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轉型路徑探討”征文
民主製度的建立和確立,取決於一個社會公民意識的增長和公民力量的壯大。胡適之先生有雲:“自由民主的國家,不是靠一群奴才可以建立得起來的。”此語還包含這另一層隱藏含義:自由民主的國家,亦不可能靠一群野心家建立起來。或者說,一個現代化的國家,一魷執??納緇幔?皇強懇蝗翰輝付運?爍涸穡?輝付怨?彩攣窀涸穡??揮凶約閡患豪?嬤?矯牆?⑵鵠矗?蘼燮涫槍肚矣諶ㄊ浦?碌呐?牛?隻蛞勒倘ㄊ屏杓菟?酥?係囊靶募搖?BR> 公民社會的建立,所倚賴並僅可倚賴於一大群擁有權力意識,並願意對公共事務承擔責任的現代公民,除此之外,別無它途。如果把奴才比作馬,野心家比作驢子,而公民比作人。那麽馬所繁衍的仍然是馬,驢子繁衍的仍然是驢子,馬和驢子雜交,會生出既不是馬又不是驢子的東西來,但馬和驢子無論如何雜交,也不可能誕生出人來。一個保護真正意義上的人,保護人的權力和人的價值,人的自由和人的情感,人作為個體的獨一無二性和人作為群體的相互妥協和合作性的社會。這樣的社會隻可能為真正意義上的人所創建,為那些不懈捍衛自己的天賦權力與自由,視公共責任為私人義務,擁有完整的人格和情感,以現實行動作為衡量自己人生標尺的人們所建立。
對於那些曾經擁有過公民社會,後來被某種不可阻擋的外部力量摧毀,或者具有深厚公民文化底蘊,卻不得不接受被外來強權所淩駕的社會而言。公民這一概念的內涵,在整個社會的普及,並無需通過打開對外開放窗口的渠道來實現。然而在中國以及亞洲許多擁有數千年亞細亞專製模式傳統的社會而言,開放成為引進公民這一理念不可或缺的手段。
在一個封閉的環境內,亞洲傳統的專製模式,無論其統治者如何不得人心,對它的反抗都沒有扭轉整個社會,使之朝著一個更加文明、人性化的方向發展的能力。在沒有新價值觀輸入的情況下,傳統的價值觀隻會將變更社會統治的努力引向下一個王朝的輪回。
對亞洲的統治者,尤其對於那些搖搖欲墜的統治者來說,開放,亦是他們與文明世界接觸,通過商貿獲益,以修補他們自身即將糜爛的統治根基的不二途徑。他們低能而殘暴的統治,無法從他們所控製的社會中榨取到足夠的財政來維係自己的統治根基。若不借助文明世界強大的經濟力量和技術手段,他們的統治到了一定時間之後,便會幾乎在每一分鍾都有被大規模抗議所推翻的可能。因此,在曆史久遠的亞洲東方專製模式的社會裏,開放無論之於一個社會的統治者,或是作為這個社會裏的民眾,都是一柄雙刃劍。
之於民眾而言,開放使他們擁有了更廣闊的視野,了解新的,更加文明,更加人性化的價值觀並使他們可能倚靠這些新的價值觀來構建一個更加文明的社會。而其同時也給他們希望走向更加文明的未來增加了巨大的阻力:他們必須麵對一個腰包鼓鼓,配置著從文明社會那裏得來的先進技術手段,擁有超乎他們先前任何一代前輩夢想的反應速度和反應能力的統治者。
之於統治者而言,開放不僅填平了他們財政虧空的巨大溝壑,使他們擁有了現代化的手段來對付其之下民眾,使他們擁有了大量的資金來收買各式走卒和吹鼓手為其效命。但是開放卻在根源上動搖著他們的統治倫理基礎。
