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麵這段,比呐喊“新聞自由”“民主選舉”“司法獨立”,更容易讓人接受,更讓人感覺作者是為民族、國家負責的態度。
他們趕上了好時候,但也不是沒有壞事情。隨著工業發展與產業升級,從1950年代後期開始,“公害”開始侵襲日本,最出名的是發生在熊本縣水俁灣的水俁病。一家向海灣排放含汞汙水的化工廠讓一個鎮1/4的人口先後患上了“怪病”,輕者口齒不清、手腳發抖,重者神經失常乃至全身彎曲而死。1971年,東京發生嚴重的光化學煙霧汙染,熏倒了操場上的小學生,而曾經供應“江戶前壽司”原料的東京灣也赤潮泛濫。1973年,厚生省公布了一份菜單,要求民眾一星期內食用某種魚類不要超過指定分量,潛台詞是,這樣才能降低毒素的累積……
染野憲治1991年進入日本環境廳(現環境省),負責解決有關公害問題,“日本政府從1960年代才開始正視公害問題,這源於三方力量的推動:首先是媒體自由的報道;然後是地方政府迫於選民的壓力,開始承擔屬於他們的那部分責任;最後就是獨立的司法,如果政府不作為,老百姓可以去走司法途徑,當時受害者提起了大量的訴訟。幾年前一家中國電視台采訪我,我也談了這三點,他們讓我特別強調一下報道自由這部分,說要用來做內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