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蜜 vs 朗黑

朗蜜們認為他名聲大,演奏給勁。朗黑認為用鋼琴演奏“我的祖國”不夠給勁。不如讓朗爸夾把二胡,往奧巴馬麵前一坐,咿咿呀呀來上一段“俺地祖國”,朗爸拉得來勁,奧巴聽著新鮮,還給我們的國粹二胡露臉,費那麽個洋琴幹啥?
朗朗至少70%以上的名聲來自炒作。比如曾把靚女劉亦菲扯上了,說是查爾斯老王子是他的粉絲,後來又說是憨厚的布什也是他的粉絲,諸如此類。還不如說已故的沙達姆和拉登曾是朗爸的鐵杆二壺粉絲。估計拉登這混球也死了,死無對質了,他害得我進出美國又是脫鞋,又是解褲腰帶,真夠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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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見過現眼的,沒見過這麽現眼的, -老粗- 給 老粗 發送悄悄話 老粗 的博客首頁 (111 bytes) () 01/28/2011 postreply 07: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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