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縣申辯,暴露其法盲加無賴實質

來源: 視窗 2010-11-10 20:03:0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974 bytes)

8日,《新京報》披露了“農民上訪被開大會示眾”的消息後,引起了當事方陝西省富平縣有關部門的關注,富平縣政法委和富平縣外宣辦昨聯合給人民網發去“澄清報告”,一口咬定《新京報》等媒體報道嚴重失實。

富平縣有關部門也太不把媒體放在眼裏了,這樣的“澄清報告”公開之後,相關媒體即便是為聲譽而戰,又豈能不予反擊?果然,今天《新京報》發表了一篇題為《陝西富平稱依據中央文件精神公開處罰上訪者》的文章,就兩個事實部分,有理有據地駁斥了富平縣的“澄清報告”:
一是針對法院院長是否主持公開處理大會的問題。“澄清報告”指出:《新京報》所載“法院院長主持”、“法院院長宣布開始”是莫須有的捏造。
而《新京報》回應:記者在富平縣法院網看到該網站刊載了一張公開處理大會的照片,3月5日當天,站在富平縣政府廣場上念稿子的官員正是該縣法院副院長奧繪。背後列席的官員中,該縣政法委及法院的主要領導都在。今年8月5日,富平縣政法委副書記任繼文稱此事“由縣政府決定”。
二是公開處理現場人數問題。“澄清報告”稱公開處理大會“僅有百餘人到場”,並否認富平縣電視台曾滾動播出公處節目。
《新京報》根據富平縣法院網報道,這次公開處理大會“由縣委政法委牽頭主持,有20多個部門和其他上訪案件的當事人參加”。並引用此前媒體報道,召開“公處大會”的廣場約有2000平方米,位於縣城中心,“周邊將近11萬人口。”8月6日晚,一些現場目擊者表示,當天除組織來的單位人員,外圈有大量的圍觀群眾,估計到場人數約7000—14000。
完全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啊,。“百餘人”和“7000—14000人”的差距,富平縣政法委及外宣辦應該懂吧?
而有關富平縣電視台是否曾滾動播出過公開處理大會節目的問題,筆者以為,富平縣政府應該讓陝西省信訪局出個證明,證明段定梅沒有因節目之事去過省信訪辦,更沒有接待人員打電話要求“新聞”停播的事,否則就應該認定“富平縣電視台曾滾動播出公處節目”是事實。
應該說,富平縣公開處理上訪農民,即已經暴露出有關人員的法盲本性。因為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早在1992年聯合下發的《關於依法文明管理看守所在押人犯的通知》中就有明確規定:嚴禁將死刑罪犯遊街示眾。對其他已決犯、未決犯和其他違法人員也一律不準遊街示眾或變相遊街示眾。
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也有規定:囚犯被送入或移出監所時,應盡量避免公眾耳目,並應采取保安措施,使他們不受任何形式的侮辱、好奇的注視或宣傳。
因此,筆者在《富平縣,難道是法盲天地?》一文中,認為“富平縣委、縣人大、縣政府也是法盲當道”。並敦促該縣及時召開群眾大會,公開向受害人賠禮道歉,以表明承認錯誤,並誠心改正錯誤的決心。
可令人遺憾的是,富平縣有關部門不但至今不知錯、不認錯,還堅持說如此處理上訪人員完全合法,雖然拿不出對公民召開“公開處理大會”的具體法律法規依據,卻煞有介事地拿中辦、國辦及陝西省文件為自己遮擋,這就顯得無賴了。
富平縣按照這樣的思維申辯,說得越多,形象也就越差。
當然,在生產“周老虎”的陝西省,富平縣將明顯的違法行政說成“合法”並不奇怪。但筆者還是心存幻想,希望陝西省有關部門能盡快介入,以公正、合法的姿態雪當初“周老虎”之恥,還陝西應有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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