分級管理,經批準非公務用車將采取有償使用措施,試點單位估算,擬按照每公裏1.5~1.7元收費。(2月23日 廣州日報)
GPS跟蹤係統、有償使用,這些措施看起來有些監管的新意,但仔細思量其背後的思路,不難發現還是內部監督的老路。正如有政協委員提出疑義,如果想大力治理公車問題,首先要做的自然就是公開公車的數量,如果連這最基本的都做不到,公眾自然就無法參與監督。監督者和使用者如果都還是體係內的關係,那麽種種權力因素、人情因素的幹擾就都還在,僅多了些技術手段又怎麽可能解決根本的問題。
以其中的GPS跟蹤係統來說,監控的主體由原先的各單位,改為市紀委監察局。這固然有了一定的進步,但也隻是將監督權從一個小團體讓渡到一個稍大的團體,內部人監管的種種弊端依舊很難杜絕。除非GPS監控信息能向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的監督。否則相對於巨額的安裝及管理費用而言,這個係統可能仍然是不值得的。
更值得擔心的是,公車私用等腐敗行為不能杜絕,安裝GPS這個價值數億的工程,又會延伸出一些腐敗的隱患。治理公車本來是為了節約財政,如果治理未見成效,財政卻因此又添破費,如此是不是得不償失?
公車問題說到底不是車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舉個未必恰當的例子,廣州目前的思路是在加強投入要把一個保險箱的密碼設計的盡量精密,但是卻不能防止別人把這個箱子直接拿走。
要解決這個問題,其實完全不用疊床架屋地增添更多製度和設備,方法可以更簡單,一是推進公開,公開車的數量,公開車的使用情況,民眾的眼睛是比GPS更可靠的跟蹤係統。二就是要加強懲處,公車私用發現一起嚴懲一起,在權力濫用的問題上,從來就是沒有姑息就沒有放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