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遠/早在清末民初,中國人走出國門,“受辱”變成了家常便飯,中國人在海外簡直
就是“軟弱”的代名詞。1848年,大批廣東人湧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金礦淘金,在當地
像豬仔一樣過著非人的生活,之後一連串反華浪潮把華工打向淵底,美國大街上,白人
看到華人可以隨意欺辱,揪著華工的辮子叩頭,引來路人圍觀、喝彩。華工被人任意被
殺戮,無數人慘死異鄉。他們有家不能回,按大清法律,回家便被殺頭。
歐洲華工所遇情形與美國基本相同。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法、英、俄等國為了緩解戰
爭帶來的兵力不足和勞力奇缺狀況,去中國招工。給每人幾塊大洋,便有無數貧苦青壯
年應征,大都來自山東、河北、安徽、江蘇等地。資料顯示,僅法國就招募十五萬華工
、英國招十萬,俄國招兩三萬,這還不算其他國家來華招募的華工數目。
華工在歐洲,大多被派往前沿陣地:挖戰壕、埋死屍、運軍械、修橋路,當牛做馬,過
著奴隸生活,無數人魂斷異鄉,身成炮灰。一戰後死裏逃生的華工狀況卻生不如死,他
們得不到政府補償,連最基本的工作權力都沒有,有的還把華工看作是社會的累贅,處
以極刑或流放。那時的華工遭遇,可謂“非萬言所能詳盡”,這是百多年來華僑的真實
生活寫照。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後,浙江、潮汕和全國各地留學生紛紛走出國門
,像蒲公英一樣灑落世界各地。“有人的地方就有華人”,這句話並不為過。他們仍靠
勤奮為本,但仍難逃離前輩人受辱的境遇。生活比早期華僑富裕了,在所在國的地位有
所提高,但為什麽還屢遭欺辱呢?
我覺得,第一,華人在外隻懂得勤勤奮奮、任勞任怨的工作,不願意參政議政,遠離政
治,是受排擠、遭欺淩的主要原因之一。華人以為不觸犯當地法律,獨善其身就會生活
美滿。在西方現代社會,這種閉門造車的生活作風就等於自決後路,結果事得其反。華
人境遇隻能更受排斥,無人理會。海外華人想真正得到重視,唯有積極參與所在國政治
、社會活動,包括選舉、遊行、慈善等等,才會真正受人關注和重視,不受欺負而有地
位,這是華僑生存狀況改觀的第一要素。
第二、華人與主流社會人交往時,應該適當減少、隱藏一些中國儒家文化影響,尤其利
益紛爭上,中國人信奉以忍為上、息事寧人原則。遭搶、遭襲、哪兒怕危及生命也常常
不吭一聲,一忍再忍。在西方國家,這就等於甘願放棄公民權利,是很得不償失的事情
。被搶就要報案,被欺就要呼喊,如若不然,欺人者會更加猖獗,肆無忌憚。大聲喊出
你的遭遇,大聲呼籲你的訴求,讓所在國主流社會聽到、看到,受到社會關注,才會有
真正安定生活。
第三是團結,某種程度上說,華人與其他族群相比,是最不團結的族群。華人習慣以家
鄉地域為界,各立山頭,拉幫結派,不但互不交往,遇事互不援手,甚至水火不容,但
對本國人低眉順眼,對自己的同胞卻比敵人還很,這樣一盤散沙,怎會不受欺辱?第四
是需要祖國撐腰,華人身在海外,身後依靠的唯有祖國的強大,隻有祖國繁榮昌盛了,
他們的腰杆子才硬朗。也就是說,世界各國對中國的態度,就是所在國人對華人的態度
,反之亦然。
以上是華人在外不受欺辱原因及條件,在任何所在國的人看來,華人是不分地域,不論
老少,不曉級別的,他們隻有一個名字——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