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受賄合法化就不腐敗了,改暗偷為明搶就合理了,直接笑納,這就是“民主”的秘密?

人家憑什麽給政客捐款,不為利益搞慈善?何等高風亮節。哄誰呀?為何厚此薄彼,有多有少,那是何種“民意”?與平頭百姓那個民多大關係?人家背後的交易能讓你知道?幼稚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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