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民三術











 



孔子關於“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教誨,沿襲了兩千五百多年,實為曆代統治者愚民的指南。盡管當下某些儒學研究者別出心裁地將其重新標點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但原先的句讀早已約定俗成,深入人心;在兩千多年的專製集權社會裏,一直就是這麽應用來著,其曆史軌跡和深遠影響,恐怕不是重新標點就可以輕易變更的。當然,孔子未必是中國愚民政策的始作俑者,沒有孔子這段話,專製獨裁者照樣得愚民,否則他們就無法維持王朝的集權統治。因為在一切所有的專製集權之中,思想專製才是核心,是最重要也最根本的專製;中國的皇權專製社會之所以能延續兩千多年,經久不衰,成為一個超穩定的社會結構,與其將治下臣民置於一個大一統的意識形態之下、統統玩弄於股掌之中,不無關係。若將其愚民的手段略加分析和歸納,大體可分為三種:一曰“蒙蔽”,二曰“哄騙”,三曰“娛樂”。這三種手段可以說是曆經百代屢試不爽,把黎民百姓、上下左右都“忽悠”得服服帖帖。大人先生們雖然開口閉口不離“道”,但肚子裏裝的卻往往是“術”,故而我們不妨將上述三種愚民的方式稱作“愚民三術”。


所謂“蒙蔽”,指的就是孔老夫子說的“不可使知之”。從國家大事到日常生活,統治者永遠都不想讓民眾了解真相和知道真相,恨不能將民眾所有的感覺器官,尤其是眼睛和耳朵密封起來,完全與外界隔絕,永遠生活在他們所製造的假象裏,渾然不覺,任憑擺布。國人曆來以“四大發明”為自豪,可這“四大發明”中有一半是關乎信息傳播的呀!“造紙術”是為了幫助人們寫字和寫文章,“印刷術”


是為了幫助人們印製書籍並傳播知識與思想。數百年前,這兩大發明對推動歐洲走出中世紀所起的作用,怎麽讚揚都不過分。然而,在中國的專製集權之下,人們何嚐擁有過出版的自由?有誰有敢於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思想呢?直到19世紀末,中國才有了報紙,才開始發揮這兩大發明的作用。遺憾的是,就這有限的報紙還時常被查封,“開天窗”也是司空見慣的事情,許多報人甚至會遭到各種各樣的迫害。中國報業的先驅邵飄萍、林白水等人,不就是慘死在軍閥的屠刀之下嗎?自古以來,國人奉行的是“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隻讀聖賢書”。清代以降,更是閉關鎖國,視歐美的先進文化為洪水猛獸,惟恐西風東漸,動搖專製集權的根基,損害他們代代相傳的既得利益。我們經常在報紙上看到,在廣播電視上聽到,諸如“不明真相的群眾”這樣的字眼。這種說法一點都不奇怪,想想看,就這麽整天蒙著、遮著、掩著、蓋著,“群眾”又如何能“明真相”呢?他們隻能在嚴格控製的認知範圍內,了解曆史與現實,了解外麵的世界,從而形成自己的看法和價值觀念。


所謂“哄騙”,則是孔老夫子說的“民可使由之”了。那麽,如何才能“使由之”呢?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哄”,就是“騙”,就是說假話。正如林彪所言,“不說假話辦不了大事”。僅此而言,當年將林彪與孔老二聯係在一起,倒也沒什麽不妥。孔子學說的核心“禮”與“仁”就是最典型的“哄騙”。“禮”將人規範到鐵定的等級序列之中,並“哄”你安於自己所在的等級,一旦僭越可就違背了“禮”,就“是可忍孰不可忍”了。時至今日,我們的《現代漢語詞典》居然還將“尊嚴”一詞解釋為“可尊敬的身份或地位”。也就是說,人之所以被尊敬,不是因為他的人格、教養和對社會的貢獻,而是由於他擁有某種身份或地位。至於沒有顯赫的身份抑或地位低下的平民百姓,自然生來就沒有什麽尊嚴可言了。這完全是不折不扣地承襲了禮製的等級框架,而公然漠視“人與人是平等的”基本人權。既然如此,平民百姓還配有尊嚴麽?他們還有什麽理由什麽資格去維護自己應有的權利呢?被侮辱與被損害乃是天經地義的呀!你就老老實實地以“做穩了奴隸”為最大的幸福吧!“仁”的欺騙性更大,絕非像曆代儒生所吹捧的那麽了不起。說白了,“仁”指的不過就是人際關係罷了———以此而論,孔子不啻是中國關係學的鼻祖———將人統統納入“君臣父子”的倫理框架之內,然後蒙上一層溫情脈脈的“愛”的麵紗,其實質卻是以“忠”和“孝”的觀念徹底泯滅個人的獨立與自主、權利與自由。在“禮”的規範之下,處於蒙昧狀態的國人就隻能唯上,隻能惟命是從。凡“上麵”說的,有權有錢有名有勢的人說的,一概確信無疑。這就給假話提供了一個廣闊的生存空間。那些把持著話語權的大人先生們,不僅擅長說假話,而且能把假話說得振振有詞,將“假”“大”“空”粘合得天衣無縫。一個簡單的“需要”———諸如“革命需要”“政治需要”“工作需要”“宣傳需要”等等———即可公然造假,即可不知廉恥地大放厥詞!“不明真相的群眾”聽到如此冠冕堂皇的話語,能不相信、不上當受騙麽?這種“哄騙”,不僅是嚴重地脫離和違背事實,更可怕的是它根本就缺乏理性不合邏輯。那些位居高端的大人先生,兜售的經常就是這樣一些結論式的片言隻語,從未經過邏輯嚴密的論證。他們尤其擅長借漢字表意的模糊性和多義性,隨心所欲地界定、闡釋和偷換概念。由於這些話都說得很動聽很豪邁很煽情,因此就很能蠱惑人,很容易被社會順利地接受、廣泛地傳播。至於這些話是真是假,是有益還是有害,並無多少人加以認真的思考和鑒別,反而人雲亦雲地把它當作“真理”。於是,許多騙人的鬼話就這麽代代相傳,曆經千年仍為許多人所信奉,且繼續用來愚弄當下的民眾。


