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賣字斂財千萬,變相賄賂何時了?

來源: 視窗 2010-11-03 06:58:45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196 bytes)
求名人題字得花錢,求官員題字更要舍得花銀子,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河南省王有傑寫得一手“好”字,求字的價格也高高在上。一個地產商七幅字花了140萬。為此王有傑借賣字斂財上千萬,日前還曾擔任中共河南省漯河市委書記,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的王有傑下馬,被判處王有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


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有傑是迄今為止河南省落馬級別最高的官員
懂文學的都知道一句口頭禪“功夫在詩外”,言出自宋朝大詩人陸遊在他逝世的前一年,給他的一個兒子傳授寫詩的經驗時寫的一首詩,意思是說寫作雖然是臨場發揮寫出來的,但實際上還得靠平時個人生活的豐富積累,才能夠妙筆生花,這本來是一位老詩人很好的藝術經驗,而如今卻在當今某些官員“藝術家”另類行為詮釋下有了歪曲的新含義,那就是原來藝術作品竟然也可以成為一些官員接受變相賄賂,進行非法斂財的工具以及遮人耳目的遮羞布。



都說,名人特別是當今滿瓶不動半瓶搖的演藝界名流喜歡附庸風雅,出名後都喜歡練個字什麽的,學個畫什麽的,有些還真不要說,憑借長期的日積月累以及高人指點也能夠像模像樣地得到一些藝術的皮毛,好像一副書畫通才和藝術家的樣子,其實不然,盡管裏麵確實是有高雅之士,可他們中大多數名義上為修身養性,實質上目的卻是便於到處動動筆,賣弄字畫,拿點平常人望塵莫及的潤筆費,隻是社會上人們礙於情麵不願意戳穿這些把戲罷了,同樣官員練字冒充藝術家的古往今來更加不乏其人,斂財目的也更明確,於是從上到一般官員都有此雅興以及愛好不在少數,並且由於其身份特殊,往往沽名釣譽者有之,順便以酬勞之名笑納下級官員的孝敬也見怪不怪。



事實上,王有傑的字再好,如果沒有官員背後的權力價值在其間起作用,一副每平尺賣到2000元的“字”據權威專家稱一平尺至多隻值50元,甚至其兒子藉此成為中間商,每次約見需20萬元中介費,都說明了權力在字裏麵的含金量之大。總之,貪官賣字,商人買字分明就是一種不折不扣的官員或官商、官民之間心照不宣的變相賄賂,是一種投官所好的想有權力回報的超價金錢投資。明賺的是賄賂者以及被賄賂者,暗虧的卻是國家、政府以及人民群眾。



這又讓我想起其他五花八門的賄賂——性賄賂,賭博送禮等變相賄賂,其間權錢色交易的勾結可謂絞盡腦汁,防不勝防。即使再把我國現有監察、紀委部門以及人員數擴大10倍也將無濟於事,我看,還是在根子上、從製度上遏製住官員的權力為所欲為才是關鍵。貪官賣字斂財千萬,變相賄賂何時了?無疑,到了一些官員無權或在強有力的製度監管下無額外謀私權力可用,那麽自然那些擋不住的向在位高級官員高價求字買畫者就會銷聲匿跡,無影無蹤。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