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直不解,為何並不複雜的清華朱令中毒案會十幾年至今仍無法破案?!最近看了一些文章,心裏有點數了。。。。隻能感歎,中國法製太太黑暗了!!!真希望有朝一日,此凶能被緝拿歸案!可有那麽一天嗎???
不了解此案的人可先科普下:http://tieba.baidu.com/f?kz=227980331
在前一篇帖子《從新聞傳播學和犯罪心理學角度淺析朱令案件》裏麵我主要解釋了兩個問題:
1、 為什麽新聞傳媒如此關注這個案子?輿論影響這麽大?
2、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動機是什麽?
今天,我們更深入地分析一下朱令案件十二年來發展脈絡背後的政治力量博弈及推動作用。
首先簡單回顧一下朱令案件的發展曆程:
1994年11月被第一次投毒 同年12月初發病
1995年3月被第二次投毒,同年底警方基本確定犯罪嫌疑人
1996年 警方答複受害人家屬:隻等批準,短兵相接,有對象。
1997年4月2日孫維被刑拘並問訊8小時後放出
1998-2004 網絡多有事件帖子,但幾乎沒有產生大的影響
2005年底孫維發表聲明,引發網絡熱議
2006年初貝誌誠等相繼網絡發表言論
2006年跨度全年央視采訪朱令鉈中毒事件,素材50小時
2007年初央視及其它主流媒體相繼播出事件報道
關於事件的真相,以及相關細節,連篇累牘的帖子基本上已經給出了答案。現在無論是當事人,還是相關人員、單位,對此都是心知肚明,不勞贅述。在此我們隻想剖析一下朱令案件背後的政治博弈:這個案子為什麽是這樣的一個曆程?這樣的一個曆程背後的作用力量都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從醫療診斷明確鉈中毒,警方立案偵查起就已經完全明白,自己已經在劫難逃了,單憑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脫身,(這是犯罪嫌疑人原計劃裏麵沒想到的,因為其第一次投毒沒被發現),走投無路之下,隻得求助於家族庇護。於是就有了其直係親屬祖父直接向最高領導人求情,從事情後來的發展來看,這個要求的是得到江*總的答應的了。所以才會出現1995-1996年嫌疑人逍遙自在二年。但是刑偵係統在此期間一直在做大量的調查取證工作,而且取得的證據是充分的,否則也不會在1997突然刑拘問訊嫌疑人。那麽既然最高領導人答應的事情,為什麽警方依然在調查呢?這是因為,警方麵臨著受害人及其單位清華大學的壓力,警方出於職責所在必須調查,北京市公安局14處除非接到上級明確的指示(有書麵依據),否則它必須得繼續調查下去,直到結案。但在此過程中,警方有一條線不能輕易越過去,那就是沒有足夠把握,它不能動人,即使有足夠把握確實需要動人了,也要經過更高級別的批準,因為犯罪嫌疑人的背景很特殊,稍有閃失,警方將很被動。
那麽就有一個疑問,既然最高領導答應了,怎麽會沒給警方指示呢?這裏麵就涉及到政治手腕的運用了。之所以嫌疑人的祖父能夠求情如願,這裏麵有三種情況:1、嫌疑人祖父與最高領導私交甚厚,最高領導出於人情考慮放一馬。2、以前嫌疑人祖父有政治上的好處幫助過最高領導,現在最高領導兌現回報了。3、最高領導出於嫌疑人祖父政治上的影響力,為了當下或者今後一個時期政治利益上的交換而答應此事。不難推斷,最有可能的是第三種情況。做此推斷的的依據,主要是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中國高層權力結構狀況,很簡單的說兩句大家就明白了。
