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人為中國政治打破頭是最愚昧的行為


美國華人為中國政治打破頭是最愚昧的行為 2010-10-22 18:03:31





李文和是一個台灣出生的華人,早就加入了美國籍,為美國的國防事業貢獻了青春。後來他被懷疑向中共出售美國的核武機密,被腳鐐手銬關入大牢,美國媒體把他當做死刑犯對待。後來,因為政府犯了幾個錯誤,李文和承認一項指控罪名後被釋放。

李文和的案子告訴我們,美國的歧視不分政治背景與國籍,種族背景、膚色才是關鍵。這並非什麽邪惡的觀念,而是人類、特別是西方自古以來的共性。古代的羅馬對其統治下的希臘人就非常歧視。而反過來,對同一種族的人具有民族感情也是正常的。這完全符合種族生存的道理:隻有一個種族對外時內部互相維護才能持續發展。

假如你是一個民運分子,你可以試著在身上貼個“民運鬥士”的標簽,看看有沒有美國人會真的就看得起你。答案幾乎是可以否定的。老蔣跟美國跟得象哈巴狗似的,手裏還有幾十萬國軍呢。還不是被老美拋棄了。為什麽,因為美國人早就判斷出來了,日後中共會很強、很有錢,所以很有遠見地跟老毛握手了。大家心裏都清楚,什麽主義都是在一個經濟基礎上。意識形態是政客們玩弄無知百姓的一個工具。

如果你去查美國聯邦法院的案例,查遍所有華人與洋人或者美國公司之間的官司,幾乎找不到華人勝訴的例子。確切的說,我沒有看到一例華人勝訴的案例,相反我看到很多華人被宰的案子。很多是刑事案,比如商業間諜、盜版之類。很多是民事案打出刑事案。有一個案子,就是一家台灣生產不幹膠的公司的老板和女兒,被指控企圖竊取美國AVERY公司的配方,被判處徒刑。另外有不少案子,涉及美國公司的華裔員工開了與原雇主競爭的公司,被聯邦政府指控為商業間諜。不少人現在在監獄服刑。

為什麽華人在美國法院基本是輸?有兩種可能:(1)華人的官司基本是無理取鬧;(2)美國的係統、社會對華人基本歧視。不管是哪種可能,都說明一個問題,華人缺乏對美國的了解,無法跟美國社會進行溝通。

很多華人,特別是大陸來的華人,跑到美國卻天天宣泄對中國政治的不滿,如果這樣做不象劉曉波那樣有美金可拿的話是很沒有意義的。就算能象劉曉波那樣每年能拿2萬美金,也很不值,這麽點錢就把靈魂賣了,廉價。美國是一個金錢社會,人的價值是根據錢的數理來衡量。那些老美學好中文,在中國都賺大錢了。在美國的華人,應該學好英語,了解美國的製度、法律,學會跟美國社會交流,在美國社會獲得基本的人權、地位,這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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