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故意謀殺,為什麽不找具體的凶手,而是抽象的官方?

村民搶屍,打傷警員,散步謠言,就不該管一管嗎?!
事件都不許調查,就要自己判案是官方謀殺的?!

不就是要錢嘛.責任如果隻是司機或者某個責任者,那就拿不到什麽錢了.

溫州人多聰明,知道事情鬧大鬧複雜,才能引起關注重視,就可以撈點錢了.還有反中人士可以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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