當時,最高權力已經向江*總穩步轉移,外電當時紛紛稱九四年是其人事年,攫升了一大批高級將領,九五年又發動北京陳書記所謂的反腐戰。值此之際,民主黨派這一塊要以穩定為主,嫌疑人祖父求情事情在最高領導看來實在是小事一件,當時無錫長城等集資大案、山東汽車走私、部隊經商等烏煙瘴氣的東西太多,哪裏顧得過來?如不答應,搞到海外紛傳GCD利用司法手段迫害民主黨派,那就在政治上失分太多了!反過來,如果答應,那嫌疑人祖父一定會感恩戴德,一定會有政治上的回報的。當然,孫家這麽做雖然保住了孫女的性命,但一下子消耗掉好多政治資源,付出的代價是非常巨大的,因為嫌疑人祖父並不僅僅代表他自己,它還是一個政治集團的代表,代表著一大批人的利益,為了這一點小事消耗大量政治資源肯定不為集團內成員所認同,將來還有更多的要付出。同時,這個舉措也削弱了嫌疑人祖父所代表集團在其他方麵與中*共討價還價的籌碼,肯定要在內部引起不滿,某種程度上一定影響到其後輩政治生涯的發展。
這裏邊的關鍵是九五年前後,江*總在政治上是需要嫌疑人祖父為其搖旗呐喊,至少不能添亂。因為有些事情是不能擺到桌麵上來的,隻能依靠某些政治派別的首腦壓下來,這是一種政治上的交換。從另一個方麵講,如果江*總不答應,也可能使其他的派別兔死狐悲,可能會失去一少部分人心。用如此小的代價換來孫老爺子的感激及相應回報,在政治上是劃得來的一筆。所以說,求情也並不是容易的事情,也並不是沒有代價的事情。而且,從政治手腕上來看,至少在九五年和九六年,最高首長也並沒有給孫老爺子做幹淨,還是有尾巴的。否則,也就不會再有九七年提審、放人以及所謂的“上麵就此案有批示”的情況出現。之所以留尾巴,可能是中* 共方麵可能還是想再看看受害人以及輿論、清華等等社會方麵的反應與影響,多一些餘地,另外也可能有掌控孫老爺子方麵兌現政治承諾的考慮。如果有人覺得中*共對民主黨派根本不必如此客氣,他們隻是玩偶,該怎麽做就由司法係統做就好了,那就是不懂政治了,這方麵我們不展開討論。
在九五年九六年這兩年順便交待一句,在孫老爺子與最高首長達成政治上的交換後,實際上下邊還有一係列的善後工作,隻是這些善後工作都是順著高層這個政治交易理順下來的。具體表現就是,清華承擔支付了九五年五十萬元的醫療費,北京市政府和清華大學分別另外補償受害人家屬各二十萬元。從這個視角就可以看出,其實上上下下都明白,誰在買單,誰在背黑鍋,彼此心照不宣,否則平白無故怎麽會有所謂補償一說呢。因為這個案子本身就是很簡單很單純的刑事案件,對受害人的經濟賠償都應該由犯罪分子承擔,即便所在單位先賠償(補償本身就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了,最後也要向犯罪分子追償的。至於北京市政府補償更是根本就沒有依據的事情,那麽為什麽現實中就發生了這種咄咄怪事呢?沒有上層指示,怎麽可能呢?所以,答案都在上麵了。
因此,通過上麵的分析,我們不要再傻乎乎的問:“為什麽最高首長就答應嫌疑人祖父呢”,“嫌疑人祖父就是憑借權力上下其手”,說到底,這是一種政治利益的交換,隻是孫老爺子有這個政治資源,最高首長為了國家或者本集團利益也需要這種交換,那麽交易就達成了。
首先是孫老爺子把其孫女的事情通過政治手段來解決的,因此使得事情就有了政治上的敏感性,因此也就使得公安係統、清華係統諱莫如深了。因為,經過這麽一搞,一件簡單的刑事案件已經摻雜了政治因素在裏麵了,所以如果我們普通人依然按照刑案來考慮,很多事情那就永遠也解釋不清,因為運作事情的人根本就是按照另外一套規則來處理的,叫普羅大眾如何看得清?