所謂“娛樂”———難道娛樂也能用來愚民?不錯,不僅可以用來愚民,而且能夠愚得你心甘情願樂不可支,因為沒有比消費文化更能消解人尤其是知識分子的思想和意誌的了。說起來,消費文化乃是一個現代概念,但作為一種娛樂活動卻是自古就有了,“及時行樂”甚至成為曆代文人津津樂道的信條。擔綱娛樂的“優”,或曰“優伶”,也就是“戲子”,一向都為君王所寵幸。比如,東方朔就頗得漢武帝的歡心,五代時期的伶人都能成為朝廷命官,元代的“七優八倡九儒十丐”,還將戲子的地位遠置於讀書人之上(若用《現代漢語詞典》對“尊嚴”的解釋,那倡優都比文人有“尊嚴”)呢!待到明朝,太祖索性在貢院和夫子廟旁的秦淮河畔,修建起一排排的青樓,讓天下舉子都沉湎於酒色之中。日日笙歌,夜夜纏綿,誰還有心思去談論什麽國事!古代雖大興過文字獄,一句“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足以遭來殺身之禍,但那些黃色或準黃色的戲曲小調,卻可以風靡民間,以致世代相傳而絕無性命之虞。之所以如此,原因很簡單:非議朝政可能動搖專製集權的根基,低俗的娛樂卻可以消解人的批判意識。這也大概是當今社會“娛樂至死”的緣起吧?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港台文化紛紛湧進大陸,可放進來的並非那些具有真正的文化意義,抑或說是頗具曆史文化內涵的東西,而大多是些卿卿我我、打打殺殺之類的垃圾。而大陸的影視作品竟也緊緊地步其後塵,生編硬造,一味地逗樂搞笑媚權媚俗。相當一批作品遠遠地脫離了現實生活,甚至偽造曆史違背真實。近二十年來,“娛樂圈”幾乎主宰了整個社會的價值取向,連學術都紛紛娛樂化了,遑論其他!許多頗有才華的作家和藝術家,也或心甘情願或身不由己地被其俘虜。問題明擺在那兒,既然有一定社會性和思想性的作品難以問世,難以生存,去拍裝瘋賣傻無聊之極的作品也就大行其道雖說主流媒體也曾一度聲討過“三俗”,但這所謂的“聲討”真正觸動過泛濫於熒屏的“庸俗、低俗和媚俗”麽?不過是虛張聲勢出口惡氣罷了,其結果自然也就不了了之草草收場。個中緣由,不言自明。近十多年來,各種各樣的“節慶”“歌會”“演出”“盛典”乃至五花八門的“走秀”與“PK”,幾乎遍及全國各地,覆蓋各種媒體。真是個沒完沒了,無止無休。這些娛樂與狂歡,既可以讓主辦方獲得可觀的利益,又能夠令廣大民眾沉溺於白癡般的癲狂,何樂而不為呢?


要知道,盛世展現的理應是飽含曆史滄桑,真實而又厚重的文化;而本文所指斥的“愚民三術”,卻有悖於以人為本的理念;尤其是那種輕浮、淺薄、近似無腦的狂歡,我們理應把它當作一個危險而可怕的信號,加以警覺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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