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名可名,非常名。”真是絕了,到哪裏都適用,放之四海而皆準。在“名”上糾纏,不光是雞同鴨講,講不通。就是雞同雞講,鴨同鴨講,使用同樣的語匯講也講不通,因為所指的實質內容不同。同樣的中華文化,同樣的詞匯,比如“民主”和“法製”,在海峽兩岸的台灣和大陸顯然有不同的實質內容。就是在價值觀相近的台灣和加拿大,對“民主”和“法製”的理解和實施也有差異。所以僅僅看字麵,毫無實際意義。與生活息息相關的“買房”二字,在加拿大和中國大陸,其實質內容就相差十萬八千裏。和國內的同學、朋友談了半天“買房”二字,也沒解決我的疑惑。國內的“買房”,看來看去,其實質還是“租房”,隻不過是70年的長租約罷了。世上哪有“買”的東西,到後來,比如70年,就不是買主自己的了,還說不清該是誰的這種怪事。 房地產(不動產,Property)有房子和地皮兩部分的價值,一般而言,隨時間推移,地價雖然有波動,但總的趨勢在升值,而房子本身結構總是在折舊貶值,所以值錢的就是地皮。這在加拿大與中國大陸都是一樣的。 在加拿大買房地產,房子和地皮兩部分都是自己的產權,既有會貶值(很慢)的房子,也有會升值(飛快)的地皮。每年付不動產稅(Property Tax )時,賬單上列清楚了地皮值多少,房子本身值多少。地皮升值,業主的財富可以保值。同時,政府每年收的地稅也越高(這點其實對業主暫時很不利),基本是雙贏。相反,是雙輸。也就是說,大家利益是一致的,這是加拿大國泰民安的一重要基石。像加拿大這樣一個移民國家,有那麽多種族、宗教、語言,又沒有悠久文化,沒有城管,看不見軍隊,警察也不多,怎麽就少有騷亂,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藏富於民,“有恒產者有恒心,無恒產者無恒心”,有產者多,社會就趨於穩定。如果業主和政府利益相反,就會矛盾不斷,才會出“穩定”,“和諧”的呼喚。正如老子所講的:“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道德經 第十八章》在中國大陸,業主隻擁有會貶值的房子,沒有會升值的地皮。若70年內遇上要拆遷,業主又有多少籌碼?70年後,業主該怎麽辦?又得從零開始嗎?買了房但“住”的問題依舊沒有根本解決。盡管如此,大陸的“買房”熱依然不降溫,產權都沒有的房子,價錢一路飆升,比溫哥華還貴。“房奴”,“蝸居”,“強拆”鬧翻了天,看來其中還是有什麽奧妙,外人真的沒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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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中國大陸的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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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011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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