下麵我們接著解讀九七年至2004年這一階段朱令案件的發展。
世界上的事情總有其兩麵性,這個定律在朱令案件中表現得淋漓盡致。雖然,孫老爺子的安排應該說方方麵都考慮到了,但隨著的推移,預先的一些估計跟現實產生了較大偏差。事情的起源就是朱令的病情。九五年九六年兩年時間的治療,沒想到朱令的病情基本上恢複無望,不光是搶救期間大筆的醫療費用,將來後半生還需要一筆堪稱巨大的醫療康複護理費用支出。而且,朱令的情況已經到了每一天都是折磨受罪的令人痛心的地步。這個狀況不隻是令家屬心如刀割度日如年,也讓每一個有正義感的人義憤填膺,所以偵破案件、抓獲凶手、還朱令以正義已經成了了解情況的每一個人的心聲(當然嫌疑人方麵除外)。在這種情況下,很自然的,受害者家屬通過種種渠道表達嚴懲凶手的意願,有些意見已經直接到達高層。同時,在一定範圍內也已經有媒體關注報道此事,清華大學、公安係統的有正義感的人士雖然礙於單位規定或紀律要求,不能夠透露更多信息給受害人家屬,但心裏都是同情朱令一家的。原因就在於事情沒有按照正常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走,另外受害人所受侵害實在是夠駭人聽聞(這一點肯定是犯罪嫌疑人始料不及的,雖然一下子把朱令毒死的想法嫌疑人是有的,但嫌疑人也沒料到結果竟然趕上呂後毒害劉邦的戚夫人的程度了)。這種侵害已經超出民眾的心理底線了。上述這幾方麵因素結合起來形成了一種力量,一種要求偵破案件嚴懲凶手的力量,包括受害人及家屬、清華大學知情師生、公安係統正義人士、部分傳媒力量以及一些民間人士。
而犯罪嫌疑人這方麵,由於孫老爺子在九五年底去世,力量有所削弱。所以當聽說朱家九七年上書高層領導時,意識到情況嚴重(何況當年處理是留有尾巴的)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人,不得不使出全部力量來化解危機。這時候扛大旗的就是全國政協第八至第九屆孫*淩副主席了。
好在有當年孫老爺子的基礎,再則孫副主席也繼承老爺子的政治遺產,當仁不讓了,也有這個責任把事情擺平。於是,一番交鋒下來,受害者方麵取得的進展就是嫌疑人被刑拘訊問8個小時,所有的證據,包括口供、人證物證等全部齊備,警方已經具備下一步進入申請批捕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條件。但是,顯然,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這方麵取得的進展更大,他們的戰果是:高層直接批複此案停止偵查,同時指示官方媒體對此案絕對噤聲。這是發生在一九九七年的事情,能夠做到這個程度,不用多說,副主席是付出了相當大的代價的。
實際上,客觀地想一想,至此, 孫家付出的代價已經是遠遠得不償失了。因為本來可以有更好的方案來選擇的,舉例來說,當初老爺子隻求保孫女命就可以,然後直接走司法程序隻要不判立即執行就行了(可以搞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現等等很多名堂的,這對孫家來說小菜一碟),在之後假釋、保外就醫等等在監獄裏麵待個一兩年就出來,換個身份重新開始,如此,遠甚於孫家實際實施的方案。
孫家的實際實施方案本來也沒有什麽大錯,但是有下麵三個原因造成了後麵的被動局麵:
1、朱令事件的新聞性太強,轉型期的中國網絡媒體發展迅猛,執政黨輿論壓力很大
2、朱令受侵害程度超越了大眾的心理承受底線,反彈力很強,人們的良知正義感都被激發出來了
