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來源: xkk 2010-10-14 13:10:10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2 bytes)

這不是08 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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