居於門戶開放的專製社會,無論對專製當局還是其治下民眾都同時意味著巨大的機遇和挑戰。這二者利益的基本出發點嚴重對峙,卻又存在某些微妙的聯係。對專製而言,它利益的根本在於其統治得以延續,在它眼中,政權被另一股與它具有相似性質的勢力奪去,或是還政於民,並無根本差別。他們並不關心政權以何種方式失去,以及失去政權之後的社會模式將會變得如何?他們關心的僅僅是政權得失本身,以及當權力在手的情況下如何從其之下民眾那裏榨取財富。對民眾而言,其基本利益是擴大自己的權利,建立一個能夠保障他們正當利益不受任何勢力侵犯的社會。這樣的社會模式,在西方已經演進了兩個世紀,到如今已基本完善,至少,和我們所處的社會對比起來,看上去幾乎完美無缺。對我們民眾而言,當今統治著中國的專製集團,以及未來可能統治中國的其它集團,它們之間的差別不大,我們需要的不是某個黨或者某個君王的統治,無論其開明或者昏庸,強盛或是衰頹,我們需要的是一個公共權力得來必須由民眾授予的社會製度。
簡而言之就是;盡管民眾的根本利益與統治者的根本利益是對峙的。但民眾關心的,首先是社會製度的變革,而非政權的更迭。在社會製度可以得到變革的前提下,追究變革前統治集團們的罪行,並非必須。在統治者那裏,一旦政權難保已成定局,那麽,究竟是還政於民還是被另一個與他們性質相似的集團所取代,其下場將有天淵之別。還政於民,他們將迎得一次洗清自己過去最虐的機會,而若是執迷不悟被未知的其它專製力量所推翻,為防止他們死灰複燃,新的統治者奪取政權之後將對他們大開殺戒。
因此,在某種層麵上,民眾的利益和現實統治者的利益,存在著某種微妙的共同點。這種共同點會在某種特定的曆史條件下發揮預想不到的作用。譬如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東歐諸國的變革中,有幾個國家,類似於:捷克、波蘭、匈牙利。當共產黨當局已無力扭轉局勢,所有的內外因素都在將社會推向變革時。共產黨當局選擇了向人民投降,成為非暴力抵抗曆史上一個典型的範例。在共產黨多年宣揚的暴力邏輯,所謂槍杆子裏出政權的邏輯框架裏,這是一個匪夷所思的結局:手握槍炮、軍警、密探,控製者社會絕大多數財產的一方,向手無寸鐵、缺乏嚴密組織,看似烏合之眾的一方繳械投降。在這些國家裏,當共產黨投降,民眾根據自由選舉的基本原則建立起一個民選的新秩序之後,並未對前共產黨的骨幹們展開大規模的報複清洗。最終,對峙的雙方得到了一個相對雙贏的結局。
這樣的結局既符合現實政治層麵上的理性,又符合道德層麵上的理性。但是,這一切都依賴一個基本前提,那就是:公民意識普及及公民力量的強大。
哈維爾先生以一名政治人物的身份影響了捷克和斯洛伐克,以一名知識分子的身份影響了半個世界。這位睿智而又充滿個性的人物經曆了納粹占領時代,斯大林時代和後斯大林時代,無論是以極右的強權還是極左的強權,鼎盛的強權或是衰頹的強權,都有切身體會。在他著名的多米諾骨牌理論中,曾經論證極權社會和後極權社會所倚仗的,是恐怖和謊言。之於捷克和斯洛伐克,這一論斷也許如手術刀一般地精確。但換到亞洲,恐怕仍顯得不足。
在東歐,公民,是一個無需過分強調的概念。我們翻看上世紀五十年代發生在波蘭、匈牙利、捷克和斯洛伐克的幾場直接針對共產黨當局的社會運動,會發現這些運動都帶有明確的政治訴求、明確的目標指向和明確的道德取舍,具有龐大的社會基礎。幾乎無需刻意動員,民眾就會自然湧上街頭。譬如,發生在一九五三的捷克比爾森事件,數千工人湧上街頭,高呼:“自由歐洲萬歲!”“新政府!自由選舉!”“去死吧!共產黨!”他們焚毀了斯大林、馬林果夫等共運頭子們的畫像。當工人的示威抗議爆發後,學生和知識分子立刻紛紛響應。
