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來個更猛的"一動筆就和X組織保持不一致了"

來源: 3728a 2011-01-29 11:04:5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997 bytes)

......

許多人大代表對此次落馬官員當初被選上時的選舉劃票方式提出了質疑。據一位人大代表說,此次落馬的一位副省級幹部在當初人大對他進行投票選舉時,劃票方式發生了變化,即同意的不劃任何標記,不同意的劃“×”,棄權的劃“O”。也就是說,隻要你動筆就表明你不是不同意就是棄權。在黨委召開會議統一代表中黨員的思想後,誰劃反對票或棄權票顯然成了和黨組織不保持一致,而且因為要“動筆”,“反對者”就會昭示於眾目睽睽之下。

一些代表描述當時劃票的情形時說,在代表們一個挨一個端坐的選舉會場,哪怕不是很大的動作,主席台上的人也會看得清清楚楚。會場兩旁的過道到處是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他們不停地來回走動。許多代表說,自己劃票那天根本就沒帶筆,因為不需要帶也不敢帶,拿到選票後就直接扔進了票箱;有的代表為避免被懷疑和“黨組織”不保持一致,進會場時幹脆不穿外套以表明自己沒有帶筆。

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代表還是“冒險”做“小動作”以維護自己的選舉權力。一位代表說,有的代表把油筆的筆芯抽出來,用剪子從筆尖處剪下很小一段,捏在兩個手指裏步入會場,劃票時挺直腰板、目光前視,胳膊肘不動,這樣手上的動作就不會讓人察覺。一位代表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自己旁邊的一位代表不經意地把票放在桌麵上,身體上半身趴在了桌子上,他提醒說:“你幹嗎呢?”“我沒幹什麽呀。”這位代表回答。“那你老趴著幹什麽?旁邊的工作人員都瞅你半天了。”這位代表一抬頭,果然看見旁邊過道上一位工作人員盯著自己,他趕緊挺直身子,用雙手拿著票衝著工作人員舉了起來。整個會場上,許多代表從拿到選票後就是這麽舉著,讓人覺得很奇怪,然後舉著走向投票箱,直到把票投進箱裏。

就是這樣的劃票,一些當選官員還是丟了幾十張票。這種劃票方式後來被沿用到許多次選舉上,包括此次落馬的眾多高級別官員。許多代表表示不理解:難道一動筆就和黨組織保持不一致了?黨員就不應該有自由的選舉權嗎?

許多人大代表提出,我們有關的製度是不缺乏的,關鍵是要把原則上的要求做實,不要形成人為的“突破”,人大應該更多地行使權力而不僅僅是履行程序。 


資料:

一個“反對者”是這樣“失語”的

有這樣一位省人大代表,他曾兩次公開提出反對意見,可過程和結果讓他感到悲哀,最後不得不選擇“失語”。下麵是他的自述:

有一年我參加人代會,我記得當時公布“同意的不劃,反對的劃×,棄權的劃O”的投票選舉規則時,還以為工作人員把票搞錯了,特意給自己所在代表團的秘書處打過電話,問他們票是不是印錯了,結果工作人員告訴我,沒有錯,前一年就是這麽劃的。而選上來的領導就有此次落馬的副省級高官。

在小組討論時,我毫不猶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表示不同意這種劃票方式,並說明了三點理由:第一,這種劃票方式不符合中國人傳統的思維習慣,因為中國人向來是搖頭不算點頭算,這種劃票方式等於一動筆就公開表明自己不同意,很難表達劃票人的本意;第二,以不作為的方式行使選舉權力是不合法的,一張選票從印刷廠印出來,沒有任何動筆痕跡就投進票箱就產生了法律效力,這不能讓人理解;第三,影響公正性,這種方式造成了“一掏筆就和黨不保持一致”,誰還敢劃不同意或棄權。

我的發言立刻得到小組許多同誌的熱烈反響,我沒有具體算過,至少應該是80%的代表同意我的看法,有的代表還發表了不同意這種劃票方式的個人見解,大家討論得非常熱烈,我當時非常高興,可同時也有點不解,這種方法在這之前不也有嗎,大家為什麽在我提出來後才表現出這麽強烈的不滿。

第二天事情發生了變化,讓我一輩子也忘不掉。在大會討論這個劃票方式時,主席台宣布同意這種劃票方式的請舉手,隻聽“嘩”的一聲,手舉起一大片,主席台接著說不同意的請舉手,我滿懷信心地把手舉了起來,覺得會場很靜,我發現偌大的會場,原來隻我一個反對者,頓時,我內心感到一股莫大的孤獨和悲哀,我不明白小組中那麽多熱烈支持我的人都上哪去了,作為一個人大代表,我們就是這樣行使人民賦予我們的權力嗎?為什麽不能把自己真實的想法表達出來?

更讓我感到悲哀的是,主席台上的人在環顧一周後,竟宣布:“不同意的沒有。”這時旁邊一個同誌衝著主席台喊道:“這兒有一個”。原來主席台上的人根本就沒看見我舉手,或許根本就沒意識到會有反對者舉手。全場的目光頓時都投向了我,許多記者也奔向我,閃光燈閃個不停。噢,對了,我記得當時還有一位棄權的,是一個白頭發的老者。這時主席台上主持會議的人宣布,“噢,有一個反對的,反對一票,棄權一票,該辦法通過”。

這一切讓我感到太突兀了。這可不是出風頭的榮耀,而是覺得那些目光、閃光燈和會議主持人的話如芒刺在背,痛苦極了。

第二年的人大選舉時,不知什麽原因,我被選到了另外一個地級市代表團。但我“癡”心未改,在該團的小組討論上再次提出不同意這種劃票方式,並且直截了當地說:“如果說以前搞這樣的一種製度規定是為了某些人的當選,那些人已經當選了,目的達到了,為什麽現在還要用這種方法?”這回小組裏沒有了去年附和我意見的熱烈氣氛。

當晚我回到家,大概9點鍾左右,我接到該市組織部負責人打給我的電話。他說:“您在我們市人大代表中是高票當選的,我們非常支持您,您今天在會上發表的意見我們已經知道了,我們也很理解,我們會認真考慮的,但不管怎樣,還請您在明天劃票時不要投反對票。”我知道自己已無能為力,雖然我不過是僅有的一個公開反對者,但堅持自己的意見實在太難了。我告訴那位負責人:“你放心,明天我劃同意票。”那一刻,我真想立即辭去人大代表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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