3、總的說來中國轉型速度較快,以前的一些危機運作模式不太適應,新一屆政府又比較重視民生。
因此,在江*總那一屆政府任期裏麵,朱令案件從九七年開始進入黯淡期。正如警方負責同誌所言:“這個案子年年有人問,年年沒下文”,為什麽沒下文呢? 上麵說得很清楚,實際上遞上去的報告裏是有結論的,但為了讓上邊批複達到保的目的,不得不說“在……..沒有提取到鉈毒…等等”,從而把此案件掛了起來(說封案應該不太準確)。
如果大家敏感的話可以注意到,實際上從新政府2003年開始,幫助朱令力量就比較以前更活躍了,網絡上的,當然也有一些零星的媒體報道。真正出現轉機的標誌是2005年,就在2005年年底,一篇網文“天妒紅顏”以及隨後而來的聲明、說明等等林林總總一大堆。大家不要小看孫*的聲明,她采取這個行動有著很深的用意,決不是某些網友認為的是寫給自己的老公看的。因為經過多年的努力,從高層已經傳出的信息是:這個案子可以重新啟動,繼續刑事偵查,直到水落石出。
為什麽在高層的態度轉變了呢?首先要明白高層的態度一定是轉變了的,否則哪家官方媒體敢於報道啊?注意到中央電視台東方時空“朱令十二年”製片人朱寧說的話嗎?該部片子整整拍攝了一年,一部短短的紀錄片需要一年嗎?別的同樣片子隻需素材五小時,該部片子卻40小時,修改40多遍!幾經審查,才終於播出。2007年播出了兩次!這都是幫助朱令力量鬥爭贏得高層支持的結果!記住,是鬥爭啊!因為這一切來之不易,這說明,高層是首肯這樣做的!否則,怎麽可能播得出!在這背後是政治勢力的較量!為什麽2004甚至2003年不能夠及時處理此事,答案是時機不成熟。
在《從新聞傳播學和犯罪心理學角度淺析朱令案件》一文中我就說過,朱令案件胡*溫不可能不知道,但因為裏麵牽涉到政治因素,非常敏感。政界人士很可能會猜測:胡*溫是想翻案嗎?翻誰的案子?前任首長定了的事情是不是都要一一推倒重來,是不是借翻案想樹威信啊?此事不僅涉及孫家甚至民主黨派及海外影響,更涉及前任最高領導,處理不好,涉及到很多銜接問題,說嚴重些,可能會無端樹了好多政治上的反對派出來。即便真的翻案了,那對於孫老爺子以及孫副主席當年政治上的付出又該如何平衡呢?胡*溫會否在政治上失分,失信?今後如遇類似政治交易又該如何處理?所以說,當今最高領導逐步放開朱令案件,是承受一定政治壓力和風險的。不過,當今高層的態度是明確的。這是我們下麵討論的基礎。
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信息比我們靈通的多,對高層的動態掌握得也非常準確及時。在知道案件必然重新啟動、繼續偵查的情況下,那就要及早應對、充分準備了。所以才有了發表聲明,刺探警方掌握的證據、訂立攻守同盟,防止信息外傳,等等一係列活動。當然幫助朱令力量這方麵也在進行準備,以搜集盡可能多的證據資料。不過,在中國,一個慣例就是,高層定了調的事情,是不容置疑和插嘴的。既然要還給朱令遲到的正義,連我們這些幼兒園水平的豬腦子都看得出來,就要相信北京警方、檢方,因為一旦還原朱令案子為刑事案件,剩下的事情肯定不複雜,隻要把政治因素剔除出來,那麽我們還是能夠看到一個公正的結果的。
相信這之後的政治博弈應該很簡單了,因為某一方的政治資源已經耗費的太多了,已經沒有再孤注一擲的東西。此外就是時勢變化,另一方也沒有交換的需求了。現在,朱令案件已經成為某種意義上的一枚棋子,成了高層贏得草根民眾、知識分子及社會輿論等另外意義上的一枚政治籌碼了。而時過境遷,某些東西注定要被犧牲掉,這也是一種曆史必然。
說到底,十二年了,也是一個輪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