發生在1956年的波蘭波茲南事件,亦由工人直接發動。當年六月,波茲南市的工人們推舉了三十名代表前往華沙同機械工業部談判,要求提高工資、減少稅負。波統一工人黨當局不僅拒絕了代表們的要求,還揚言罷工將遭遇坦克車。談判破裂,三十名工人代表被扣押的消息傳到波茲南,工人們發動了罷工,並得到了市民和學生們的支持。當地市政府命令衛戍部隊向工人和開槍,遭到士兵們拒絕後,波蘭國防部副部長率領內務安全部隊和兩個國防軍裝甲師將罷工鎮壓。而同年所發生的匈牙利人民起義,在其初期的目的,便是為了響應和聲援波蘭的波茲南工人運動。在對峙中逐漸演化成為一場人民起義,最終遭到蘇軍鎮壓。
這些發生在五十年代東歐國家的抗爭運動,都幾個共同特征:第一,社會各階層的廣泛參與;其二,有明確的政治訴求;其三,運動中的激進人士,對秘密警察的敵視程度,遠遠高於對共產黨的要員。直到九十年代東歐社會變革的真正時機來臨,發生東歐的曆次抗爭,明確的公民訴求和對秘密警察的敵意,都始終貫穿其全程。前者是權力的訴求,而後者則是道德的批判。
在亞洲,情況則全然不同。亞洲傳統的政治邏輯裏,嚴重缺乏公民權力的訴求和對個體的重視。政治在亞洲的傳統裏,幾乎徹底淪為陰謀和殺戮的代名詞。哈維爾先生所言的恐怖與謊言,放諸亞洲似乎顯得並不完整。亞洲的專製政權得以維係,還與亞洲的政治傳統息息相關。即毛澤東所謂“馬克思加秦始皇”。如果我們將目光僅僅局限於中國而非整個亞洲的話,那麽我們會發現,在東歐各國始終貫穿於共產時代的民間公民訴求,放諸中國幾乎不可想象。我們數千年的傳統裏沒有“公民”這一概念,人民已經習慣於按照他們所生活年代裏統治者們的統治邏輯,來安排自己的生活,而非去追求屬於自己的權力。另一方麵,中國傳統裏缺乏知識分子這一階層。知識分子以獨立姿態出現,不依附於任何勢力,並以社會良知為人生追求。中國傳統裏隻有文人士大夫,文人士大夫們的生存邏輯是進入官僚階層,為朝廷效命。時至今日,這種為朝廷所用的人生邏輯仍舊深深植根於中國所謂“讀書人”的潛意識中。
在中國,一場現代化變革所麵臨的難題,是諸如知識分子出身的哈維先生,抑或諸如工人出身的瓦文薩先生都難以想象的。盡管我們與哈維爾、瓦文薩麵對相似的專製體係。
開放並不會直接導致公民社會的在中國的建立,但卻是其建立必不可少的條件。因為這種價值觀之於中國,需要從外部輸入,而非中國傳統所有。我們需要看到其他文明的成功和失敗,來選擇我們的道路。過去三十年來,毫無疑問,盡管開放政策已經令中國社會的價值取向發生了變化,但開放最大的受益者乃是統治當今中國的官僚集團,而非民眾,這種開放由官僚集團發動,並仍處在其控製之中。他們成功擄走了開放帶來的收益並成功抵製了開放可能對他們構成威脅。一個被利益紐帶聯結在一塊的官僚階層已經形成,作為個體,他們中極少有人信奉自己所宣揚的意識形態,並極少有人願意對自己身處的體製負責,從價值觀或者道德意義上說,這些人是比烏合之眾更加缺乏凝聚力的一個巨大貪汙犯罪團夥;然而作為一個群體,在他們中觸犯任何一個人的利益都將引發連鎖反應,所謂牽一發而動全局,在加上極權體係固有的嚴密組織形式,因此,在現實意義上,這個依靠利益關係聯結起來的腐敗集團,有可能比40年前依靠意識形態聯結起來的暴力犯罪集團更加鐵板一塊。因為在四十年前,他們可以任意犧牲掉集團內的每一個個體;而現在,幾乎任何一個個體都看似與群體的利益息息相關。
原因非常顯而易見,因為在公共事務方麵的腐敗,決不可能依靠一個人來單獨完成。這種行徑要想成功,必須買通相關的許多人,一個人的腐敗事跡會牽出一大批人。在這個官僚體係內,保住別人同時也是保住自己。這種邏輯雖然不是官僚集團內部邏輯的全部,但確是不可低估的一部份,甚至可能是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而在過去,這個集團的內部邏輯非常簡單:鬥倒別人,自己稱王。因此,雖然統治權威日漸衰退,這一集團內部卻逐漸由不穩定轉向穩定。過去三十年的開放所引發的中國大陸經濟規模的急劇擴張,並未使民間公民力量得到良性的發展空間,反而為公民力量的形成和發展供養了一個強大的敵人。
反觀民間力量,三十餘年以來,民間公民力量並未因社會開放而得到質的增長。中國大陸境內的民眾對其自身應有正當權力,尤其是政治權力的認知程度微乎其微;作為新價值觀傳播最直接的策源點,公民事業的推進者們往往顯得目光短淺,對現代公民合作機構的運轉邏輯知之甚少,極少有人願意節製自己的個性而遵守常規的利益和規範,許多人仍然停留亞洲傳統的政治邏輯之中。他們帶著明顯的私人情感來處理公共事務,因荒唐可笑原因所引發的與他人的不睦,遠遠超過了對他人理解、寬容和扶助,極少有更加寬廣的胸襟和更加負責任的態度……
譬如我們會看到,在其它國家的公民社會建立過程中,公民力量內部曾經發生過種種衝突,但他們最後成功了。於是我們便如此推論:他們衝突了,並且成功了,所以我們也可以衝突,然後我們會成功。這種邏輯顯然非常荒唐,每一個國家公民力量的成功,都絕不是因為某種簡單因素所導致,更不可能是因為公民力量自身的內部衝突所導致。而那些曾經發生過衝突,並且最後取得成功國家,之所以能夠成功,是因為他們最終找到了一個解決自身衝突的好辦法,最後他們團結到了一起,然後取得成功。
當然,筆者無意批評,筆者本人身上所具有的種種劣跡,可能遠遠不止與這些。但若以一個中立的角度看來,所有這些不足之處,皆無法滿足現代公民社會建立的要求,至少,這些品質若是發生在公民事業的第一策源點的人群身上,的確是一個令人難以滿意的現狀。我們沒有從開放中得到本該屬於我們的成績,隻不過在反複地重複著一個個愚蠢的錯誤,並且將前輩們忠貞、堅毅、不屈的品質遺棄殆盡。我們的目光本可以更遠一些,這個世界上所發生的每一次成功或者失敗的現代化嚐試中,都包含有我們學之不盡的精髓,盡管每一次成功幾乎都是不可複製的。相對開放的社會給我們提供了條件,而我們所獲得的收益,卻少得可憐。
公民,並不是一個簡單輕鬆的詞匯,尤其是,在一個沒有公民權力的社會裏,這個詞所包涵的沉重意義,也許比我們想象中的要多得多,願與各位有誌於此事業的人們共勉。我們誌向所指之處,是人類曆史上最大規模的一次變革,若是不能拋棄我們自己身上根深蒂固的亞洲傳統,擁有更加開放的心態,那麽我們必將難以擔此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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